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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 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2-09-02 15:08:42点击次数:1233次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魏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的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推动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扎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支撑,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奖励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邯政办规〔20221号)、《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冀建建市〔20222)、《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邯政办规〔20136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魏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全面调动我县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发展成为规上限上企业的积极性,促进相关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入统,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县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内容

魏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包括工作目标、奖励扶持对象、扶持奖励措施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奖励资金拨付有关要求等六部分内容。

四、申请程序

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并于次年3月底前报行业主管单位审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统计、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配合,对申请对象进行考核初审并提出奖励建议名单和金额,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财政局将奖励资金于次年5月底前拨付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兑现给企业。

五、关键词解释

关键词诠释:“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6.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