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魏政发〔2022〕2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扎实有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结合魏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22项配套政策,已经2022年6月20日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加快魏县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担责、奋发进取,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魏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1.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2.1稳住经济三十一条财政政策措施
2.2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助企纾困指导意见
2.3稳投资六条政策措施
2.4促消费十条政策措施
2.5魏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2.6大力引进外资三条政策措施
2.7培育壮大外贸企业六条政策措施
2.8推进农业经济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十六条政策措施
2.9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九条政策措施
2.10保基本民生十条政策措施
2.11稳住工业经济五条政策措施
2.1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一条政策措施
2.13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四条政策措施
2.14促进交通运输发展四条政策措施
2.15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七条政策措施
2.16助力文旅产业发展的十三条措施
2.17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用地十条政策措施
2.18生态环境服务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五条措施
2.19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九条政策措施
2.20扶持企业上市九条政策措施
2.21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七条政策措施
2.22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条政策措施
扎实稳定全县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落实财税政策
1.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积极落实“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3个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摸清企业户数和留抵税额,建立完善“一册三表”数据库,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做到应退尽退。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建立留抵退税风险会审制度,组建留抵退税专项工作团队,对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等高风险行业留抵退税进行集中会审,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财政局、税务局负责)
2.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建立研发费用协调小组,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加强沟通联系,共享研发项目数据,及时取得政府参与研发项目的立项、财政拨款等信息;利用金三决策包大数据分析系统,对可能存在研发项目但未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主动指派管理分局上门一对一辅导;建立一套动态更新、指标清晰的研发项目辅助账,对构成研发费用的六项内容(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产品工艺设计费或现场试验费、其他费用)进行按月逐项分析,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研发项目外聘人员报酬应计未计、租赁设备租赁费应计未计、未分摊共用设备折旧费用、未分摊共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同时放宽其他费用计算口径,最大限度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实现企业对研发费用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贯彻落实“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便民要求。力争我县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增幅在省、市前列,争取上级奖励资金。(税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企中心负责)
3.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对可能存在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购置的重点企业,上门辅导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合理、合法、有序报表填报。(税务局负责)
4.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与省、市对接争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梳理全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对项目实施进行科学统筹规划,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和资金到位项目财政支出,依据项目完成进度快速分解下达资金指标,同时依托财政信息一体化平台实时监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筛选出预算执行较慢、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进行督导。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资金可以整合使用的资金进行梳理,摸清底数,已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也要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强化财政库款资金流入流出的管控,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测算财政收入,控制支出节奏,加强库款宏观调控和调度,确保我县年度预算的正常执行。(财政局负责)
5.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精准对接国家和省关于新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相关情况,积极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早谋划筛选储备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扩大储备项目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对已经储备入库的魏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魏县引黄调蓄水库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魏县梨乡水城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美丽乡村示范项目20个村)等项目要全力推进前期手续,积极向上推送争跑。对已下达资金的县医院门诊医技楼、中医院医技楼及感染性疾病楼、魏县物流立体停车场建设、魏县垃圾处理厂提升改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高效利用农田输水灌溉工程等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主要建设任务,争取年底前完工投用。做好专项债券资金与信贷资金有效衔接,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财政局、发改局、卫健局、人行负责)
6.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快推进魏信融资担保公司运营,落实好政银保政策,充分发挥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农林畜牧渔、交通运输、零售、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定向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2022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根据县级财力情况加大对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力度。(财政局、金融办负责)
7.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放宽政府采购门槛,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及微工厂积极参与政府采购。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0%以上的要求,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货物和服务项目由6%—10%提高至10%—20%。(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负责)
8.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按照上级要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9.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大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建立特困行业企业目录清单,在实施阶段性缓缴3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0.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支持自主创业,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基础上,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负担。对因疫情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1.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人行、银保监魏县监管组负责)
12.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地方法人机构要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支持涉农、民营小微领域,加强与晶通科技、凯盛君恒等98家中小企业的联系和服务,保持信贷总量稳步增长。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通过合理续贷、拓展新客户等方式,实现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稳中有升。(人行、银保监魏县监管组负责)
13.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稳定负债成本,确保2022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对普惠小微、先进制造、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贷款实行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对服务疫情防控、物资保供、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实行利率优惠。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主动压降收费项目、减免服务费用。在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利率定价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人行、银保监魏县监管组负责)
14.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凯盛君恒、恒昇科技两家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4个关键阶段给予重点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对2022年确定的晶通科技、绿珍食用菌等6家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对在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的企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或各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函的企业,给予上市服务费用补助。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金融办、人行、银保监魏县监管组负责)
15.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发性银行设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专项,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并给予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中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市政、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主的常态化对接,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募基础设施REITs,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对魏县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项目、魏县新区市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魏县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等41项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人行、银保监魏县监管组、发改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16.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人行、银保监魏县监管组负责)
三、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17.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2022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河道防洪、城镇和农村供水、河湖生态综合治理、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等工程。加快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加快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魏县环城水系城北段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提升、东风渠下游段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提升、引黄调蓄水库工程、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高效利用农田输水灌溉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水利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18.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化区域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建设魏县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等项目。加快省道S349束馆至左权公路魏县绕城段改建工程(新南环)、魏县通用机场、2022年美丽农村路绿化提升、安聊公路至卫河大堤、邯大线—马头村段道路建设、国道通武线(新定魏线)路面中修工程等项目开工步伐。加快推动省道S348大左公路新东环北环、省道S239肥回公路、省道S237大边公路、省道S350边黄公路和长邯聊高铁、京武高速公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建设。同时,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基础上,再新增完成新改建200公里、实施安防工程30公里、改造危桥2座。(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负责)
19.有重点地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综合管廊建设,在我县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谋划开工资金约4.8亿元的梨乡大街(天河路至益民河)2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和高铁新区2公里干、支线管廊建设项目方案;谋划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及时跟进国家入廊收费政策制定情况,完善我县入廊管线有偿使用机制,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事项,加快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同时,加快城区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工程等项目建设步伐,做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20.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对建筑工地除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外,一律不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业整顿,切实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县公安机关全部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实行“一项目一民警”联络机制,维护重大项目周边治安秩序。(住建局、公安局负责)
21.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认真研究梳理我县已入库和谋划的基础设施清单,定期推出一批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动县“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实施,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魏县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魏县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魏县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魏县区域医疗中心“互联网+”等4个PPP项目。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更多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攻关突破。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发改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产业招商促进中心、工企中心负责)
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22.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充分利用县财政安排的500万元促消费专项资金,通过发放消费券、赠送加油卡等方式对城乡居民购车、购家电等消费进行补贴,激发广大群众消费潜能。积极争取上级安排的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拉动汽车消费。加快推进城区停车场和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停车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以多种方式开展家电促销、以旧换新、换绿色、换时尚消费促进活动,激发居民消费活力。引导全县各金融机构安排专门信贷资金,提升以车贷、房贷等消费贷投放,积极推广面向公职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方便快捷贷款产品,满足个人家庭消费融资需求。支持全县各级各部门动员干部职工通过团购等方式购车、购房。落实乡镇属地促消费责任,加大促消费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对接汽贸、家电销售、房地产等企业开展展销促销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充分挖掘乡村消费潜力。(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城投公司、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工企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23.开展大众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发挥县促消费专项资金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幸福邯郸欢乐购”“购车节”“夜经济消费季”“中华美食荟”“中国农民丰收节”等线下促销活动,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村播计划等线上促销活动,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激发消费者购物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积极响应以“新体育·新生活”为主题的河北省第三届体育消费季活动,拉动全县体育消费。2022年计划分别组织各类消费促进活动5场以上。按上级下达任务,完成文化惠民卡(券)和旅游惠民“一卡通”发放工作,面向全县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27000张以上。积极争取省体育消费券,拉动全县体育消费。积极推进干菜市场、北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加快推进红星美凯龙、世纪联华、北京州亿汽贸等商业综合体,高质量推进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夜经济街区、魏都水街、新区水街、露营之乡、书房之城等特色商业示范街(区),进一步完善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发改局、教育体育局、文广旅局、财政局、住建局、县社等有关部门负责)
24.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积极争取上级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我县邯郸佳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打造县内电商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电商快递物流园、网络货运平台、大龙网、小猪视频等一批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全县农村电商规模,推动电子商务创新融合发展。积极加强与中航科工集团合作,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并积极争取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企中心负责)
五、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发展
25.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全域村庄景区化、全域农业公园化、全域生产数字化为目标,创新融资模式,积极利用社会资本、争取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总投资12.83亿元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PPP项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高效利用农田输水灌溉工程、城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园(农业公园、树葬基地)、东风渠生态修复工程(体育公园)、生物多样性科普基地、智慧灌溉等项目和总库容977.27万立方米引黄调蓄水库项目建设。大力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衔接等资金。加快涵盖5个乡镇20个村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实施推进硬化、亮化等“六个全域”。支持新改建农村户厕6896座,每座补助1000元;新建农村公厕92座,每座补助2万元。积极争取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奖补资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奖补资金。持续推进“五清三建一改一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林果中心等单位负责)
26.健全农业生产保障机制。2022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9万亩、总产量11.2亿斤;落实强筋小麦种植、优质水稻种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开展平原优质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深化与中化农业MAP数字农业合作,推广籽粒直收玉米种植,强化品牌包装;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入选全省优良品种的选育单位,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创新联合体和商业化育种中心的优势种业企业,或建设良种繁育基地的企业,依据省审定标准给予补助。年内土地规模化流转面积达到33.5万亩,规模流转率达到88%以上。完善统筹疫情防控和“三夏”生产的工作方案、预案和督导方案。建立“魏县智慧农业信息平台”。推进全程农业机械化省试点县建设,利用安装农机GPS定位设备等手段,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落实粮食各项补贴和收购支持政策。争取上级或利用县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实施保险保障机制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实施财政补贴的梨果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水稻种植奖补政策,对种植水稻的组织和农户进行奖补。(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林果中心、大数据公司、财险公司等单位负责)
27.支持金融助农和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信贷与保险、政府相结合的“政银保”互动合作机制,逐步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方联动受益机制。利用国有融资担保平台,支持涉农企业贷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从农户集中整合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多种方式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将拆旧整治出的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就地再利用、调整再利用、节余指标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统筹盘活“沉睡”土地资源,打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县社、金融办以及人行、财险公司等金融保险机构和有关乡镇负责)
28.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整合上级资金和利用县财政资金,支持泊口晚舟、蘑菇小镇、百湖稻香、梨果小镇、果蔬小镇、露营之乡、书房之城等休闲农业、农旅项目建设。积极谋划推进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高MAP智慧管理平台管理覆盖率和MAP经作、粮作技术服务覆盖率。整合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君乐宝等知名乳业企业、牧业企业等在我县新建、扩建养殖场和实施牧草种植。支持新发地、同福、好想你等国内和省内知名企业,在我县建设中央厨房和冷链物流、冷藏保鲜设施。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发展坑塘经济、水经济和农业结构调整。继续建设小麦产业集群、梨产业集群,争取食用菌产业集群,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现代农业园区承载能力和承接水平。对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的微工厂以及综合效益突出的白沟产业园、乡村电子产业园等进行奖补,或给予设备、器具补贴。支持多种形式的乡村振兴项目和活动。支持涉农对接会、洽谈会、现场会及涉农节庆活动在魏举办;谋划举办乡村振兴民间资本招商大会,支持举办农村电商直播节、实施“村播计划”,支持农村社区消费日、农村社区美食荟、夜经济等活动,支持打造农村特色一条街、农村街景梦工厂等。(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社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
六、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29.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负责)
30.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支持力度。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县属企业房屋以及公租房小区商业、综合服务设施国有房屋的从事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应在6月底完成。鼓励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财政局、后勤服务中心、住建局、县属企业主管部门、经济开发区、工企中心、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负责)
31.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①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积极联系河北万合客运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魏县龙乡出租车有限公司等客运公司,一对一进行政策辅导,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免征该公司增值税及附加税费。②2022年对南市场、北市场、政府街等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房地产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③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预计2022年可减免税款1427.38万元。④2022年12月31日前,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⑤2023年12月31日前,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⑥2025年12月31日前,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收入免征增值税,收入减按9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受土地房屋的免征契税等。(税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负责)
32.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全力支持通用机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发改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工企中心负责)
33.加强企业复工和通行的支持力度。多部门联动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复工复产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防疫消杀、员工健康管理等工作,支持企业建立抗疫应急处置体系,确保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对运行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产业链供应链、“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迅速启动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企业员工及相应保障人员进行部门保护,出现问题以帮扶整改为目的,小事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确保白名单企业正常运转。及时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施,办好企业物资运输通行证,确保企业物料和产品运输通畅。(发改局、工企中心、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负责)
34.全力保障货车通行顺畅。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全面取消,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抗原检测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一旦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立即通知货车司机和前方实施管控。要加强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及时准确掌握管控通行政策,严防“一刀切”劝返和“层层加码”等问题。依托“运证通”APP办理通行证,坚持能发尽发、应发尽发,实行全程线上无接触办理,做到即接即办、日申日结。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同等效力,跨地互认,快速通行。(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改局、工企中心、卫健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分公司负责)
35.完善环境保护支持措施。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2022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2022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局负责)
36.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县商贸物流服务中心作用,加快新发地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发展支持建设一批乡镇小型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加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密度,提升寄递物流配送能力。(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发改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分公司负责)
七、着力稳外资稳外贸
37.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调动全县外贸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年内争取省市外贸专项发展资金100万元,对创汇的外贸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培育和挖掘新的外贸企业,帮助外贸企业做大做强,2022年完成年创汇指标12亿元以上。免费为外贸企业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活动8场以上,支持鸣仁橡胶、广辉塑胶、永广矿山、欧力紧固件等外贸企业开展研发设计、营销展示、专利申报等创新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稳定和扩大进出口规模。组织全县外贸企业参加上海第四届进口博览会、132届广交会、中原国际装备制造博览会、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等线上线下贸易促进活动,增强县内外贸易交流,帮助企业增加进出口订单,拓宽国际贸易市场。(发改局负责)
38.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积极参与廊坊经洽会、跨国企业河北行和云招商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外资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洽谈活动,着力引进一批投资金额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重点围绕香港铜锣湾文旅小镇、德国矿山设备制造、香港冻干果蔬食品产业园、魏县悦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远景能源魏县风机制造及风电等外资项目,加大对接力度,专班跟踪服务,推动项目签约,尽快落地。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建立完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投向我县先进装备制造、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外资加大对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按照外方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到位外资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并拿出专项资金对落户魏县的外资项目按照商务部口径每到位1万美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吸引外国投资者以新设、增资、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在我县设立更多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总部。对境外世界500强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工业设计等领域企业,按“一企一议”给予资金支持。(产业招商促进中心、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八、千方百计保基本民生
39.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可根据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上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底。新购首套和改善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住建局、财政局、人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魏县管理部负责)
40.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摸清毕业大学生未就业人员数量,建立工作台账,结合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或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稳岗能力。在安排300个见习岗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岗位数量,兜底保障本年度大学毕业生等人员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不重复享受。对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41.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结合户籍管理、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部门,做好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数据测算分析,深入研究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挂钩机制,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严格按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项目倾斜。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领域,推动脱贫人口、因疫因灾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200人次,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42.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统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城乡51775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涉及单位要简化工作流程,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在疫情防控中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印发《魏县住建系统燃气行业城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防交通运输、建筑、煤矿、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抓好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制定魏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林果中心负责)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稳住经济三十一条财政政策措施
一、加大退税减税政策实施力度
1.积极落实“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3个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做到应退尽退。建立留抵退税风险会审制度,组建留抵退税专项工作团队,对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等高风险行业留抵退税进行集中会审,在完成1.8亿元的基础上,落实好后续存量留抵退税,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同时,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截至目前,已完成留抵退税18037万元,其中:制造业6070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79万元,建筑业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188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万元,房地产业10404万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59万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18万元。预计将再完成留抵退税6000多万元,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财政局、税务局、人行负责)
2.成立留抵退税专班,加强政策、操作业务培训,摸排退税企业名单,建立“一册三表”数据库,编制“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税务局、财政局、人行负责)
3.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办纳税人“空中学堂”,利用“钉钉”直播、微信平台、电子屏、公告栏、宣传展架等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应知尽知。通过远程帮办中心、电子税务局“网上办”、手机“掌上办”等方式,推广“有诉求码上说”二维码,实行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对一、点对点加强办税辅导,快速办理留抵退税,提高便利度、增强获得感。加强事前预警分析、事中风险研判、事后风险复盘,全力开展风险防控和应对,确保该退的退到位,不该退的坚决不退,依法严惩偷税、骗税行为。(税务局、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4.建立研发费用协调小组,共享研发项目数据,利用金三决策包大数据分析系统,对可能存在研发项目但未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深入排查,及时取得政府参与研发项目的立项、财政拨款等信息;主动辅导有关企业,通过新闻报道、信息推送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分类做好政策解读,建立台账逐企落实,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企中心负责)
5.在征收大厅显示屏滚屏播放、摆放政策优惠折页等措施宣传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按日提取申报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税务局、财政局负责)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6.加强与省、市对接争跑,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认真梳理全县政府投资类项目,对项目实施进行科学统筹规划,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和资金到位项目财政支出,依据项目完成进度加快资金拨付,同时依托财政信息一体化平台实时监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筛选出预算执行较慢、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进行督导。将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增强预算部门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相关部门负责,财政局汇总)
7.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严格按照盘活存量资金相关政策要求,统筹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8.强化财政库款资金流入流出的管控,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测算财政收入,控制支出节奏,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和支出总量,对“三保”、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以及重大项目支出提前谋划安排,同时结合税务部门科学测算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规模,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加强库款宏观调控和调度,确保我县年度预算的正常执行。(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9.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配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力争6月中旬发行完毕。(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0.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已下达资金的县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医养结合楼、科研教学楼、中医院医技楼及感染性疾病楼项目、魏县物流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魏县垃圾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高效利用农田输水灌溉工程项目,10月底前要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年底争取完工投用。已经储备入库的魏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魏县引黄调蓄水库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魏县梨乡水城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美丽乡村示范项目20个村)等项目要全力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及时按要求向上推送争跑。县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做好分工协作,指导项目单位扎实推进土地、环保、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财政局、发改局牵头,会同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专项债券项目单位负责)
11.按照国家和省文件明确的内容,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农林、水利等9大领域基础上,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精准对接国家和省关于新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相关情况,加大乡村振兴专项债争取力度,同时谋划筛选储备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扩大储备项目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财政局、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2.做好专项债券资金与信贷资金有效衔接。引导县联社、工行、建行、农行、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魏县支行、县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收益仍有剩余的项目,根据专项债券项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有关企业法人项目单位提供市场化配套融资,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
13.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定向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2022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根据县级财力情况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募基础设施REITs融资,研究制定金融债券实施办法。(财政局、金融办、人行、经济开发区负责)
14.发挥政府性引导基金作用。尽快发挥药玻引导基金、产业股权引导基金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争跑力度,积极争取成立其他产业领域的基金,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财政局、金融办、产业招商促进中心、经济开发区负责)
15.发挥融资担保基金增信分险作用,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的担保机构给予40%—50%风险分担,引导合作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免除资产抵质押,将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县融资担保基金今年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担保金额占比由不低于80%提高至不低于9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由不低于50%提高至不低于60%。(财政局、金融办负责)
16.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给予保费补贴,财政补贴后的综合担保费率(向贷款主体收取和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3%。(金融办、财政局负责)
17.发挥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将年化担保费率控制在0.8%以内;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成员,阶段性给予担保贷款额2.5%的贴息贴费,对重点农业行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实行担保费减免。(财政局负责)
五、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8.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0%以上的要求,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9.进一步放宽政府采购门槛,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下半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20.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适当提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六、扩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21.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负责)
22.建立特困行业企业目录清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基础上,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企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到2022年底。(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税务局负责)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23.加强企业用工需求调研,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或专题招聘会,积极举办用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人就业稳岗能力。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失业保险的企业,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由60%提高至9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24.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区域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主体”,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25.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现行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26.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阶段性降低至1%的政策,由2022年4月底延续实施到2023年4月底。(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八、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27.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和县域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上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底。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公积金管理中心魏县管理部、财政局、人行负责)
28.继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全面提升县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同时,结合户籍管理、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部门,做好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数据测算分析,深入研究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挂钩机制,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严格按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将已争取的1353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项目倾斜,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年增长率达到7%以上。(财政局负责)
29.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30.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31.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压实部门单位责任,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助企纾困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助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创业、稳经济增长,根据魏县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重点行业信贷支持,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1.保持信贷总量稳步增长,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贷款增速不得低于2021年同期水平,实时根据统计数据,结合县财政局等单位调整县域资源倾斜力度。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暂时困难的,符合续贷条件的,及时办理无还本续贷、展期。
2.加大有效投资支持力度,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进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支持适度超前基础设施投资,强化与城市更新、人居环境、康养基地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合作。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惠民生、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3.坚持房住不炒战略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开发贷平稳增长、保持对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平稳开发贷的增速,防止开发贷过度收缩。优化按揭贷款结构和投放节奏,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平稳有序投放,保持月度间、月度内平稳投放,防止出现“断贷、停贷”现象。
二、持续降低融资成本,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4.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5.地方法人机构要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地方法人机构要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支持涉农、民营小微领域,保持信贷总量稳步增长。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通过合理续贷、拓展新客户等方式,实现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稳中有升。
6.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细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稳定负债成本,确保2022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对普惠小微、先进制造、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贷款实行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对服务疫情防控、物资保供、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实行利率优惠。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主动压降收费项目、减免服务费用。在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利率定价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三、优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7.健全容错和风险缓释机制,增强敢贷信心
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尽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适当提高免责和减责比例。
②加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提升贷款风险识别、预警、处置能力。通过大数据分析、多维度监测等手段,有效识别管控业务风险。
③改进小微业务不良贷款处置方式。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监管要求。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计划。用好批量转让、资产证券化、重组转化等处置手段,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质效。
④积极开展银政保担业务合作。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业务合作。深化“银行+保险”合作。
8.强化正向激励和评估考核,激发愿贷动力
①牢固树立服务小微经营理念。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自觉性,在经营战略、发展目标、机制体制等方面做出专门安排。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腾挪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②强化绩效考核引导,优化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好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手段,按季度考核排名挂旗,奖励和惩罚双管齐下,对考核靠后的金融机构,取消年度评奖资格,降低财政资金和县域资源投放倾斜力度;对考核靠前的金融机构,合理增加专项激励工资、营销费用补贴、业务创新奖励等配套供给。确保各项保障激励政策及时兑现,调动小微条线人员积极性。
9.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夯实能贷基础
①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机构双重功能。充分运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再贷款再贴现等机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资金,将新增信贷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运用好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工具,持续增加普惠小微信贷投放。
②增强小微金融专业化服务能力。持续完善普惠金融专营机制,加强渠道建设,利用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新增线上金融产品,构建银行、企业“不见面”金融对接便利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服务网点建设,有序拓展小微业务营销和贷后管理职能,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
③常态化开展多层次融资对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畅通银企对接渠道。积极与工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协会商会等开展业务合作,快速、精准响应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10.推动科技赋能和产业创新,提升会贷水平
①强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合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拓宽小微客户覆盖面。优化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小程序等功能及业务流程,提升客户融资便利性。
②丰富特色化金融产品。持续推进信贷产品创新,继续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供应链票据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
11.坚持风险防范底线思维,持续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排查与防范,继续完善风险监测体系,提高监测预警的前瞻性和敏感性,及时化解常规性、苗头性风险,谨防金融风险叠加性传导。要持续关注疫情防控对经营发展、资产质量等的影响,储备和组织实施好相关对应措施。要提升金融风险应对能力提前准备预案,做到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保持各项业务、系统正常运转。健全风险处置长效机制,依法做好风险处置化解,形成处置合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加大督办力度,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小微企业水平
贯彻落实市“百行进千企”活动精神,组织金融机构深入园区,摸清企业信贷需求,拓展银企合作渠道。着力打造企业融资服务闭环工作机制,建立“收集+交办”“清单+销号”“督查+激励”机制,确保企业融资问题及时发现、高效解决。按季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沟通经营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提高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水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附件: 1.魏县金融机构服务重大项目情况一览表
2.魏县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情况一览表
3.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情况考核表
魏县金融机构服务重大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内容 | 拟贷款金额 | 责任单位 |
1 | 魏县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项目 | 重建 | 对原有的渠道进行清淤开挖,整治坑塘,配套建设闸桥涵和泵站建设渠岸路和绿化带,建设智慧化管控系统和田间管道 | 10.26亿元 | 水利局 |
2 | 马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城中村改造项目 | 建设16栋回迁安置楼,约26万平方米、1420套,并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64100万元 | 4亿元 | 住建局 |
3 | 魏县新区市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 | 基础设施项目 | 包含市民中心、博物馆、综合公园及配套绿化广场等,项目总投资78588万元 | 3.36亿元 | 住建局 |
4 | 新区职教城建设(一期)工程 | 教育设施项目 | 建设新区职教中心;新区中学;新区小学。项目总投资63501万元 | 4.7亿元 | 住建局 |
5 | 魏县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 供热设施项目 | 共涉及 1 座新建能源站和约 4.0 公里城市供热管道的新建,本工程供热能力200 万㎡,项目总投资20800 万元 | 1.66亿元 | 住建局 |
6 | 魏县中心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智慧热力系统建设项目 | 供热设施项目 | 新建智慧供热控制中心一座,其中包括建立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等,项目总投资2498万元 | 0.22亿元 | 住建局 |
7 | 魏县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镇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 污水管网建设 | 本项目涉及魏县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镇76个村庄,铺设污水管网432.868km,提升泵站131座,项目总投资27804 万元 | 2.2亿元 | 住建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内容 | 拟贷款金额 | 责任单位 |
8 | 魏县开发区污水厂扩容改造项目 | 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新建酸化沉淀池、CASS+MBBR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连续流砂过滤器、紫外线消毒计量及加药间、污泥调理池等构筑物,新建配套管网2590米,项目总投资6000 万元 | 0.44亿元 | 住建局 |
9 | 魏县汽车客运枢纽站配套工程 | 物流项目 | 仓储物流,建设50000平方,17层楼 | 2.3亿元 | 交通运输局 |
10 | 魏县通用机场 | 基础设施项目 | A1级通用机场,1条跑道,22个机位、停机坪及航站楼、航管中心、航空气象观测站 | 1.5亿元 | 交通运输局 |
11 | 魏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 | 医疗卫生设施 | 项目建筑面积43255平方米,地上四层规划面积为36716 平方米, 地下面积 6539 平方米, 总投资25618.73万元。 | 0.5亿元 | 卫健局 |
12 | 魏县医疗医药服务综合体项目 | 医疗卫生设施 | 拟建一座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层高为5层大楼 | 0.45亿元 | 卫健局 |
13 | “数字魏县”项目 | 智慧城市建设 | 根据“数字魏县”项目需求,建设城市运营指挥中心、云平台、数据金库、城市赋能平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社会治理、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应急、一体化协同办公、数字乡村、智慧水网、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创新实验室等 | 10亿元 | 大数据公司 |
14 | 魏县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镇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 市政管网设施 | 建设地点:魏县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镇境内。建设规模及内容:涉及魏县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镇76个村庄,共铺设污水管网432.868km,提升泵站131 座。其中村内管道243.205km, 连接管道 189.663km | 2.22亿元 | 住建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内容 | 拟贷款金额 | 责任单位 |
15 | 魏县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 | 市政管网设施 | 包括2022年魏县城市更新工程、魏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魏县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工程 | 9.95亿元 | 住建局 |
16 | 魏县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PPP项目 | 其他 | 魏县环城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新区路网二期工程、魏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魏县城区邯大南北路排涝调蓄工程等工程 | 27.83亿元 | 住建局 |
17 | 邯大路(万泉大街至创业大街)提升改造项目 | 市政工程 | 改造路段长度3000米、红线宽度为50米,铺设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同期实施道路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弱电工程等 | 1.64亿元 | 住建局 |
18 | 魏县垃圾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 | 环境卫生设施 | 新建筑面积28745.58平方米。建设包括餐厨垃圾处理、粪便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在内的垃圾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分拣设施。项目建成后餐厨垃圾、粪便垃圾近期处理规模为66.24吨/日;建筑垃圾处理规模为1500吨/日;渗滤液处理规模为107.1吨/日;污泥处理规模为35吨/日;生活垃圾分拣规模为200吨/日 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废垃圾厨余垃圾、粪便垃圾处置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办公室,车库,泵房、机修间、箱式变电站等。门房、地磅房等均依托垃圾处理场现有管理区设施 | 1.54亿元 | 住建局 |
19 | 干菜市场、北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 农贸市场提升 | 干菜市场改造提升的内容:雨污水改造、管线改造、花岗岩地面铺装、绿化改造、沥青路面铺装等;北市场改造提升的内容:新建便民市场(建筑面积为:3163.平方米)、雨污水改造、花岗岩地面铺装和混凝土铺装、沥青路面铺装、绿化改造等 | 0.349亿元 | 住建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内容 | 拟贷款金额 | 责任单位 |
20 | 魏县2022年度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主体项目 | 老旧小区改造 | 改造项目范围为魏县县医院家属楼、健康新村小区等小区,共涉及47栋住宅、建筑面积约10.92万平方米、居民1160户,加固阳台、外墙及雨棚4650平方米,更换外墙面砖6897平方米,粉刷外墙涂料29905平方米、外墙真石漆24453平方米,更换冷凝水、雨水管道14220米等进行改造 | 0.353亿元 | 住建局 |
21 | 魏县新区市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 | 文旅设施 | 包含市民中心、博物馆、综合公园及配套绿化广场等,项目总投资78588万元 | 3.36亿元 | 住建局 |
22 | 魏县新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 市政管网设施 | 共涉及 1 座新 建能源站和约 4.0 公里城市供热管道的新建,本工程供热能力200 万 ㎡,建设投资2.08 亿元 | 1.66亿元 | 住建局 |
23 | 魏县中心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智慧热力系统建设项目 | 新型基础设施 | 新建智慧供热控制中心一座(不含建筑结构),其中包括建立邯郸市魏县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等,为实现智慧供热提供软件及硬件方面的支持,换热站智能化改造、试点小区改造等 | 0.22亿元 | 住建局 |
24 | 新区职教城建设(一期)工程 | 教育设施项目 | 新区职教中心建设图书行政综合楼 、教学综合楼、体育馆、实训楼、食堂、宿舍楼及操场、室外道路等配套设施;新区中学,新区中学建设综合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及操场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新区小学新区小学建设教学综合楼及操场、室外道路等配套设施 | 4.7亿元 | 住建局 |
25 | 天安大道(龙乡大街-梨乡大街)外立面改造 | 市政工程 | 主要提升改造内容为更换外墙面砖、粉刷外墙真石漆、更换或新增外墙冷凝水管道等 | 0.3亿元 | 住建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内容 | 拟贷款金额 | 责任单位 |
26 | 城区2022年度背街小巷改造工程 | 城市更新 | 主要对德政镇、东代固镇、魏城镇、城区街道办等村庄、社区、街道内未改造完成的背街小巷实施维修改造,混凝土硬化 141606㎡、沥青路面硬化 75767 ㎡、排水管 37515m、D600 钢筋混凝土管 10149m、路灯 1472盏、照明电缆 53116m、变压器 31 座、电缆桥架 53116m、破损路面拆除新建 85000 ㎡ | 0.76亿元 | 住建局 |
27 | 魏县礼贤大街南延工程 | 新型基础设施 | 全长510米,红线宽度30米,铺设D800污水管道1020米,铺设D1000雨水管道1020米,同期实施道路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弱电工程等 | 0.087亿元 | 住建局 |
28 | 魏县望远街等断头路建设工程 | 市政交通设施 | 科教路(龙乡大街-玉泉河观光路)长度为1030米、红线宽度40米;天安大道(雅园尚景-玉泉河观光路)长度为450米、红线宽度为70米;望远街(洹水大道-天安大道)长度为880米、红线宽度为3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 | 0.66亿元 | 住建局 |
29 | 魏县天河路(龙乡大街-益民山东侧)提升改造工程 | 市政工程 | 全长520米,红线宽度70米,实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弱电工程等提升改造 | 0.061亿元 | 住建局 |
30 | 开元路(龙乡大街-魏都大街)提升改造工程 | 市政交通设施 | 道路长度1190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0905平方米、拆除恢复路缘石长度2662米、拆除恢复树坑石476套,更换井圈井盖167套,更换雨水口70套,弱电入地通讯管8716米,通讯手孔井38座等 | 0.069亿元 | 住建局 |
31 | 魏县创业大街绿化提升工程 | 市政工程 | 道路两侧绿地,道路长度为2795米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为19565平方米 | 0.074亿元 | 住建局 |
32 | 城区排水管网错接乱接整治项目(一期) | 市政管网设施 | 主要对万泉街、 东源街、广源街、天安大道、梨乡大街、一行路、望远街、龙乡大街、洹水大道、科教路等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及中心城区内管径为 D2000的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水管进行修复改造,主要采用非开挖形式进行修复 | 0.15亿元 | 住建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内容 | 拟贷款金额 | 责任单位 |
33 | 城区游园提升亮化升级改造 | 文旅设施 | 计划对文候公园、孔融让梨公园、神龟驮城等20多处游园亮化提升改造 | 0.12亿元 | 住建局 |
34 | 魏县开发区污水厂扩容改造项目 | 环境卫生设施 | 酸化沉淀池、CASS+MBBR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连续流砂过滤器、紫外线消毒计量及加药间、污泥调理池等新建构筑物,新建配套管网2590米 | 0.444亿元 | 住建局 |
35 | 新区核心路网(道路工程、绿化工程) | 市政交通设施 | 主要包含天雨路、天泽路、勤政大道、平安街、东源街、滨河步行街、三田东路7条道路、污水、绿化及3座跨河桥梁和2座跨南水北调管线桥梁建设 | 1.14亿元 | 住建局 |
36 | 魏县贺祥社区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 | 其他 | 新建保障房总建筑面积54714.9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2922.22平方米,共规划5栋18层住宅;地下车库、雨水、污水、通讯、电力、燃气及室外绿化等配套设施 | 2.05亿元 | 住建局 |
37 | 魏县长安公园建设项目 | 文旅设施 | 主要建设公园绿化、停车场、广场、人防主题景观墙、人防工事知识及模型展示、景墙、公厕等。通过道路、广场、建筑、植物等景观要素的结合,构建具有设计感的现代化公园 | 0.095亿元 | 住建局 |
38 | 魏县汽车客运枢纽站配套工程 | 市政交通设施 | 新建1栋地上17层(局部4层),地下2层,停车场位 423个 | 1.9亿元 | 交通运输局 |
39 | 魏县公交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项目 | 新型基础设施 | 太阳光光伏板39000平方米,设置充电桩320处 | 1.2亿元 | 交通运输局 |
40 | 魏县智慧公交一体化项目 | 市政交通设施 | 新建县域20个乡镇智能电子公交站牌2286个,150平标准机房,300平方指挥调度中心 | 3.2亿元 | 交通运输局 |
41 | 魏县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镇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 市政管网设施 | 建设地点:魏县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镇境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涉及魏县回隆镇、双井镇、张二庄镇76个村庄,共铺设污水管网432.868km,提升泵站131 座,其中村内管道243.205km , 连接管道 189.663km | 2.22亿元 | 住建局 |
魏县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对接银行 | |
1 | 河北晶通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属结构制造、钢结构工程、轻钢建筑系统的研发 | 金属结构制造 | 工行 |
2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生产中成药 | 中成药生产 | 工行 |
3 | 河北鸣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合成橡胶制造 | 合成橡胶制造 | 工行 |
4 | 河北陆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汽车配件制造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县联社 |
5 | 魏县聚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量子点新材料生产 |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 县联社 |
6 | 凯盛君恒有限公司 | 药用辅助及包装材料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县联社 |
7 | 河北宗申戈梅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农业机械制造 |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 建行 |
8 | 河北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生产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行 |
9 | 河北艾斯特瑞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加工制造汽车制动器 | 其他传动部件制造 | 建行 |
10 | 魏县达人雕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雕塑设计制作 | 金属工艺品制造 | 中行 |
11 | 河北华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变压器生产 |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 中行 |
12 | 河北联坤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废钢铁破碎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中行 |
13 | 魏县英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竹木纤维集成墙面板加工 |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 农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对接银行 |
14 | 河北惠菱电器有限公司 | 冷电器具制造 |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 农行 |
15 | 京环纺织品再利用邯郸有限公司 |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农行 |
16 | 邯郸市清亮调味品制造有限公司 | 调味品生产 |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17 | 河北省魏县玻纤设备坩埚厂 | 玻纤加工 |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18 | 河北恰味调味品有限公司 | 调味品加工 |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19 | 魏县申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食用菌初加工 | 蔬菜加工 | 邯郸银行 |
20 | 河北广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医用口罩生产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邯郸银行 |
21 | 魏县远森汽车座套加工厂 | 汽车座套加工 | 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 | 邯郸银行 |
22 | 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 | 矿山机械制造 | 河北银行 |
23 | 河北省魏县龙翔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传统饸饹面(卤)加工 | 方面面制造 | 河北银行 |
24 | 河北念成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 雕塑工艺品加工 | 雕塑工艺品制造 | 河北银行 |
25 | 邯郸郭家坊土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棉纺纱加工、农副产品 | 棉纺纱加工 | 齐鲁村镇银行 |
26 | 魏县广正门业有限公司 | 木门窗制作 | 木门窗制造 | 齐鲁村镇银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对接银行 |
27 | 魏县吉斑塑料再生利用加工厂 |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齐鲁村镇银行 |
28 | 魏县梨家班徒果木工艺品有限公司 | 生产木制品 |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 邮政银行 |
29 | 魏县肥源有机肥有限公司 | 有机肥生产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 邮政银行 |
30 | 河北魏县三祥金属有限公司 | 铝冶炼制造 | 铝冶炼 | 邮政银行 |
31 | 河北百缝制线股份有限公司 | 棉纺制品、涤纺制品、棉线生产加工 | 棉纺纱加工 | 农发行 |
32 | 魏县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 商品混凝土生产 | 水泥制品制造 | 农发行 |
33 | 河北爱美森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木材加工 | 锯材加工 | 农发行 |
34 | 魏县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 书写纸制造、硅钡制造、包装纸制造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工行 |
35 | 邯郸市柏林药业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硬胶囊剂、硬胶囊剂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农发行 |
36 | 魏县锦辉紧固件有限公司 | 螺丝制造、精线制造 | 紧固件制造 | 农发行 |
37 | 河北魏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 | 棉纺纱加工、缝纫线制造、棉花 | 棉纺纱加工 | 农发行 |
38 | 邯郸市誉皓实业有限公司 |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DDG饲料 |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农发行 |
39 | 邯郸市锦盛纺织有限公司 | 棉纺纱加工、零售坯布 | 棉纺纱加工 | 工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对接银行 |
40 | 河北绿鑫食品有限公司 | 蔬菜加工、蔬菜速冻保鲜 | 蔬菜加工 | 工行 |
41 | 魏县金筑王钢纤维制造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制造、钢纤维制造零售 | 黑色金属铸造 | 工行 |
42 | 河北鼎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塑料管材、管件加工 |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工行 |
43 | 环嘉集团邯郸信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生产性废金属、塑料加工 |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工行 |
44 | 魏县海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紧固件生产 | 紧固件制造 | 县联社 |
45 | 河北嘉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县联社 |
46 | 河北创州制衣有限公司 | 毛皮服装、皮草加工 | 毛皮服装加工 | 县联社 |
47 | 河北贝意斯电子有限公司 |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 县联社 |
48 | 河北新正源纺织有限公司 | 棉纱制造 | 棉纺纱加工 | 县联社 |
49 | 魏县朝阳彩钢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 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 县联社 |
50 | 魏县瑞鑫紧固件有限公司 | 高密度紧固件生产 | 紧固件制造 | 县联社 |
51 | 邯郸市莲山服饰有限公司 | 绢纺和丝织加工 | 绢纺和丝织加工 | 县联社 |
52 | 河北乐之净膜科技有限公司 | 膜材料制造 | 塑料薄膜制造 | 邯郸银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对接银行 |
53 | 河北益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电线电缆生产 | 电线、电缆制造 | 邯郸银行 |
54 | 河北美特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铝粒加工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邯郸银行 |
55 | 河北鲜尚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 邯郸银行 |
56 | 河北鑫奥制帽有限公司 | 运动帽加工 | 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邯郸银行 |
57 | 魏县利均面业有限公司 | 米、面制品制造 | 米、面制品制造 | 邯郸银行 |
58 | 河北中五板材加工有限公司 |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 邯郸银行 |
59 | 魏县申兴面业有限公司 | 小麦粉加工 | 稻谷加工 | 邯郸银行 |
60 | 邯郸帝科胶原蛋白肠衣有限公司 |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 河北银行 |
61 | 河北益兵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 箱包加工 | 皮箱、包(袋)制造 | 河北银行 |
62 | 魏县锦光纺织有限公司 | 生产面纱、坯布、毛布、床上用品 | 棉纺纱加工 | 河北银行 |
63 | 魏县官长面业有限公司 | 米、面制品制造 | 米、面制品制造 | 河北银行 |
64 | 河北英祥建材有限公司 | 商品混凝土加工 | 水泥制品制造 | 河北银行 |
65 | 魏县钰华服装厂 | 绢纺和丝织加工 | 绢纺和丝织加工 | 河北银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对接银行 |
66 | 邯郸市泉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 | 燃气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 | 河北银行 |
67 | 魏县天龙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钢结构工程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河北银行 |
68 | 河北省魏县龙翔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传统饸饹面(卤)加工 | 方便面制造 | 河北银行 |
69 | 魏县龙源淀粉加工有限公司 | 谷物磨制 | 其他谷物磨制 | 齐鲁村镇银行 |
70 | 魏县垚顺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加工 | 水泥制造 | 齐鲁村镇银行 |
71 | 邯郸市亮佳门业有限公司 | 木门的制作 | 木门窗制造 | 齐鲁村镇银行 |
72 | 魏县欧润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多层板加工 | 胶合板制造 | 齐鲁村镇银行 |
73 | 河北省魏县荣兴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 面粉加工 | 小麦加工 | 齐鲁村镇银行 |
74 | 魏县金禾面粉有限公司 | 面粉加工 | 小麦加工 | 齐鲁村镇银行 |
75 | 魏县双雪面粉有限公司 | 面粉加工 | 小麦加工 | 张家口银行 |
76 | 河北腾达鞋业有限公司 | 橡胶鞋制造 | 橡胶鞋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77 | 邯郸市豪天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电动车制造、五金电线电绳 | 其他电机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78 | 魏县惠康商砼有限公司 | 商品混凝土生产 | 水泥制品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对接银行 |
79 | 邯郸市鑫森塑木制品有限公司 | 木型材加工 | 锯材加工 | 张家口银行 |
80 | 邯郸市安鲜特果蔬储藏有限公司 | 水果蔬菜储藏加工 | 蔬菜加工 | 张家口银行 |
81 | 邯郸市双辉漆业有限公司 |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82 | 魏县忠烽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83 | 魏县鑫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铝制品熔炼 | 铝冶炼 | 张家口银行 |
84 | 魏县湘暖服装加工厂 | 服装加工、销售 | 运动机织服装制造 | 张家口银行 |
85 | 魏县军红箱包加工厂 | 箱包加工、销售 | 皮箱、包(袋)制造 | 农行 |
86 | 魏县品宇面粉加工有限公司 | 面粉、加工、销售 | 小麦加工 | 农行 |
87 | 河北哲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空气炮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农行 |
88 | 魏县景怡制衣有限公司 | 服装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 | 运动机织服装制造 | 农行 |
89 | 魏县宽通服装有限公司 | 服装加工、销售 | 运动机织服装制造 | 农行 |
90 | 魏县鹏达铝业有限公司 | 铝制品生产、销售 | 铝压延加工 | 中行 |
91 | 河北绿博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食用菌技术研发、种植、加工销售 | 蔬菜加工 | 中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所属行业 | 对接银行 |
92 | 魏县兴合盛制线有限公司 | 封口线、打包线纱线胶带等加工销售 | 棉纺纱加工 | 中行 |
93 | 魏县荣旺箱包厂 | 箱包加工、销售 | 皮箱、包(袋)制造 | 中行 |
94 | 魏县子汐饮用水有限公司 | 饮料、瓶(桶)装水 |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 中行 |
95 | 河北沃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备和监测系统的研制、组装 、销售 |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 建行 |
96 | 邯郸市康帝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制砖 |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建行 |
97 | 河北欧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塑胶制品 |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 建行 |
98 | 河北中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 汽车业制造 | 建行 |
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情况考核表
机构名称: 填表日期: 单位:万元 | |||
2022年 | 2021年 | ||
贷款余额 | 贷款余额 | ||
贷款增速 | 贷款增速 | ||
其中: | 其中: | ||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 ||
个人住房贷款增速 | 个人住房贷款增速 | ||
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 | 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 | ||
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 | 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 | ||
种业贷款余额 | 种业贷款余额 | ||
种业贷款增速 | 种业贷款增速 | ||
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 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 ||
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 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 ||
贷款延期金额 | 贷款延期金额 | ||
贷款延期户数 | 贷款延期户数 | ||
其中: | 其中: | ||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金额 |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金额 | ||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户数 |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户数 | ||
个体工商户贷款延期金额 | 个体工商户贷款延期金额 | ||
个体工商户贷款延期户数 | 个体工商户贷款延期户数 | ||
小微企业主贷款延期金额 | 小微企业主贷款延期金额 | ||
小微企业主贷款延期户数 | 小微企业主贷款延期户数 | ||
货车司机贷款延期金额 | 货车司机贷款延期金额 | ||
货车司机贷款延期户数 | 货车司机贷款延期户数 |
稳投资六条政策措施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国家安全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商引资“2116”和项目建设“14321”目标,聚焦全县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再生物资(节能环保)、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木材加工等6个特色产业集群及25家头部企业,围绕延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积极组织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再谋划储备一批优质产业项目。6月底前要梳理出全县所有谋划、开工、续建和保投产等项目,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魏县2022年项目清单》。抢抓全省年内新增重点前期项目500个以上的重要机遇,在已争列省重点及前期项目7个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和推进中车重工、安钢兆通、徐州鑫业达、中普二期、远景能源等5个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加大对上对接力度,力争年内再争列省重点前期项目10个以上、市重点项目40个以上。(发改局、产业招商促进中心、工企中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企业注册审批,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应用“一窗通”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1小时完成审批;分公司办理实行专人一对一指导帮办,1小时完成审批。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不超过0.5个工作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均不超过1个工作日。设立绩效管理办公室,安排两名正科级干部具体负责,实行“一口受理、一站服务”,日常审批事项只涉及一个科室的现场立即办理;需要内部流转的,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承诺2个工作日办结;涉及工程和资金的审批事项,对材料不齐全但核心要件完备的,正常办理,短缺材料后期补齐。(行政审批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凡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的重点项目,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新建项目能耗强度低于当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目标值的,一律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积极争取中普精密制造项目实行能耗单列。(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负责)
四、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全年计划累计争取各类上级资金50.4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1.7%。
1.加大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力争在27.3亿元的基础上,再争取4.1亿元以上,达到31.4亿元以上。
2.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在0.18亿元的基础上,再争取0.82亿元以上,达到1亿元以上。
3.加大债券资金争取力度,精准对接国家和省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对已经储备入库的魏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魏县引黄调蓄水库、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魏县梨乡水城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美丽乡村示范项目20个村)等项目,全力推进前期手续,积极向上推送争跑,力争6月底前专项债券发行完成。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对已下达资金的县医院门诊医技楼、中医院医技楼及感染性疾病楼、魏县物流立体停车场建设、魏县垃圾处理厂提升改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高效利用农田输水灌溉工程等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同时,包装争列新项目,在17亿元的基础上,再争取1亿元以上,达到18亿元以上。(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五、保障项目顺利施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资,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加快推进新建改造线路271.9公里、新增配变34台的电网三年提升工程,确保年内完工。力争年内完成建设天安大道外立面改造提升、干菜市场和北市场提升改造、礼贤大街南延、天河路(龙乡大街-益民山西侧)提升改造、开元路(龙乡大街-魏都大街)提升改造、创业大街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城区万泉大街等六个路段亮化改造提升、中心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智慧热力系统、天安大道和望远街路段等断头路配套工程(亮化)、邯大路(万泉大街至创业大街)提升改造、魏县长安公园建设、城区高标准公厕建设12个项目。推进开发区污水厂扩容改造项目年底完成并开始调试运行。加快新区核心路网(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建设,年内完成路边石及道路面层施工。(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力争年内实现零突破。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开辟“绿色通道”,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在加快推进总投资65.11亿元的魏县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魏县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魏县区域医疗中心“互联网+”和魏县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等4个PPP项目的基础上,定期推出一批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攻关突破。(发改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促消费十条政策措施
一、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充分利用县财政安排的500万元促消费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级安排的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发放消费券、赠送加油卡等方式对城乡居民购车、购家电等消费进行补贴,激发广大群众消费潜能。
1.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安排100万元促消资金,在7—8月份组织邯郸市荣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社消零限上企业及县内其它有意愿入统的汽贸企业单独或联合开展新车展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活动。开展“购车送油”补贴活动,购买车辆价格满3至5万享1000元补贴,满5至10万享2000元补贴,满10至20万享3000元补贴,满20万以上享5000元补贴。组织源通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二手车促销会活动,在购买二手车享受购新车的补贴政策基础上,对过户、上牌等费用全额补贴。
2.对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3.开展家电、家具促销活动,安排100万元促消资金,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万富隆家电、兴业家具及其他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对家电、家居按照满1000减100元、满3000减300元、满6000减600元、满10000减1000元标准进行补贴。
4.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购房送汽车、送家电、送家具等活动,支持开展各类团购活动,在县内社消零限上企业批量购买汽车、家电、家具的房地产企业或组织,与个人单独购买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工企中心、住建局、公积金管理中心魏县管理部、各乡镇负责)
二、发展特色品牌消费
1.充分挖掘“梨家班徒”、“魏小耳”、申家饸饹、土纺土织等县域特色产品、非遗产品、名优产品,在8月份通过举办展会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推进特色新产品进农村、进社区;积极与市商务局对接,推动市内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设立魏县特色产品专区专柜,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加大县域特产品企业入统支持力度,对今年成功入统限上社消零的企业,在市奖励2万元的基础上,对每家入统企业县级再奖励2万元。
3.依托红星美凯龙开展的国潮灯笼秘境美食节活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更多企业积极开展。
(发改局和县有关单位负责)
三、提振餐饮消费
1.鼓励和支持县内入统的21家餐饮企业创新菜品、打造特色,吸引群众消费;打造魏县“大碗菜”品牌,注册成立公司,统一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大餐饮企业入统培育力度。安排促消费资金100万元,在9月份开展“餐饮消费月”活动,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活跃餐饮市场,扩大餐饮消费。
2.公安部门充分发挥各警务室作用,加强对各餐饮企业、烧烤地摊等周边夜间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保障群众人身安全,提供和谐消费环境。
3.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各餐饮企业、烧烤地摊等食品原料质量检测,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四、拓展文化旅游消费
1.按上级下达任务,完成文化惠民卡(券)、旅游惠民“一卡通”发放工作,面向全县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27000张以上。加快推进县文化艺术中心投用,引进国图、保利大剧院等进驻,促进文化消费。
2.积极对接省开展“大美燕赵·冀忆乡情”乡村游系列活动,宣传“梨乡水城”,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充分发掘乡村特色文化和资源,促进乡村消费。支持举办前闫庄露营地、鸭梨采摘节等文化旅游消费活动。
3.对符合条件的集文化、旅游、商业、休闲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示范项目,积极申报上级政策支持。(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五、推动体育消费
积极筹备第一届全县职工运动会,积极承接各类体育赛事,促进体育消费。推进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贺祥社区、西红庙、冯红庙、木顶寺建设户外公共体育设施;加大体育惠民工程建设力度,新建或更新健身设施90处,建设足球场2片、多功能篮球场3片、健身步道4公里;高标准举办魏县第四届冰雪运动会,开展冰雪赛事活动35场(次)以上。积极响应以“新体育·新生活”为主题的河北省第三届体育消费季活动,争取省体育消费券,拉动全县体育消费。推动梨乡水城体育中心市场化运营管理,发挥体育中心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全面提升体育中心的运营效率。(教育体育局、文广旅局、水利局、发改局负责)
六、办好消费促进活动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幸福邯郸欢乐购”“购车节”“夜经济消费季”“中华美食荟”“中国农民丰收节”等线下促销活动,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村播计划等线上促销活动,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激发消费者购物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2022年计划分别组织各类消费促进活动5场以上,投入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发改局、教育体育局、县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
积极争取省级安排的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健全便利店、综合型超市、早餐店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支持全县改造提升一批便民市场(北市场、农贸市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2022年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3家,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建成投用红星美凯龙,加快推进世纪联华、北京洲亿汽贸等商业综合体建设,高质量推进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夜经济街区建设,突出抓好魏都水街、新区水街等特色商业示范街推进进程。(发改局、县社、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八、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全面落实上级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的纾困扶持政策,在退税减税降费、降低成本、便利经营等方面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按政策规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失业补助金,对因疫情影响暂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规范现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研究特困行业用电优惠政策。(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工企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九、加强财政税务支持
抓住省将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机遇,积极谋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相关债券金。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发改局、税务局、财政局负责)
十、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放,满足贷款主体融资需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降费让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引导全县各金融机构安排专门信贷资金,提升车贷、房贷等消费贷投放,积极推广面向公职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方便快捷贷款产品,丰富大宗消费和农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人行、金融办、发改局、文广旅局、交通运输局、工企中心,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附件:魏县拟开展促消费活动的企业名单
魏县拟开展促消费活动的企业名单 | |||
序号 | 类型 | 单位详细名称 | 参加活动 |
1 | 家电 | 魏县万富隆家电维修有限公司 | 家电下乡 |
2 | 金店 | 魏县鑫华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幸福邯郸欢乐购消费券 |
3 | 魏县丰德福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
4 | 魏县鸿福金店 | ||
5 | 商超 | 魏县阳光超市有限公司 | 幸福邯郸欢乐购消费券 |
6 | 魏县京喀隆超市 | ||
7 | 魏县维明超市 | ||
8 | 汽车 | 魏县福运汽贸有限公司 | 汽车展销会、汽车下乡 |
9 | 邯郸市飞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10 | 魏县三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11 | 魏县联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12 | 邯郸市荣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13 | 魏县陆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14 | 成品油 | 魏县平安加油站 | 购车送油 |
15 | 魏县魏都加油站 | ||
16 | 餐饮 | 魏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 餐饮专项消费券 |
17 | 魏县聚仙楼商务酒店 | ||
18 | 魏县君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19 | 洁森餐饮(魏县)有限公司 | ||
20 | 魏县金都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
21 | 魏县花诚餐饮有限公司 | ||
22 | 魏州怡和祥河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23 | 邯郸陆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24 | 魏县牛小鲜韩式烤肉店 | ||
25 | 魏县锦源食府 | ||
26 | 魏县华成宴会楼 | ||
27 | 魏县阳光永和豆浆快餐厅 | ||
28 | 魏县川乡情饭店 | ||
29 | 魏县巴洲重庆火锅 | ||
30 | 魏县老盘老碗川菜馆 | ||
31 | 魏县健晟星期天火锅 | ||
32 | 魏县魏州刘记火锅店 | ||
33 | 魏县二谷养元快餐服务店 | ||
34 | 魏县谷养元粥铺 | ||
35 | 巴庄重庆火锅魏县店 | ||
36 | 魏县祥和顺大酒店 |
魏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意见》(冀发〔2018〕18号),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冀开放发〔2019〕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大魏县招商引资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吸引、支持外来投资者在魏县投资兴业,促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章 新引进招商项目条件
第一条 新引进工业招商项目,是指符合我县发展规划、带动能力强且用地集约的生产类招商引资项目。
购地新建企业应满足“1234”土地供给标准(即:厂房容积率要在1.0以上,亩均税收20万以上,亩均投资300万以上,亩均产值400万以上)。
第二条 购买或租用厂房类招商项目,设备投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200万美元及以上。
第三章 新引进招商项目奖励
第三条 土地政策优惠。对新引进的招商项目,以最高年限出让的,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成本价的70%执行(依据国土资发〔2009〕56号)。(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
第四条 纳税贡献奖励。经认定为新引进的招商项目,自开工之日起五年内,亩均税20万元及以上的,按贡献大小由财政予以一定比例数额的奖励(按合同贡献予以“一事一议”)。(牵头部门:财政局,责任部门:税务局)
第五条 利用外资奖励。落实好上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按照外方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到位外资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政策,拿出专项资金对落户魏县的外资项目按照部口径每到位1万美元,奖励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吸引外国投资者以新设、增资、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在我县设立更多外资企业和跨国公司总部。对境外世界500强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工业设计等领域企业,按“一企一议”给予资金支持。(牵头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责任部门:财政局)
第六条 出口创汇奖励。对出口创汇的企业,两年内经市统计每出口创汇1万美元,奖励企业400元人民币,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两年后,按照市对县任务比例递增。(牵头部门:发改局,责任部门:财政局、产业招商促进中心)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对新引进的生产类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企业奖励。(牵头部门:经济开发区,责任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财政局)
第八条 对新引进的高科技、智能制造及科研类招商项目,在魏县生产或经营期间,根据投资数额和贡献大小,可相应为企业高管及研发团队的核心人员集中配置公寓。公寓由政府所有,租赁费用由政府根据企业贡献大小予以减免,企业或个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住建局、产业招商促进中心)
第九条 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和引进条件的招商项目,按照实际需求租赁我县科技孵化基地、办公楼、厂房等,经县政府批准后签订入园协议,自装修之日起前三年内免交租金及押金。三年后,企业享有优先续租权。(牵头部门:经济开发区,责任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
第十条 荣誉奖励。项目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示范基地、示范区、名牌等称号的,按国家、省、市的奖励数额同比例一次性奖励企业。(牵头部门:工企中心,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
第十一条 研发奖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在我县新建研发中心的,由第三方评估后,按研发投资成本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引进企业落地后,新申请成功的高价值专利和核心专利,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专利最高不超过2万元。(牵头部门:工企中心,责任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财政局)
第四章 对引进人才的补贴
第十二条 工资补贴。前三年企业引进的人才,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享受1000元/月/人补贴、硕士享受2000元/月/人补贴、博士享受3000元/月/人补贴。凭在魏县的社保证明,每年年终补贴一次。引进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牵头部门:人社局,责任部门:财政局)
第十三条 购房补贴。在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并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务)合同的人才,需在魏县境内购房的,凭在魏县的社保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可享受购房价的10%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硕士享受购房价的20%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博士享受购房价的30%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引进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牵头部门:住建局,责任部门:财政局)
第十四条 个税贡献奖。对已落户魏县的企业内高管人员,在魏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每年年终给予全额奖励。(牵头部门:税务局,责任部门:财政局、产业招商促进中心)
第十五条 社保补贴。对已落户魏县的企业内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魏县全额缴纳社保的,给予适当的社保补贴,每年年终补贴一次,补贴期限为3年。(牵头部门:人社局,责任部门:财政局)
第五章 对引荐人的奖励
第十六条 引荐人包括:引进招商项目到魏县注册落地的机构、团队或个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及其工作人员除外)。按照谁引荐,谁受益的奖励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引荐人实行现金奖励。(牵头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责任部门:财政局)
第十七条 引进生产类招商项目项目投产后,根据项目投资额度、亩均税收、吸纳就业等综合贡献率,给予项目引荐人奖励。(牵头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责任部门:财政局)
第六章 奖励(补贴)申请程序
第十八条 项目备案。项目注册前,项目业主和项目帮办单位到县产业招商促进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 奖励及补贴的申请程序。由企业(个人或引荐人)向县产业招商促进中心申报,县产业招商促进中心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商议后按程序报县政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县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负责兑付奖励及补贴资金。
第二十条 申请奖励及补贴需提交材料:
1.《奖励或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正式合同(协议)、厂房购买或租赁合同(协议);
4.投产证明及现场验收资料;
5.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资成本、申请专利实际发生费用等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或审核报告(由县审计部门或委托县政府采购中标入围中介机构出具);
6.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下属全资、绝对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在魏县纳税的,可合并计算,验原件交复印件);
7.属于个人的奖励(补贴)需出具在魏县缴纳的社保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
8.投资方出具的引荐人确认证明。同一项目属多人引荐的,明确一名引荐人代为申请奖励金,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予认定;
9.引荐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10.县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按奖励(补贴)对象不同,提供上述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奖励或补贴周期。按照奖励或补贴的条款不同,本政策中明确奖励或补贴时限的,按政策执行;未明确时限,能分别按照月(或季、半年、全年)周期核算的,次月(或季、半年、全年)初进行独立核算奖励或补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对引进外资或外贸企业的条件不参照第二条和第三条。
第二十四条 年内新引进的招商项目,以与县政府及其委托部门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第二十五条 企业如发生侵权、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现较大安全、环保等责任事件,取消其当年享受以上各类扶持政策的资格,已奖励到位的追回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政策中所涉及的所有奖励或补贴,均为税后奖励或补贴,由县产业招商促进中心会同相关事项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核定、上报并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地原有企业新上项目的,同样享受此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以上政策与本县已出台政策重复或同一事项适用于多项优惠政策内容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不溯及既往。
第三十条 本政策由县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大力引进外资三条政策措施
一、积极引进外资企业项目。积极组织参与廊坊经洽会、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跨国企业河北行和云招商系列活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我县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加工等四大主导产业。依托企业组织召开国际跨国公司视频会议,开展系列云洽谈、云招商、云签约活动,积极对接外商战略投资者,加大在谈外资项目对接力度,力争年内新引进香港铜锣湾文旅小镇项目、魏县悦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科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德国矿山设备制造项目、香港冻干果蔬食品产业园项目等投资金额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责任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发改局、教育体育局)
二、加大外资奖励政策支持。坚持内商外商一起招,外资内资一起引,在土地、纳税贡献奖励、外资到位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人才公寓、项目孵化、荣誉奖励、研发奖励、工资补贴、购房补贴等方面,与内资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牵头部门: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责任部门: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工企中心、人社局、住建局)
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深入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内外资一致要求,推动落实外商投资在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投诉工作机制,依法处理外商投诉事项。建立重点外资企业工作专班,健全常态化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持续做好外资企业包联帮扶,推行一个项目配备一名“店小二”措施,主动帮助协调解决融资、用地、环保、人员入境等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更好发展。(牵头部门:发改局,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产业招商促进中心)
培育壮大外贸企业六条政策措施
一、建立稳外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县外贸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工作的积极性,完成年创汇指标12亿元以上,年内安排县级专项外贸进出口奖励资金600万元以上、争取上级专项外贸发展资金100万元,对全县创汇外贸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帮助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县外贸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发改局)
二、加大对外贸骨干企业支持力度。加大对广辉塑料等县外贸骨干企业复工复产、免费培训等政策支持力度,年内帮助外贸企业实现复工复产,组织外贸企业免费开展业务培训活动8场以上。(牵头单位:发改局)
三、提升外贸企业示范带动能力。支持鸣仁橡胶、欧力标准件等外贸企业开展研发设计、营销展示、专利申报等创新发展,提升企业国际市场影响力,增强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发改局)
四、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全县外贸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中国上海第四届进口博览会、132届广交会、中原国际装备制造博览会、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等线上线下贸易促进活动,增强县内外贸易交流,帮助企业增加进出口订单,拓宽国际贸易市场。(牵头单位:发改局)
五、积极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大力宣传《邯郸市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对外贸企业的保障作用,对符合出口信保服务的外贸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增强外贸企业接单信心。(牵头单位:发改局)
六、积极培育和引进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培育发展3D建筑打印、兴帆毛发、粮食储备库等本土特色外贸企业3家以上,招商引进规模大、技术新、市场占有率高的服务贸易领域总部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10家以上。重点引进德友精工天津销售总部迁至魏县、金豹集团总部落户魏县,带动全县服务贸易工作大发展。(牵头单位:发改局)
附件:魏县外贸骨干企业名单
魏县外贸骨干企业名单
河北宗申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凯盛君恒有限公司
河北鸣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魏县广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邯郸欧力紧固件有限公司
河北顿银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越旭科技有限公司
魏县贸惠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魏县睿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魏县昌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魏县茂通贸易有限公司
魏县冒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魏县畅德进出口贸易有新公司
推进农业经济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十六条
政策措施
一、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全域村庄景区化、全域农业公园化、全域生产数字化为目标,利用PPP、EPC等模式,积极利用社会资本、争取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总投资12.83亿元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PPP项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高效利用农田输水灌溉工程、城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园(农业公园、树葬基地)、东风渠生态修复工程(体育公园)、生物多样性科普基地、智慧灌溉等项目和总库容977.27万立方米的引黄调蓄水库项目建设。(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果中心负责)
2.支持乡村建设。大力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衔接等资金。加快涵盖5个乡镇20个村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实施全县域乡村硬化、全域亮化工程,大力推进“六个全域”。支持新改建农村户厕6896座,每座补助1000元;新建农村公厕92座,每座补助2万元。积极争取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奖补资金;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奖补资金1000万元,并加快开工实施;适当对新认定的市、县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新创建的市、县级乡村振兴示范区进行奖补。新谋划打造一批示范村,连线成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持续推进“五清三建一改一拆”,开展乡镇政府驻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健全农业生产保障机制
3.稳定粮食生产。2022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9万亩、总产量11.2亿斤;落实20万亩优质强筋小麦种植、4000亩优质水稻种植和1.3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开展平原优质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补助资金1070万元。深化与中化农业MAP数字农业合作,推广籽粒直收玉米种植,强化品牌包装,实现优质优价;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5000亩高标准农田,每亩补助1500元左右。支持省级以上企业在农业园区建设种质资源库,弥补我县种业发展短板。对入选全省优良品种的选育单位,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创新联合体和商业化育种中心的优势种业企业,或建设良种繁育基地的企业,落实省审定标准,每个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不等的补助。支持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村集体规模流转土地,倾斜试点和资金,年内土地规模化流转面积达到33.5万亩,规模流转率达到88%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
4.保障夏收夏种。完善统筹疫情防控和“三夏”生产的工作方案、预案和督导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组长的“三夏”生产工作专班,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网格的工作机制。建立服务对象台账、地块现状台账、农机具需要台账,建立县级应急服务队,开通“三夏”服务热线,建立“三夏跨区作业农机手驿站”。麦收期间,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同时,充分利用数字科技,提升农业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以科技赋能三夏生产,利用县大数据平台资源建立“魏县智慧农业信息平台”。推进全程农业机械化省试点县建设,利用安装农机GPS定位设备等手段,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公司等单位负责)
5.落实粮食各项补贴和收购支持政策。切实做好价格监测工作,精心抓好市场化收购,全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做好仓容资金筹备工作,支持粮食烘干设施和储存设施建设。年内完成发放8354万元种粮补贴,完成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1975万元;完成农业生产救灾资金711万元物化补贴,用于农业救灾和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争取上级或利用县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6.实施保险保障机制。强化金融保险政策支持,提高粮食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推进实施涵盖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财政补贴保费的80%,保护种粮农民的投入成本,提高种植三大作物的积极性。同时,依据县域实际,实施梨果特色农业保险,县财政出资支付保费的93.33%—94.44%,用于梨农参保,保障梨农亩均效益不低于5000元—6000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果中心、财险公司等单位负责)
7.实施结构调整奖补机制。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增收为主线,实施水稻种植奖补政策。由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按照土地平整1000元/亩,种苗400元/亩的标准,对种植水稻的组织和农户进行奖补。(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三、支持金融助农和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8.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信贷与保险、政府相结合的“政银保”互动合作机制。紧抓河北省普惠金融示范区创建契机,充分利用融资担保、增信工具,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保障,逐步建立起“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方联动受益机制。支持涉农企业贷款,利用国有融资担保平台,解决农业企业贷款难、贷款少等问题,助力乡村振兴。(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办以及人行、财险公司等金融保险机构)
9.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从农户集中整合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乡村旅游、文化体验、电子商务、乡村民宿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同时,把拆旧整治出的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就地再利用、调整再利用、节余指标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统筹盘活“沉睡”土地资源。与有关方面合作,选择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内1-2个村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散土地,打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社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
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10.支持休闲农业发展。整合上级资金和利用县财政资金,支持泊口晚舟、蘑菇小镇、百湖稻香、梨果小镇、果蔬小镇、中国露营基地、书房之城等休闲农业、农旅项目建设。对经营收入1000万以上的农旅企业、休闲农业项目给予奖补。(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
11.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积极谋划推进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年内推进一个数字种植基地、一个数字养殖基地、一个数字渔业基地建设。全面提高MAP智慧管理平台管理覆盖率和MAP经作、粮作技术服务覆盖率。(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
12.大力推进奶业振兴。在落实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整合衔接资金,盘活现有设施用地,探索点状工地新模式,用于支持君乐宝等知名乳业企业、牧业企业等在我县新建、扩建养殖场和实施牧草种植。对新建、扩建社会养殖场每个栏位补助1000元,对乳企自建牧场每个栏位补助2000元,建设智能奶牛场每个补助30万元—100万元,升级改造家庭牧场每个补助30万元;开展胚胎移植每枚胚胎补助2500元,购买性控冻精每支补助75元;对获批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在每年3—5月进行生鲜乳喷粉的乳企每吨补助500元。(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
13.大力推进冷链设施和中央厨房建设。利用上级政策资金和补助资金,统筹上级衔接资金,支持国内和省内知名企业,在我县建设中央厨房和冷链物流、冷藏保鲜设施。对入选全省10个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自建或签约种养基地2000亩(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中央厨房企业,每个补助300万元;对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建设,给予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14.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列支50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发展坑塘经济、水经济和农业结构调整。整合利用上级资金或县财政资金,继续建设小麦产业集群、梨产业集群,争取食用菌产业集群,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和有关乡镇负责)
15.支持农业招商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现代农业园区承载能力和承接水平。加大农业领域专业招商力度,深化与同福、新发地、袁家村、利亚德、江苏绿港、好想你等企业合作,对涉农央企和知名企业在我县建立的分公司,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国家认定的每个奖补100万元。对入选全省20个集中连片新建100亩以上的设施园区,每个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入选全省20个省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取得突出进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每个补助500万元。支持3A级农产品加工业旅游景区建设和乡镇农业园区建设,年内启动2个3A级农产品加工业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年内建设5个乡镇农业园区。对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的微工厂以及综合效益突出的白沟产业园、乡村电子产业园、食品产业园等进行奖补,或给予设备、器具补贴。(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工企中心和有关乡镇负责)
16.支持多种形式的乡村振兴项目和活动。支持涉农对接会、洽谈会、现场会及涉农节庆活动在魏举办;谋划举办乡村振兴民间资本招商大会,支持举办电商直播节、实施“村播计划”,支持农村社区消费日、农村社区美食荟、乡村夜经济等活动,支持打造农村特色一条街、农村街景梦工厂等。(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县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九条政策措施
一、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梳理清单,对受疫情影响的凯盛君恒药玻、鸣仁橡胶等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企业实施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2.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电子保函。
3.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全部免收保证金。
4.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5.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6.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严格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一律按下限执行。
7.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名除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缩小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保证金收取范围。保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8.深入开展涉企收费规范治理,严查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等行为,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县属企业主管部门、工企中心、行政审批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
二、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支持力度
1.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县属企业房屋以及公租房小区商业、综合服务设施国有房屋的从事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
2.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上述房屋的,再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补充减免工作应在所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损失。
(财政局、后勤服务中心、住建局、县属企业主管部门、经济开发区、工企中心、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负责)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2.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房地产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4.2022年12月31日前,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2023年12月31日前,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6.2025年12月31日前,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收入免征增值税,收入减按9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受土地房屋的免征契税等。
(税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负责)
四、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
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发改局、财政局、工企中心负责)
五、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1.依据申请,各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延期服务,缓解资金压力。
2.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由6.4%降低到5.6%,对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由4.6%降低到4.45%(具体降幅依据贷款期限确定)
3.争取为中普精密制造、垚顺新型建材、晶通建筑等企业发放扩增规模贷款1.14亿元。
4.各银行业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贷款增速不得低于2021年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暂时困难的,符合续贷条件的,及时办理无还本续贷、展期。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在原担保费率的基础上再降低5%。
5.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业务合作,深化“银行+保险”合作。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人行、金融办、财政局负责)
六、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物资通行通畅
1.多部门联动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复工复产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防疫消杀、员工健康管理等工作,支持企业建立抗疫应急处置体系,确保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2.对全县企业实行企业安静日制度,执法检查以帮扶整改为目的,小事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确保中小微企业正常运转。
3.及时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服务企业措施,办好企业物资运输通行证,确保企业物料和产品运输通畅。
(发改局、工企中心、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建立健全仓储冷链物流体系
1.加快实施公路服务区改造升级,打造融合商贸、物流等多元化产业的开放式服务区。
2.利用公路服务区和互通立交出入口等节点资源,建设交通物流园和仓储集散中心。
3.利用好网络货运平台,发挥平台经济效用。布局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公路服务区、客运场站充电设施全覆盖。
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5.谋划建设干线公路服务区、束左公路养护中心、魏州现代智慧物流园、魏县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项目。6.加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密度。
(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1.实施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梯度培育计划,对优质企业首先纳入培育库,提高企业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2.采取后补助方式,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强度超过4%、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研发资金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入围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奖励200万元。对于已认定专精特新企业金融部门给予优先贷款资金扶持。对当年认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县政府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资金补助;对认定“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认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3.本着“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依法管理”的原则,在政策扶持、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企业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定期与企业开展业务交流和探讨,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类优惠政策,为企业争取上级资金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工企中心牵头,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提升工业企业设计水平
1.鼓励支持沃茵环保、陆星航天等有基础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设计师,建立相对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争列省、市级设计中心。
2.鼓励企业加大设计创新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对新达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企业)标准的,奖励100万元;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再奖励100万元。
(工企中心负责)
保基本民生十条政策措施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和县域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新购首套和改善性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住建局、财政局、人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魏县管理部负责)
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严格按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安排好中央和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353万元,做好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数据测算分析,重点向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部门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项目倾斜,加快推进杨才曲、双庙狮子口等37所薄弱学校改造、魏县区域医疗中心“互联网+”PPP项目与国药集团合作及农村163个主街道硬化、亮化,城区24个村庄背街小巷改造升级,10处停车场、7处游园和5个公园建设,更新健身设施90处,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贺祥社区配套产业区道路硬化的基础上,扩大以工代赈实施领域,谋划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2个,推动脱贫人口、因疫因灾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200人次,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负责)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和组织创业者、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自主创业的,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基础上,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给予保费补贴,财政补贴后的综合担保费率(贷款主体缴纳和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3%。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将年化担保费率控制在0.8%以内;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成员,给予阶段性担保贷款额2.5%的贴息贴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实行担保费减免。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开展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入村入户,对2997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对500名残疾人免费提供辅具适配,为313名残疾人提供使用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帮助残疾人就业;为240户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为269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进行资助,保障接受高等教育。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经个人申请,并通过审批后,将符合条件的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或脱贫人口的,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渐退期。在核算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时,对于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以及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计入家庭收入;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全力加快推进贺祥社区86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确保2022年12月份交付使用。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强制性配建政策,坚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三个同步”原则,加强保障性住房筹集。对确实不能配建的小区按照省、市、县文件缴纳异地配建费,集中用于异地建设或者购买商品房改建保障性住房支出。帮助在城镇工作且住房困难新市民、新青年解决阶段性住房问题。对符合条件的无住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民政局、住建局、残联负责)
五、做好因疫情受困群众社会救助。各乡镇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做好39671名低保对象暂缓动态退出,采取增发救助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购买防护用品或基本生活必需品等方式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等造成家庭收入下降且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及时发放低保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畅通社会救助群众反映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诉求,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民政局负责)
六、及时下达救助补助资金。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4567万元,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救助资金每月足额发放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动态监测好符合条件的39671名城乡低保对象、3165名特困人员、88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8436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62名孤儿、35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足额发放补贴,缓解因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涉及单位要简化工作流程,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八、加强市场监测监管。严格落实市场监测管控机制,成立采价小组,深入各大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开展全覆盖市场巡查,对米、面、油、肉、蛋、蔬菜、水果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6大类77品种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坚持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严查借机涨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九、抓好生产流通。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三夏”生产工作,开通“三夏”服务热线,建立“三夏跨区作业机手驿站”。麦收期间,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积极落实产业政策,大力发展以生猪生产为主的畜牧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落实生猪保险政策,完成生猪投保63520头,同时推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赔付联动,有效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积极培育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蔬菜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冷链建设,拓延蔬菜产业链条,提高市场供给和应急保障能力。保持物流畅通,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措施,加大货源衔接力度;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不得随意限制通行;对于司乘人员行程码绿色带*号的货运车辆,在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情况下,予以放行,不层层加码,确保重要生活物资不断档、不脱销。出现疫情时,发挥好市场保供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特别做好封闭管理社区生活物资配送。(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商务)、交通运输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
十、加强储备调节。按政策要求,及时做好2.5万吨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确保储备粮常储常新,在市场出现异常情况下,及时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粮,进一步满足县内人口粮食需求,维护市场稳定。(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稳住工业经济五条政策措施
一、保障中小企业正常生产。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情况下,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实行闭环生产,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现企业不停工不停产;建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市县联动、区域互认和部门协同机制,优先办理通行证,保障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将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工企中心、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二、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中普精密制造、药玻三期、百缝制线、广辉塑料、瑞博恩、魏小耳等重大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围绕我县四大主导产业集群,加快实施一批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食品加工、节能环保等重大项目,推动沃茵环保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发展,支持陆星航天高效生产+双重安全管控等工业、恒昇机械、品融科技联网平台项目创新发展,推动君恒药玻、中瑞汽车、陆星汽车等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宗申农机、艾斯特瑞亚等“专精特新”企业和沃茵环保、晶通建筑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中央、省和市财政支持;加强对工业项目服务力度,及时解决项目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问题,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市级各项政策资金。 (工企中心、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三、组织系列产需对接。抓住国家本轮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围绕城镇化补短板示范县4大领域、17个专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内容,加强谋划包装,争列项目,积极鼓励组织我县“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集群头部企业等中小企业与国家、省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产需对接;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鼓励城市公交、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等服务领域新能源车替代。(工企中心、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对荣兴面粉、路铮配件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百缝制线、恒昇机械等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无抵押信用贷款、贷款快速审批发放等政策;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有关政策;制定助企上市计划,围绕我县四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中的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对君恒药玻、九凯食品、晶通建筑等优质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帮助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工企中心、金融办、人行,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五、开展“把脉问诊”活动。组织开展“工信大讲堂”和“企业上云大讲堂”网上培训1000人次以上,组织魏邦孵化基地工业诊所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每两周开展一次“巡诊服务”,深入企业调研,谋划制定“一企一策”具体帮扶计划,解决企业在政策咨询、资金申请和项目建设中遇到困难或疑惑,全力赋能中小企业智慧升级,有效引导企业质量提升;持续推广“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进一步便捷企业办理事项;制定《县领导包联服务县域特色产业工作方案》,落实县级领导“一包四”包联帮扶责任机制,加大帮扶力度,提前谋划包装,帮助条件成熟的企业争取技术改造资金和工业设计资金、建设“智能车间”、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等。(工企中心,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附件:1.魏县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2.魏县小巨人企业名单
3.魏县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4.魏县正面清单企业名单
5.魏县白名单企业名单
6.魏县头部企业名单
魏县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区 | 认定 批次 | 时间 | |||||
1 | 河北鸣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1 | 2016年 | |||||
2 | 河北晶通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2 | 2017年 | |||||
3 | 河北百缝制线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3 | 2018年 | |||||
4 | 河北鸿健养殖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3 | 2018年 | |||||
5 | 魏县路源电器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3 | 2018年 | |||||
6 | 河北宗申戈梅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4 | 2019年 | |||||
7 | 河北省魏县亚龙果菜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4 | 2019年 | |||||
8 | 凯盛君恒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5 | 2020年 | |||||
9 | 邯郸市鑫森塑木制品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5 | 2020年 | |||||
10 | 河北省魏县荣兴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 邯郸魏县 | 5 | 2020年 | |||||
11 | 河北绿珍食用菌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5 | 2020年 | |||||
12 | 河北沃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5 | 2020年 | |||||
13 | 陆星航天河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6 | 2021年 | |||||
14 | 河北恒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6 | 2021年 | |||||
15 | 邯郸市亮佳门业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6 | 2021年 | |||||
16 | 河北路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6 | 2021年 | |||||
17 | 河北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6 | 2021年 | |||||
18 | 河北九凯食品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6 | 2021年 | |||||
19 | 河北艾斯特瑞亚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6 | 2021年 | |||||
20 | 邯郸市爱尚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第一批 | 2022年 | |||||
21 | 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第一批 | 2022年 | |||||
22 | 魏县聚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第一批 | 2022年 | |||||
23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邯郸魏县 | 第一批 | 2022年 | |||||
魏县小巨人企业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批次 | 年度 | ||||||
1 | 河北百缝制线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0年 | ||||||
2 | 河北晶通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0年 | ||||||
3 | 河北沃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三批 | 2021年 | ||||||
魏县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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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定批次 | 年度 |
1 | 河北百缝制线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批 | 2019 |
2 | 河北艾斯特瑞亚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19 |
3 | 凯盛君恒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0 |
4 | 河北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202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机构代码 |
1 | 河北沃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8UYCK0W |
2 | 河北宗申戈梅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7K9066M |
3 | 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FP8P325 |
4 | 河北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7QPQ76T |
5 | 陆星航天河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8XTRM5T |
6 | 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911304340581696000 |
7 | 河北恒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CU8A15R |
8 | 河北路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7T5PUXE |
9 | 河北艾斯特瑞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1130434MA07QQBE0W |
10 | 河北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7QPQ76T |
11 | 河北百缝制线股份有限公司 | 91130434073711882H |
12 | 凯盛君恒有限公司 | 91130434MA07R66J0A |
魏县正面清单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1 | 中建材凯盛君恒有限公司 | 药用玻璃 |
2 | 中普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冷轧钢 |
3 | 河北陆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汽车配件 |
4 | 河北宗申戈梅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农机 |
5 | 河北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配件 |
6 | 邯郸市富源卫生材料厂 | 口罩 |
7 | 河北沃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备 |
8 | 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紧固件 |
9 | 河北恒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配件 |
10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中成药 |
11 | 魏县广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隔离衣、雨衣、雨披 |
12 | 河北中科实验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配件、实验仪器 |
13 | 邯郸市莲山服饰有限公司 | 服装加工、出口、口罩、医用隔离衣 |
14 | 河北瑞博恩食品有限公司 | 罐头 |
15 | 魏县远森汽车座套加工厂 | 汽车座套 |
魏县白名单企业名单
序号 | 所属集群 | 企业名称 | 主要产品 |
1 | 装备制造 | 河北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车桥及制动器 |
2 | 河北宗申戈梅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玉米收获机 | |
3 | 河北沃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线监测仪器 | |
4 | 陆星航天河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半挂车专用车 | |
5 | 河北永广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矿山机械设备 | |
6 | 魏县德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紧固件生产 | |
7 | 节能环保 | 河北鸣仁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橡胶地板 |
8 | 河北欧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橡胶地板 | |
9 | 河北嘉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橡胶地板 | |
10 | 魏县天昊胶业有限公司 | 橡胶地板 | |
11 | 邯郸市康帝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筑制砖 | |
12 | 京环纺织品再利用邯郸有限公司 | 再生纺织品 | |
13 | 木材加工 | 魏县欧润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木材加工 |
14 | 河北爱美森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木材加工 | |
15 | 魏县梨家班徒果木工艺品有限公司 | 木材加工 | |
16 | 纺织服装 | 河北百缝制线股份有限公司 | 缝包线 |
17 | 邯郸郭家坊土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纺织品 | |
18 | 魏县兴合盛制线有限公司 | 封口线线纱线 | |
19 | 食品加工 | 河北九凯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 |
20 | 邯郸市兆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 | |
21 | 河北省魏县荣兴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加工 | |
22 | 河北绿珍食用菌有限公司 | 食品加工 |
魏县头部企业名单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一条
政策措施
一、优化房地产开发地块出让条件。进一步加大城区现有地块的招商力度,严格落实“净地”出让政策,确保“交地即进地”。出让金缴纳实行分级管理,对于出让起始价1亿元以下的地块,按照起始价全额确定竞买保证金,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对于出让起始价1亿元至3亿元的地块,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50%,签订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对于出让起始价3亿元以上至5亿元的地块,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40%,签订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对于出让起始价超过5亿元的地块,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30%,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针对特殊地块,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土地出让方案。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年内土地出让总收入力争不低于20亿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支持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未足额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对房地产企业暂停项目验收,予以综合评级降级处理,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惩戒。(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由政府统筹建设。储备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建设,完善与地块相关的道路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市政配套建设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四、加快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对于新供应土地项目,采取合并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精简审批流程,在临设临建、销售中心建设等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制。出让土地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在土地交付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刻办理不动产登记,当天完成,确保“交地即交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可先期办理地基处理部分施工、临时出入口、土方外运、降水、临时排水、围墙搭建、水电报装等手续,当天完成,确保“拿证即开工”。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的项目,可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分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准许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先申请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住建局成立绩效管理办公室,受理窗口向企业提供一次性告知书,项目企业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承诺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对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住建局质监、安监部门可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的,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房地产企业承诺书,相关部门可容缺办理规划、施工及其它审批手续,相关承诺时限不变。深入推进“多测合一”,房地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的测绘事项整合为一,测绘成果共享。受疫情影响,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前置,由原来地上层数三分之一提前至出正负零即可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
五、提升项目竣工验收质效。1、对已竣工的房地产项目,涉及“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等事项实行“联合验收”“多测合一”,5个工作日审批办结;2、在配套设施及保障房已按规划建设完成且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体工程,可申请单独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审批办结。3、对已联合验收合格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优化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结合我县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责任单位:住建局)
七、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积极帮助推进绿色建筑评价,将项目评价时间前置,解决评价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授信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对绿色建筑取消太阳能强制性安装,因地制宜推进其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责任单位:住建局、人行、金融办)
八、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积极争取贷款额度,加大对优质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需求。采取降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落实首套住房最低20%首付比例等措施,引导房贷利率下行,切实满足居民的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针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困难群体,及时灵活调整个人还款计划。人民银行魏县支行牵头,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需求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协商平台,对有资金需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帮助,协调县相关银行部门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金融办、人行、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交影响,实施时限暂定2022年年底;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实施时限暂定2022年年底;新购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总支出。(责任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魏县管理部)
十、实行购房入学政策。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凡在县主城区购房(需入住)的业主子女,可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到公办小学、初中入学。(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十一、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住建局)
附件:魏县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
魏县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主营业务 | 贷款需求 (万元) | 贷款用途 |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魏县熙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7000 | 房屋建设 | 褚春庆15830071658 |
2 | 魏县中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3000 | 房屋建设 | 褚春庆15830071658 |
3 | 魏县飞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房地产营销 | 2000 | 个人按揭商贷、公积金 | 皇甫军豹13932035199 |
4 | 河北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1000 | 个人按揭贷款 | 崔振一13703209875 |
5 | 邯郸市裕德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300 | 企业资金周转 | 王胜军18233983333 黄建英15933300038 |
6 | 河北大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私企 | 房地产开发 | 6600 | 再建项目开发 | 李斌18803300522 |
7 | 魏县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 2000 | 再建项目开发 | 张全军13292098808 |
8 | 魏县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 1000 | 再建项目开发 | 张存保--15933205699 |
9 | 魏县赵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营销 | 600 | 个人按揭商贷、公积金贷款 | 冯鸿志18131098070 |
10 | 魏县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营销 | 3500 | 个人按揭商贷、公积金贷款 | 冯鸿志15032035738 |
11 | 河北巍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 5000 | 二期项目开发及建设 | 栗晓艳 13831029004 |
12 | 魏县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10000 | 支付工程款 | 刘军明13315003158 |
13 | 河北兆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10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任会计18131049251 |
14 | 邯郸市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10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姚纲15830058888 |
15 | 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20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刘峰15175033999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主营业务 | 贷款需求 (万元) | 贷款用途 |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6 | 河北双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10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王继伟15033890873 |
17 | 邯郸市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10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赵大刚18631066666 |
18 | 邯郸市天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5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聂会鹏15544889499 |
19 | 邯郸市易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7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李飞龙15033086999 |
20 | 魏县圣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10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李焱18632035977 |
21 | 邯郸市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3000 | 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 刘瑞祥15833805666 |
合计 | 124000 |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四条政策措施
一、提升执法部门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在每个建筑工地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所有执法管理部门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各执法管理部门要提升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帮助企业办理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审验事项,准确掌握企业诉求,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切实做到让企业少跑腿、多办事,解除企业后顾之忧。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住建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质量、安全、扬尘监督,除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环境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外,一律不责令停止施工、停业整顿,在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指导并积极帮助责任主体开展问题整改,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施工。
三、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设施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工地扬尘管控,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项目争取列入“白名单”,增加有效施工时间,为项目建设创造有利环境,正向引导企业加大开发投资力度。
四、切实维护建筑工地周边秩序。县公安机关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实行“一项目一民警”联络机制,全面梳理县域内在建的重大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指派专人负责重大项目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安全顺利施工。
附件:魏县建筑施工管控白名单工地一览表
魏县建筑施工管控白名单工地一览表
序号 | 工地名称 | 项目位置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分包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工地 负责人 | 电话 |
1 | 魏州财富中心 | 魏县魏饲公园东门南侧 | 河北双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郭海沙 李博文 | 15713301335 17731001234 | 张勇 | 16602336886 |
2 | 上瑞城二期 | 东壁路与南玉泉街交口西南角 | 魏县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发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澍涛 | 15030003697 | 李建科 | 13283400999 |
3 | 水木清华园 | 洹水大道西段路南 | 魏县天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雷涛 李澍涛 | 16682013113 15030003697 | 匡永泉 | 13831039972 |
4 | 圣轩城壹号院 | 科教东路南侧 | 魏县林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省魏县建筑安装有限 责任公司 | 王振江 | 15831056711 | 任长青 | 13930049699 |
5 | 新党校 | 兴源北大街西侧 | 中国共产党魏县委员会党校 | 华北冶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张占军 | 13393009406 | 王振立 | 15103206958 |
6 | 魏都花园 | 梨乡大街与洹水大道交口东北角 | 魏县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运盛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 田生太 | 15631028988 | 李海虎 | 15100453567 |
7 | 万江万和苑 | 科教东路北侧 | 魏县金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李志磊 | 17370909099 | 郝经理 艾经理 | 15200138883 18795756250 |
8 | 红星美凯龙 | 天安大道北与兴源大街交口东北角 | 魏县皇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运盛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 尹少安 | 19931022220 | 马经理 | 13026881788 |
9 | 雅园中等职业学校 | 玉泉街观光路以东 | 邯郸市雅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市晟峰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 朱庆军 | 15132094999 | 李文涛 | 16230041888 |
10 | 春光小区三期 | 龙乡大街南段东侧 | 邯郸市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市晟峰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 乔志鹏 | 13582309994 | 刘亚平 | 17733077707 |
11 | 梨城首府 | 科教路与兴源大街交口西南角 | 魏县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省魏县建筑安装有限 责任公司 | 姜广杰 | 15833060862 | 范瑞峰 | 18631004688 |
12 | 洹水郦城 | 洹水大道东段南侧 | 魏县熙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市第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石鑫 | 17631395313 | 郭培 | 13931009875 |
13 | 马庄城中村改造 | 魏县新人民医院对面 | 魏县中州房地产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邯郸市晨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刘晓强 | 15100001099 | 杨平均 | 15630330008 |
14 | 东珺府 | 东壁西路南侧 | 河北兆帆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市煜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许帅 | 17703204441 | 马建国 | 18630080090 |
序号 | 工地名称 | 项目位置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分包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工地负责人 | 电话 |
15 | 兴源蓝庭 | 兴源大街中段路西 | 魏县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固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尚国 | 13832056701 | 张金泰 | 18830067088 |
16 | 壹号院北区 | 科教东路北侧 | 魏县林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魏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天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刘俊峰 | 15544736690 | 任长青 | 13930049699 |
17 | 智慧城 | 天河西路北侧 | 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安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刘俊峰 | 15544736690 | 陶涛 | 15127065948 |
18 | 山水名苑二期 | 天河东路南侧 | 河北星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魏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徐强龙 | 18931080379 | 张永刚 | 13633100678 |
19 | 尚品新苑锦园 | 魏州西路北侧 | 河北大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魏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胡晓风 | 13623102008 | 李靖宇 | 18131041059 |
20 | 旺角公馆 | 长安大道南侧 | 河北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魏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杨艳青 | 15128870364 | 赵永军 | 15324003321 |
21 | 滨河名著 | 玉泉南街西侧 | 魏县安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韩振永 | 15831863330 | 李继超 | 15122832125 |
22 | 东城海岸(三田居委会城中村改造) | 魏都南大街东侧 | 魏县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省魏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马鑫 | 15832099921 | 李连海 | 15128046158 |
23 | 海港佳苑 | 洹水大道西段路北 | 魏县三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魏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魏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魏海峰 | 13931032130 | 邢总 | 13932058387 |
24 | 盛世魏都三期 | 魏都北大街西侧 | 河北泽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鹿鹏飞 | 17340876111 | 邱传利 | 13047753300 |
25 | 未来城 | 魏州东路北侧 | 魏县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昌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沧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崔益龙 | 13785051885 | 李经理 | 13910819831 |
26 | 魏县新区职教城建设 | 万泉大街西侧 | 魏县中州房地产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胡晓风 | 13623102008 | 冯经理 | 15518528882 |
促进交通运输发展四条政策措施
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加快魏县国省干线改造提升工程扫尾工作,6月底前完工;加快实施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10月底前完工。
二、推动新开工项目尽早实施
推动一系列工程全面提速,6月底前开工建设魏县通用机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美丽农村路项目;7月底前开工建设魏县汽车客运枢纽站配套工程、安聊公路至卫河大堤项目、邯大线—马头村段道路建设工程、国道通武线(新定魏线)路面中修工程;8月底前开工建设省道S349束馆至左权公路魏县绕城段改建工程(新南环);年底前交通物流立体停车场项目全部完工;年底前县道从峰线、广张线美化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开工实施;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基础上,再新增完成新改建200公里、实施安防工程30公里、改造危桥2座。
三、加快谋划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梳理“十四五”谋划项目,加快推动省道S348大左公路(新北环东环)、省道S237大边公路、省道S239肥回公路各项前期工作,在完成工可编制的基础上,年内完成行业意见批复,力争列入省重点项目;积极与省、市对接,年内启动省道S350边黄公路工可编制等前期工作,力争早日落地开工建设;积极谋划通航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年内完成工可编制、立项批复等前期工作;积极协助省、市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长邯聊高铁、京武高速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力争在“十四五”及早实施。
四、扎实推进路衍经济发展
谋划实施干线公路服务区(S349建设2处、S239建设1处综合型公路服务区)、束左公路养护中心、魏州现代智慧物流园、魏县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等项目,在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基础上,年内启动工可编制等前期工作。积极谋划魏县公交场站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项目建设,在完成工可编制的基础上,年内完成立项审批,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七条政策措施
一、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货车不进出涉疫地区不需申请使用通行证。(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交警队)
二、打通全县各乡、村间的硬隔离,启用县公交车站,逐步恢复到正常班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三、来魏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再重复检测。(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交警队)
四、实行重点货物通行证24小时在线办理制度,即接即办。(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工企中心、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
五、异地客货运司机、快递员到魏县检测点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责任单位:卫健局、交通运输局、交警队)
六、县交运、交警部门县境内严禁随意查车、扣车,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交警队)
七、深入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行动,提供热水、就餐、加油信息等服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交警队、公安局)
助力文旅产业发展的十三条措施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1.围绕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常态化储备文化旅游方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增加储备数量,提高储备质量,并按要求做好筛选申报工作,谋划总投资2981万元的魏县大运河文化博物馆、总投资2.2亿元的魏县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责任单位:文广旅局、发改局、财政局)
二、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2.加快推进县文化艺术中心建成投用,加强与保利集团、国家图书馆等央企合作,促其尽快入驻,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档次和水平,增强对周边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吸附力,带动群众就业。结合县城公园建设,谋划魏县“思诚书院”公园城市书房项目,建设书房之城。(责任单位:城投公司、文广旅局、住建局)
3.广泛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借助保利集团品牌影响力,发挥好魏州文化艺术中心平台作用,下半年谋划开展戏曲艺术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演出活动,让群众花最少的钱享受到最高的演出红利,真正做到高贵不贵文化惠民的宗旨。持续开展好惠民演出进景区、进社区,争取惠民演出资金153万元,年内安排惠民演出不少于400余场,既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又支持演出企业发展。(责任单位:文广旅局)
4.实施好文化惠民工程。在现有11家文化惠民单位的基础上,动员支持教育培训机构、书店、广告文印等企业争列市文化惠民单位名录,年内,惠民单位增至30家,扩大服务面。对持卡用户在文旅消费场所进行消费购物,给予5-9折不等折扣优惠,同时,在工行APP上领取文惠优惠券,可享受双重优惠,刺激持卡群众消费,年底,对群众持文惠卡到惠民单位消费使用情况,按照消费次数、消费额度、优惠比例、群众满意度等四项指标进行奖补,促进文旅企业发展。年内,面向全县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27072张以上。(责任单位:文广旅局、宣传部、教育体育局)
三、开展精准滴灌纾困
5.制定重点文旅企业帮扶名单。积极开展文旅企业和项目发展需求摸底调查,建立重点文旅企业和项目名单,实行科级干部包联,在协调对接财政、金融政策落地,申报示范区等方面给予全程帮助支持。(责任单位:文广旅局)
6.支持旅游演艺企业发展。加大对上争跑,年内争取上级演艺资金20-50万元,对在“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讲好魏县故事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演出团体进行专项支持。支持魏县豫剧团与保利集团合作,加大原创剧目打造提升,助推魏县精品剧目走出魏县进行展演,做大旅游演艺企业。(责任单位:文广旅局)
7.支持文创企业发展。鼓励文创企业开展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创新开发,推出更多具有魏县特色的文创和旅游商品,引导文旅市场消费,满足游客购物需求,打造魏县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对创意新颖或在上级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中获奖的文创产品,给予企业3000-10000元不等资金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创店,争创文创和旅游商品示范购物店。(责任单位:文广旅局、财政局)
8.加大对非遗企业培树及奖补。2022年新增魏县大锅菜等10余家非遗项目列入魏县非遗项目库。利用50万元非遗专项资金,用于棉纺织技艺传承保护,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责任单位:文广旅局)
四、活化文旅生产要素
9.争创3A级景区。全力支持帮助礼贤台、魏祠公园等创建3A级景区,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丰富旅游业态,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全县旅游提档升级。(责任单位:文广旅局、水利局、住建局、财政局、城投公司、农投公司及相关责任部门)
10.推广旅游新业态。加大对露营基地、农业休闲观光“网红”打卡地等旅游新业态宣传推介,鼓励自驾、自由行的形式开展户外度假游、乡村研学游,拓展旅游消费市场,扩大市场关注度,刺激和拉动消费,促进文旅行业复苏。大力支持露营基地所在的东代固镇前后闫庄,争创河北省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露营之乡。(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
11.打造旅游品牌。开展旅游Logo、宣传口号征集,以县域范围内的景点、自然风光、特色人文、特色美食、特色体验、文创产品等为主题,开展网络短视频大赛,宣传推广魏县文旅资源,进一步提升魏县旅游知名度、美誉度,扩大魏县旅游品牌影响力,带动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网信办、文广旅局)
1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鼓励金融机构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责任单位:人行)
1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建设项目用地,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文化和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改变原用地用途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广旅局、各乡镇政府)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用地十条政策措施
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用足用活上级各项政策,充分利用我县作为城镇化补短板示范县、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县、邯郸市域副中心城市的优势,争取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实行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建立企业用地会商机制,对拟落地的企业,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业主对用地方式进行会商,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划拨或租赁用地申请补办出让手续,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采取优惠地价政策。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激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实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支持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模式,土地出让后即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供地合并办理流程,对于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完成审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严格推进“容缺预受理”、“告知承诺”,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发放制度,有效期为6个月,建设单位可以凭“预”证办理地基处理部分施工、临时出入口、土方外运、降水、临时排水、围墙搭建、水电报装手续。(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开展预告登记转让。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高效便捷开展不动产登记。企业可通过服务专区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证。(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服务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五条措施
一、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
一般性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重点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二、实施“刚柔并济、审慎罚款”生态环境帮扶执法
为保障“环境更好、打扰更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行“不见面”执法,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监管平台“大数据”精准筛查问题线索,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帮扶力度,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规范、全面自查整改环境隐患,将管理水平晋档升级、提高层次。坚持刚柔并济,严格执行“轻微不罚、初犯不罚、非恶意重大不罚、非主观故意不罚”和“恶意违法严惩重罚”差异化帮扶执法要求,以有力度、更有温度的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三、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
今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四、开展“环保服务百日攻坚”
围绕制约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政策标准、污染治理等问题,特别是企业长期以来无法解决的难点、堵点等问题,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企业,尤其经济开发区企业制定“一对一”精准帮扶措施,对企业环评办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加强动态指导、跟踪回访,切实为企业通堵点、解难题。
五、开展环保服务“三送两进一帮扶”活动
组建高水平生态环境帮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29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成立帮扶组,对重点纳税企业、规上企业和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
附件:魏县29家重点排污企业清单
魏县29家重点排污企业清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名录类别 |
1 | 河北卫河人家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白酒制造 | 水环境 |
2 | 河北和兆益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土壤环境 |
3 | 河北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大气环境 |
4 | 河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大气环境 |
5 | 魏县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其他环境 |
6 | 魏县垃圾处理厂 | 环境卫生管理 | 土壤环境 |
7 | 魏县庆林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大气环境 |
8 | 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 | 生物质能发电 |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土壤环境 |
9 | 魏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水环境 |
10 | 魏县渊隆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治理 | 大气环境 |
11 | 魏县魏南胶粉厂 |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大气环境 |
12 | 魏县鹏达铝业有限公司 | 铝冶炼 | 大气环境 |
13 | 魏县回隆德银纸制品厂 |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水环境 大气环境 |
14 | 魏县天昊胶业有限公司 |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水环境 大气环境 |
15 | 河北佳旭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治理 | 大气环境 土壤环境 |
16 | 河北益彩肥业有限公司 | 复混肥料制造 | 水环境 大气环境 |
17 | 河北真谛科技有限公司 | 涂料制造 | 水环境 大气环境 |
18 | 河北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大气环境 土壤环境 |
19 | 河北藏隆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大气环境 |
20 | 河北魏县三祥金属有限公司 | 铝冶炼 | 大气环境 |
21 | 邯郸市双辉漆业有限公司 | 涂料制造 | 水环境 大气环境 |
22 | 魏县中医医院 | 中医医院 | 水环境 其他环境 |
23 | 魏县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水环境 |
24 | 魏县旭臣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大气环境 |
25 | 魏县武魏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大气环境 |
26 | 魏县泰亨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大气环境 |
27 | 魏县第二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其他环境 |
28 | 魏县诚信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大气环境 |
29 | 魏县鑫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铸造 | 大气环境 |
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九条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持续加大县级科技资金对企业研发活动支持力度,安排3000万研发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创新研发。对今年内到期但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科研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最长5个月宽限期,支持企业安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二、落实科技补助资金
对省、市下达的科技企业新增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等,及时履行拨款程序,第一时间拨付企业。加大县级科技资金奖励力度,对今年内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列入次年预算后拨付,激励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三、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与税务、工企等部门共建共享企业信息,向企业宣传减免税政策,简化优惠办理程序,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在对百缝制线、凯盛君恒、恒昇机械企业落实加计扣除2860万元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指导企业应报尽报,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税务局、发改局、工企中心)
四、引导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
通过专家辅导、网络培训等方式,开展2次业务辅导,向企业讲解科技创新劵申请和使用方法、支持对象和范围等内容,引导企业积极使用科技创新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责任单位:发改局)
五、大力培育高科技企业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全链条培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