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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标题:
魏县三田东城海岸将物业费和电梯卡绑定的问题
内容:
我是25年4月1缴纳的物业费,今天26年4月1日之后才应该到期,但是物业今天早晨在没有说的情况下,将我的电梯卡给停了,也就是说利用停电梯卡的行为来进行催缴物业费,包括业主群内也有多人反映该事项。随后我就去找物业去解开电梯卡限制,物业人员说只能开两天,到时候来缴纳完物业费才能接着用,物业人员也明确表示物业费和电梯卡进行绑定,但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以催交物业费为由停电梯,该行为违规也违法。所以,我希望书记能够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物业费人人都该缴纳,但不是通过给群众们增加困难、不让业主回家的行为来进行催缴。
提交时间:
2026-04-01
答复时间:
2026-04-20 td>
状态:
已审核
回复:
回复:
网民您好!收到您的留言问题后,魏县市监局高度重视,根据现场情况,市监局执法人员已当场要求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关停了电梯刷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