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省市县职称文件精神,对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任教的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评审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时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但在参与分等级聘任晋升等级时,与单位正常晋级人员一样,须占用单位各等级岗位数,且各岗位等级总数不能超过县教体局核定的各岗位等级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