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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和抓拍违法行为的公告
时间:2026-09-18 10:22:04

为进一步加强魏县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新增执法取证设备安装位置和抓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一、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

设备安装位置:龙乡大街与开元路县标附近路段、梨乡大街与洹水大道路口附近路段、魏都大街与科教路口附近路段、玉泉大街与魏州路口附近路段、龙乡大街与天安大道路口附近路段、龙乡大街与科教路口附近路段、龙乡大街与东壁路口附近路段、龙乡大街与魏州路口附近路段。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固定式闯红灯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

设备安装位置:魏县老定魏线与北照河路口、魏县万泉大街与天河路路口、魏县新南环与老定魏线路口、魏县兴源大街与天泽路路口、魏县新南环与魏峰线路口、魏县东源大街与科教路路口、魏县大牙线与双蒋线路口、魏县丛峰线与汤村路口、魏县230国道与张照河路口、魏县230国道与后文义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以上执法取证设备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启用。


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