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5年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24)已按时完成报废任务,于2026年1月25日通过市局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月26日至2月4日,为期10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或拨打0310-3621900反映。
附件: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24)通过验收意见的意见》
魏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24)通过验收意见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