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6〕第010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公示,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房产所有权人:栗树英
房产坐落:魏城镇望远南街望泽胡同12号内5号
原不动产证书号:冀(2020)魏县不动产权第0000106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