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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受理行政执法“四乱”等问题投诉举报 的公告
时间:2025-04-28 08:48:52

魏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关于受理行政执法“四乱”问题投诉举报

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及省、市有关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整治四乱专项行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法治化营商环境。魏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现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我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共同营造公平、透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重点征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政策,无依据或未按程序、范围、标准收费,收费不按规定出具票据,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乱收费等问题。

(二)乱罚款问题。重点征集擅自设立罚没项目或提高罚款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或依据不充分随意罚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行使执法权罚款,不按规范执法程序罚款,罚款不按照规定出具票据及其他乱罚款等问题

(三)乱检查问题。重点征集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多级检查,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等问题。

(四)乱查封问题。重点征集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其他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违规违法问题。

二、受理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月底。

三、受理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10—3512202

投诉举报邮箱:wxsfjjdg@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且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三)对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

(四)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魏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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