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台)行罚决字〔2024〕0055号
更新时间:2024-01-19 01:56:21点击次数:59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台)行罚决字〔2024〕005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尹xx
违法事实:
2024年01月13日09时许,魏县公安局推送案件线索:辽宁省本溪市公安机关侦办了“6、20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尹xx2023年5月份花了600元通过一工友买了一假建筑电工证。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1-1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