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680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3-05-10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要求,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

随着当前气温逐渐升高,学生外出游玩增多,溺水风险增大,进入溺水事故易发期。做好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是保障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生溺水源头预防,加大管控工作力度,落实各方管控责任,健全部门协作、以村为主的联防联控防范工作机制,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全县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周密安排部署,强化防范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坚决遏制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广大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

二、切实履行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

(一)履行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要成立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乡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及中心校、综合执法、派出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机构,负责安排部署督导检查防溺水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分析谋划、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防溺水工作形势,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措施。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分层责任区分,逐级签订防溺水管理责任书,建立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和水域分布图,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管行政部门和主体责任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行业职能承担相应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职责。水利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河湖水系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类坑塘河湖管理机构,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对管辖内公园、内河的管理,在公园、内河有关地方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管理,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教育体育部门要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在全县学校和师生中开展以“六不”为主要内容的防溺水专题教育。利用微信群、钉钉群、QQ群等各种形式和载体,反复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他人溺水要大声呼叫求救,严防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造成连带溺水死亡事故。通过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让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线上家长会等方式,将典型事例、防溺水知识向学生家长宣传,增强家长防溺水意识和履行孩子监护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教体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有关涉水生产企业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人身安全。公安部门依法保障学校及其周边治安安全、交通安全,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摊点,加强综合执法管理。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降水的监测预测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

(三)履行水域主体监管责任。水域主体责任单位对水域的防溺水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将水域管理责任分解,明确到每一个人,每一片水域,每一个时段。在水域明显位置设置防溺水责任牌注明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水情等。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的水域,由属地政府(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负责管理。要完善水域防溺水基础设施,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隔离带和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要在每一段、每一片水域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进行警示宣传。要开展值守、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值守和巡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四)履行村(居)委会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青少年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村(居)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池塘、河湖、积水坑地等危险水域的排查、巡查。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不间断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要及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五)履行家长监护责任。青少年学生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离校期间的监管,教育子女不到危险水域游玩,对孩子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并主动配合村(居)委会和学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三、强化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

(一)适时调度和专项督查。县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通报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改进和完善防范措施。组成专门督查组,实行“分人包片”,定期对辖区乡镇、部门,特别是水域主体责任单位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水域主体责任单位落实警示标志、防护栏、隔离带的设置,救生设备的配备,值守和巡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的督查。

(二)开展水域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村、水利、住建、综合执法、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督促本系统水域主体责任单位实行周排查,并逐一建档立卡。每周对所有河湖坑渠、涵洞、闸口等水域警示标志、防护栏、隔离带、简易救生设备(救生圈、竹竿、安全绳等)、警示标语、值守、巡查等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一村不落、一坑不漏,逐一建档立卡、明确责任,及时整改溺水隐患,并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三)强化水域主体责任单位值守和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水域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有针对性巡查看护制度,成立专兼职监管管理队伍,安排专人,对负责水域进行日常巡查,在周末、节假日、暑假等重点时段进行24小时值守、巡视,并明确每一段、每一片水域的巡查、值守责任人和巡查、值守时间,做好巡查、值守记录。

(四)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宣传列入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的报道,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教体部门和学校要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家访,做到重点时段的每日一提醒工作。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配合教育体育部门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社会氛围。

四、严格青少年学生防溺水责任追究

对因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而致使发生溺水事故的,县委、县政府将对其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本乡镇(街道)、本系统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发生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后,要组成专门调查组,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开展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及县教育体育局、水利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于510日前制定具体防溺水工作方案、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和水域分布图,930日前报送防溺水工作总结。

联系人:曹 阳     电话:5201674 

 

附件:魏县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9

 附件

魏县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水域名称

具体位置

主体责任

单位

第一

责任人

水情描述

备注
































































注:水域包括河流、湖泊、水渠、游泳馆(池)、水池、坑塘等一切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