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666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文〔2023〕5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3-04-27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政文〔20235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

2023426

 


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的通知》(冀中医函〔2022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结合,助力健康魏县建设和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加强我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建立起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补充的中医药网络结构,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组织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成立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魏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畅通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扶持力度,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健全中医药服务平台。县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确定专人负责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联体建设中;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实现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立达标的中医科和中药房,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馆、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鼓励设置中医专科,提供特色中药剂型服务。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中医阁”规范设置率达10%以上。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落实中医药人才的引进政策。认真实施人才培养项目,提升全县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做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达到全县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卫生规划要求。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县中医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培训。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提高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依托县中医医院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乡镇卫生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村卫生室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规范开展4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注重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作用,建立中医特色预防保健体系。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落实,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六)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鼓励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使养生文化与健康旅游产业相结合。发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拓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能力。

(七)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制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单位宣传片。在各乡镇、村及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进一步完善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特色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功能,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努力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

(八)落实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支持县中医医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调整。积极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对申报的中医药科研项目或课题实行倾斜性审核审批。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医保补偿比例,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激励政策,使用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政策加成销售且不纳入药占比考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按文件要求规范采购、配送和使用。

(九)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中药生产和经营行为,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的监督检查,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鼓励支持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同时,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4

全面启动魏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召开启动会议。各相关部门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确保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420236

成立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指标条款,查找薄弱环节,掌握全县中医药服务网络、人才队伍、医疗服务、保健服务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按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任务落实、资料整理等工作,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年内达到创建标准。

(三)申报阶段20236月底前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清单,加大力度落实整改。20236月底前将创建申报材料报送市卫健委。

(四)迎检阶段20237202312

迎接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考核验收,并随时准备迎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部门事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落实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加强联系、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和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层层分解,纳入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并制定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创建工作,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总结工作进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参与意识和创建意识,共同推动创建工作。

(四)靠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

 

附件1.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各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俊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海印  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李振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郭建平  魏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成    员:连巍  县粮油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    波  县财政局非税服务中心主任

栗艳梅  县卫生健康局三级主任科员

郭    威  县人社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主任

刘晓燕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陈昱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纪德锋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靳德峰  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振国  县教育体育局一级主任科员

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组织召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相关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振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主任:栗艳梅  县卫生健康局三级主任科员

董会民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常艳梅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刘强波  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申    慧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郑雪林  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股股长

郭顺营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    峰  县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总体协调等日常工作。


附件2

 

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各单位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相关方案、政策,建立健全魏县基层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总体协调、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工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魏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财政局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确保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县人社局结合我县实际,将中医药等相关专业列入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落实中医药人才的引进政策。根据需要适当放宽条件要求,降低进入门槛,按规定进行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县发改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县级中医类医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调整。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对申报的各级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优先进行推荐。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本县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积极促进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药材基地建设,支持中药材生态化、规范化种植,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中药生产和经营行为,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的监督检查,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鼓励支持在乡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同时,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县医保局完善中医药医保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中医药发展予以倾斜的政策,提高中医药医保补偿比例;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运用中医药服务。合理调整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县教育体育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县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

县中医医院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标准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管理水平,努力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落实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与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制定常见病、多发病中医临床诊疗实施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重。

十一县妇幼保健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提高中医药防治妇女儿童疾病能力,广泛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针对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不同年龄阶段保健需求,组织专家筛选常用、方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二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达到《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十三各乡镇、街道组织本乡镇、村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文件链接:关于对《魏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