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107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称: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1-09-07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部门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标准

林业部门

森林植被恢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冀财税[2016]25号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