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3815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文〔2023〕 15号

主题分类:政府公报

发布日期:2024-01-15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3年11月12日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2

 


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政办字〔2023119号)要求,结合创建河北省县城建设样板县、燕赵宜居县城工作要求,为全面建成适应社会发展和与城市形象相匹配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县和区域交通枢纽中心目标,持续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均衡、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发展质量高的邯郸市域副中心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明确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持续加大政府对公共交通事业的支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县交通、财政、住建、发改、交警、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强化服务,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良好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以满足居民出行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公交与城乡客运和城际客运班线、出租车、共享单车等交通方式的衔接,方便乘客在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换乘,实现有序衔接,促进资源整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出行,努力服务民生、改善民生。

(三)健全保障机制、多元发展。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发展长效机制,落实资金投入、用地保障、路权优先、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先发展政策。支持城市公交开通通勤、通学、就医等定制公交线路。支持发展“公交+旅游”服务模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拓展站台、车身、车厢内等广告业务,在保障安全运营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充电、维修等服务。

(四)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立足实际,科学论证,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探寻适合我县发展的公共交通模式和经验。

任务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4年,结合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和居民的出行需求,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条,打造一纵一横一环线的公交线网布局。适时开通夜间公交线路和旅游公交线路,并针对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等推出点对点的定制公交服务。同时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理念,组织开展公交周公交绿色出行日活动,鼓励居民选择公交出行,逐步提高城市公交节能环保水平。

(二)远期目标。2025年,城市公交出行机动化分担率达到35%以上,日客运量达到1.5万人次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公交线路网长度达到60公里,营运线路达到5条以上,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正点率达95%,基本形成以公交路网为平台,串联相关乡镇、工业区、景区、村的公交发展格局。

四、职责分工

(一)整合公交资源,实现公车公营。对我县城市公交现有的508米纯电动私营挂靠公交车及其经营权进行收购,由交通运输局会同财政局依法依规对公交车辆进行第三方评估,并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依据,分两年列入财政预算。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收购事宜,2023年完成收购协议的签订,启动正式运营。(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二)健全补贴机制,加强资金保障。综合考虑群众出行需求、公交运营成本、道路供求状况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逐步建立城市公交动态评估机制。现阶段每年对城市公交的运营补贴不少于300万元,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采取预拨机制。后期根据公交运营实际状况和逐步扩大的运营规模,适时增加财政补贴金额。同时落实老年人、小学生及其家长、残疾人、现役军人等免费乘车政策,确保普惠政策落地落实。(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三)完善公交设施,夯实运营基础。对现有公交场站进一步完善设施,提升硬件服务水平,按照三有二无(有雨棚、有座位、有站台、无积水、无障碍)的建设标准,改扩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比例不低于60%,同时完善无障碍设施,改善乘客候车环境,清理候车站亭周围垃圾桶和乱堆乱放现象。推进公交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最大限度满足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在贺祥公交站、双庙公交站建设12120KW充电桩,到2024下半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四)规范营运秩序,强化科学管理。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三轮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安全隐患较大的非法营运车辆。加大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公交站点、公交专用道等行为整治力度,完善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鼓励在公交车辆配备交通违法取证记录系统,严查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对城区主要道路及路口实施交通精细化管理,保障公交车辆畅通运营。加大公交专用道设置和管理维护,切实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权。(责任部门: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城管>、县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实施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交警大队、城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推进事宜。

(二)加大财政扶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政办字〔2023119号)中关于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按照本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及时给予公共交通企业足额补贴补偿的要求,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将公共交通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实施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实行据实补贴政策。

(三)保障公交用地。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在新建居住区、学校、商业区等重点区域,应根据规划人口聚集规模和空间分布,合理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