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92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二期政府公报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公报

发布日期:2021-07-21

魏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二期政府公报

魏县人民政府公报

WEI  XIAN  REN  MIN  ZHENG  FU  GONG  BAO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第02号(总号:056           2021710

 

  

● 县政府文件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推行金融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1)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和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4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改两清一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6

● 县政府通告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的公告·······················(24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26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7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33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38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42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推行金融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的

    

魏政文〔2021〕9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推行金融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

 

 

魏县推行金融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大力创新创优金融服务,深化银企合作,实现互惠共赢,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历届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金融服务为突破口,以搭建“政、银、企”三位一体的融资服务平台为支撑,以“一对一”金融企业服务为主要形式,推进金融顾问制度落实,重点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银企之间增进互信的同时,推进双方深度合作,拓宽融资渠道,提升政银企对接水平,全面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将金融顾问服务延伸至各乡镇(街

 

道)、扶贫重点村,加快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步伐,提升金融服务基层、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任务

由县金融办牵头在全县各金融机构选聘一批业务熟、专业精的金融专家为金融顾问与全县重点项目、入统企业、各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进行对接,由金融顾问根据企业融资业务方面的需求,帮助设计最有效、最经济的解决方案,提供可行的信息支持和行动建议。同时,畅通金融顾问与各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之间沟通联系,使金融触角服务下延,深入基层和群众。

(ー)建立魏县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名录库。由县金融办牵头,县人行、市银监局魏县监管办配合,在全县挑选一批通晓金融、经济、法律知识复合型人才,担任金融顾问。县金融顾问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

(二)优化服务方式。由县发改局牵头,工企中心、开发区配合,每年推选一定数量的优质企业,由县金融办统筹安排,按照一名金融顾问帮扶1-3家企业、一名金融顾问联系两个乡镇(街道)、一名金融顾问服务1-3个扶贫重点村的方式,逐一委派到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开展结对子、固定式、常态化服务帮扶工作,实行定点捆绑、定期跟踪、适时指导、全程服务,金融顾问的对接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明确服务内容。选派的金融顾问要认真宣传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及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及时了解对接企业、乡镇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企业、乡镇村群众提供融资建议和服务。一是以明晰企业产权、规范企业财务、完善企业规章、规范企业管理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主线。二是帮助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进行融资贷款,让有需求的广大农民群众获得金融支持与服务,逐步解决银行与基层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乡镇和群众金融服务不便利问题。

三、工作职责

(一)帮扶企业工作职责

1.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制定企业帮扶年度计划,拟定、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2.指导企业明晰产权关系,夯实企业资产、负债基础;指导企业规范财务核算,正确编制企业报表;

3.负责与银行、保险、证券业等机构接洽,协调多方,优化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帮助企业制定最优化的融资规划及方案;

4.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升企业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接洽能力;及时提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债务风险,帮助制定各种风险化解方案,督促企业按期履约,增强企业信用观念。

(二)帮扶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工作职责

1.深入乡镇(街道)了解掌握乡镇(街道)产业结构和产业特点,了解掌握广大农民群众发展资金需求和信贷需求,制定帮扶年度计划,制定、落实具体帮扶措施;

2.从乡镇(街道)实际和广大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提出合理化金融服务产品助推乡村振兴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帮助制定最优化的融资理财规划及方案;

3.引导乡镇(街道)将融资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将信贷资金用于种植业、养殖业产业发展及农产品深加工生产实体等工作;

4.推进扶贫重点村产业信贷帮扶,提高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力度,规范信贷支持用途,提高信贷利用效率,促进扶贫重点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创收增收;

5.增强乡镇(街道)广大干部群众信用意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乡镇(街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业务的认知水平,熟练掌握金融服务日常生活的技术操作能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帮助制定各种风险化解方案,督促乡镇(街道)、农民按期履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金融顾问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发改局、工企中心、开发区、金融办、人行、市银监局魏县监管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和金融顾问为成员,定期召开金融顾问联席会议。县金融办具体负责推行金融顾问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首批选派的试点企业和乡镇、扶贫重点村金融顾问,对接帮扶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各金融顾问要主动对接,首批金融顾问和试点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无法胜任顾问工作的人员,由所帮扶的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申请,经县金融办核实认定后,由派出单位负责安排替换。金融顾问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金融顾问服务的,原则上由该金融顾问所在单位其他候选人接替,确保工作不断档。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选派金融顾问要因企施策、因地制宜,多方面摸清底子、掌握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制定具体措施,逐一推动落实,实行常态化咨询服务,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效益最大化的良性发展轨道。要坚决杜绝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和广大

 

农民群众不顾风险投机取巧、不搞实业、过度负债、造成经营效益下滑或财产状况恶化的投融资

行为,严防财务风险和银行的信贷资产风险。各相关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信贷产品的创新,制定帮扶优惠措施,对于帮扶进步快、发展意愿强烈、管理规范程度高,对县域经济贡献大的试点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可适当给予提高信用等级、增加授信额度、享受贷款利率优惠等信贷政策,增强金融帮扶效果。

(四)实施有效对接。选派金融顾问要与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之间建立对接沟通机制,公布联系电话,建立广泛的联系。各试点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要与金融顾问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接受金融顾问的咨询指导,促进规范管理,学会防范经营风险和债务违约风险。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金融顾问与帮扶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各金融顾问要定期汇报金融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升帮扶工作质量。金融服务顾问实行“月走访、季评比、年表扬”制度,即金融顾问每月要到对口服务企业、乡镇(街道)、扶贫重点村最少走访1次;县金融办负责汇总金融顾问服务工作台账,每季度对提供的服务、解决的问题、融资额度等工作予以公布,并报相关县领导,发相关银行;县金融办将根据季服务情况,实行年度评比排名,并给予考核优秀的金融顾问通报表扬。

附件: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销售价格和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魏政字2021〕35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和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5月20日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2日

 

 

魏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和实行

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


 

一、魏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管规2018〕3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有关计算公式的函》(冀价管函〔2018〕41号)文件要求,核算如下:

(一)配气价格(不含增值税)=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企业年度配送气量

(二)配气价格(含增值税)=配气价格(不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其中:

 

1.年度准许总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其他业务收支净额+税费;

2.年度配送气量为2019年度管道天然气成本监审的年购气量;

3.增值税率为国家规定的城镇燃气行业税率,目前最新税率为9%;

按照以上核算方式,魏县管道燃气综合配气价格(含增值税)为0.710元/立方米。为减轻居民经济负担,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并参照相邻各县配气价格,魏县居民配气价格(含增值税)为0.629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871元/立方米。

(三)魏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实行《河北省定价目录管理》是制定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实行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基础。

(四)配气价格原则上3年核定一次,当配气管网投资、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调整的,可以提前核定。

二、魏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1842号)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河北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门站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8〕62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8〕95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款(2)城市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其中,购气价格指购入天然气的综合价格,多气源供气的,按照不同气源价格加权平均确定。

计算公式: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管道天然气购进门站价格+省内短途管输价格+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居民管道天然气购进门站价格=1.83元/立方米

省内短途管输价格=0.223元/立方米

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0.629元/立方米

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68元/立方米

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95元/立方米

三、魏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保障基本要求,实现公平负担、兼顾各方面利益、促进节约用气”的原则,经认真调查研究和反复测算,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档气量的确定(不包括壁挂炉取暖用气)。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要,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户每年用气量500立方米以下(含500立方米),充分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做饭、热水)用气需求,覆盖率90%;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501立方米至1200立方米(含1200立方米),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需求,覆盖率99%;

第三档:户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

(二)分档气价标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气价:居民生活用气价格2.68元/立方米;

第二档气价:价格水平与第一档保持1.2倍比价,即3.21元/立方米(实际销售中,应低于非居民用气价格)。

第三档气价:价格水平与第一档保持1.5倍的比价,即4.02元每立方米(实际销售中,应低于非居民用气价格)。

(三)城区居民使用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在四个月采暖期内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执行第一阶梯气价,在非采暖期间,按照普通居民用户分级用量同等比例执行阶梯气价。      

(四)实施范围:户内单独安装气表居民用户。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天然气公司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五)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价格执行。即2.94元/立方米(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低于非居民气价)。

(六)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实行阶梯气价后,低保户、特困户可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到燃气公司进行登记。低保户、特困户第一档阶梯气量按销售价格90%收取,即2.41元/立方米,超过第一档阶梯气量后执行其他居民用户价格。

(七)户内人口4人(含4人)以上的居民户,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可申请增加各阶梯气量,每户增加1人,每年各阶梯气量基数天然气增加75立方米,由供气企业办理分档气量基数核增手续,有效期为1年。

(八)计价周期:居民生活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年度用气量未达到阶梯气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九)农村居民煤改气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改两清一通”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魏政字〔202136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改两清一通”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邯政字〔2021〕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冀东南次中心城市建设,经县政府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利用1至2年时间,在全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县城开展“四改两清一通”工作(“四改”即改造提升县城老旧小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背街小巷,商业街、风情街和城市综合体;“两清”即彻底清理城市旱厕、“烂尾楼”;“一通”即打通城市“断头路”),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升城市能级,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吸纳能力和聚集效应。

一、工作目标

——“四改”。年内全县新开工改造城镇棚户区418套,基本建成507套,启动实施1个城中村改造;完成全县13个老旧小区改造,对203条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打造2条精品样板街巷;利用1至2年时间,对全县的商业街,风情街和城市综合体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年内县城打造1至2条特色街区。

——“两清”。2015年对城区内14座旱厕进行清理改造,现已全部改造完成,“烂尾楼”项目清理工作魏县不存在。

——“一通”。年内打通1条“断头路”,力争用两年时间打通主城区群众生活急需的“断头路”。

二、工作责任

“四改两清一通”工作按照“部门牵头,领导负责,分工配合”的原则推进实施,责任分工如下:

(一)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特色街区建设、清理“烂尾楼”、打通“断头路”工作。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背街小巷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执法、商务、投资促进、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动,加强组织保障。“四改两清一通”工作是县政府聚力城乡建设、提升冀东南次中心城市能级的重要决策,县住建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位推进。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建立领导分包、专班推进责任机制,每项工作都要有一个分包领导、一个推进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调度,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高标定位,加强品质保障。“四改两清一通”工作是县政府补齐城市短板,做优城市品质,提升冀东南次中心城市首位度的重要举措和实现路径,住建局和相关单位要跳出县级思维定式,破除“冀东南”地域意识束缚,对标对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中原经济区规划中的发展定位,牢固树立冀东南区域次中心城市发展理念,在推进措施、工作目标、完成标准上,要放眼全国,高标定位,突破创新,务求一流,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冀东南区域次中心城市提供城市品质保障。

(三)商效协同,加强要素保障。一是用地保障。“四改两清一通”涉及用地征迁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用地征迁等工作,提前完善项目用地手续,杜绝违法用地现象发生,做到依法依规建设。二是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把“四改两清一通”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资金支出需求。三是审批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加快工作流程,打造及时高效的审批环境。四是环境保障。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前期用地征迁、清障扫违等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为项目进地施工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住建局要加强建筑工地及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施工扬尘、安全质量等工作措施,保障“四改两清一通”顺利推进。

(四)高频督导,加强推进保障。对“四改两清一通”工作涉及的工作事项,要逐一制定实施方案,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工程式推进,调频督导调度,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推进中问题。采取周通报、月调度和大排队等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达不到目标进度要求的工作要进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确保“四改两清一通”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按时高质量完成。

 

附件:魏县“四改两清一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魏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2日

 

附件

魏县“四改两清一通”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乔新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连希廷  城建专班负责人

马文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王俊河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晓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杨领义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永河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庆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军有  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海林  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县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姬海波  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闫凤臣  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立刚  产业招商促进中心主任

刘社全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王建华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国网魏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中国移动魏县分公司总经理

张雁杰  中国联通魏县分公司总经理

崔鸿剑  中国电信魏县分公司经理

   段献鹏  魏州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魏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改两清一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字〔2021〕6号)文件要求,按照县政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城市体检,在县城区内开展“四改两清一通”工作要求,现就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

 

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1年,对财苑小区、朝阳小区、电力局家属楼、洪源小区、化肥厂家属楼、检察院家属楼、梨香嘉园小区、明珠小区、农行家属楼、农业局家属楼、人财家属楼、政府家属楼、紫荆花苑小区等13个老旧小区进行基础类、改善类、提升类三方面改造提升,完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补齐养老托幼等功能短板,提升居住水平,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改善居住环境。

二、改造内容

完善基础设施主要是满足居民居住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通道、安防设施,以及完善照明、井盖、甬道、围墙等设施;完善小区内部及与小区相关联的供水、排水、道路、供热、弱电、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光纤入户、架空线路规整,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便利居民生活主要是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生活需求的内容,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池;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建设小区游园、提升小区绿化水平,安装健身器材;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等;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以及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

)提升宜居品质主要是丰富小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需求的内容,包括: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人脸识别、小区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

三、实施步骤    

制定改造方案阶段(2021年1月20日前)。街道(社区)征求80%以上小区居民改造意见,确定改造方案。鼓励采取有偿或志愿服务方式,推动设计师、规划师、工程师进小区,参与改造方案制定。

  (二)县级会审报备阶段(2021年1月21至1月31日)。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案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报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会审通过后实施。

(三)项目手续办理阶段(2021年2月1至3月31日)。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财政评审、工程招标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项目开工前要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进行质监和安监备案。

(四)组织施工阶段(2021年4月1至10月31日)。统筹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次序和时间,为工程实施提供水、电、场地等保障,施工中要邀请居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等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改造项目,要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政策要求。

  联合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至11月30日)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改造项目,方可由街道办(社区)居民代表、设计施工人员、工程监理等共同进行工程验收,牵头单位共同参与联合竣工验收。

、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县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督办和组织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统筹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魏州街道办具体推进落实,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县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县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对县相关单位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并纳入20项民心工程考核。需追责问责的,按程序移送有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宣传、解读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改造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深入挖掘优秀项目典型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激发群众改造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后期管理。引导居民协商确定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推广“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老旧小区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实现老旧小区可持续、长效管理。

 

附件:魏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分工

 


 

附件

魏县202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分工

序号

小区名称

涉及楼栋数

(栋)

涉及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涉及户数(户)

1

紫荆花苑小区

20

89035

570

2

明珠小区

17

62918

470

3

梨香嘉园小区

20

1133722

868

4

朝阳小区

4

1.60138

132

5

洪源小区

16

83599

784

6

检察院家属楼

1

2000

24

7

政府家属楼

3

9813

125

8

人财家属楼

1

2497.36

30

9

化肥厂家属楼

2

4227

48

10

电力局家属楼

2

2052

36

11

财苑小区

1

5500

60

12

农业局家属楼

1

3366.65

35

13

农行家属楼

2

8050

70

魏县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市政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要求,现就魏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务目标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18套,基本建成507套。

(二)城中村改造。启动实施1个村。

二、工作标准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标准。回迁房建设完成永久工程桩,达到基础施工及以上标准,且项目建设手续齐全。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标准。回迁房建设主体工程完成门窗安装、外墙粉刷、水电暖安装等工程,达到单体工程验收标准。

(三)城中村改造标准。启动村庄征迁补偿工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回迁房开工建设。

三、完成时限

(一)三田村东区二期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418套,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三田村东区一期、河里东村、康町村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507套,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马庄村二期城中村改造开工建设,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对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

 

作负总责。

(二)县住建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政策指导。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导城中村集体土地转征用、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四)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立项、招投标及工程建设手续审批工作。

(五)县财政局负责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按期拨付及政策资金帮扶支持。

(六)县税务局等职能部门负责税费减免政策支持。

(七)县其他职能部门应负责或帮扶政策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对本辖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推动,县住建局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强化台账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 工程式推进”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建立任务分解、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两清,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召开调度会、通报、督查、约谈等方式,釆取“周调度、月通报措施,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严格追责问效。严格按照上级责任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工作不主动、进度

缓慢、弄虚作假、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魏县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表


 

附件

魏县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表

序号

类型

项目名称

改造任务

完成时限

备注

1

棚户区

三田村二期

418套

2021年10月31日

开工建设

2

河里东

111套

2021年11月30日

基本建成

3

三田村一期

144套

2021年11月30日

4

康町村

252套

2021年11月30日

5

城中村

马庄二期

310户

2021年11月30日

开工建设

 

 

魏县城区打通城市“断头路”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城市体检,在县 城开展“四改两清一通工作要求,就打通县城“断头路”工作,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完善主城区新区路网结构,打造城市微循环,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 难题,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期实施”的原则,力争用 2年时间,打通主城区3条急需打通的城市“断头路",切实解决一批道路堵点、卡点,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二、任务安排

主城区和东南新区急需打通的县城“断头路”共3条。2021年,打通城市“断头路” 12022年,打通剩余城市“断头路”2条。

三、责任分工

(一)发展改革委:负责分批次将本年度建设项目列入当年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其它建设项目列入预备计划。

(二)财政局:负责将土地征迁、道路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三)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招标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本级项目选址意见、规划设计条件、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的办理指导相关区做好用地预审、土地组卷等工作。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主城区主次干道项目建设。

(六)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辖区内列入本实施方案的县城主次干道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支路和小街巷建设和土地征收、征迁资金筹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打通城市“断头路”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对口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发展改革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就本方案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 责任具体化”,将工作任务分解成具体目标,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分 工,以机制保证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三)强化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联合督导组每月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台账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通报进展情况。

 

附件:主城区打通城市“断头路”任务表


 

 

附件

魏县主城区打通城市“断头路”任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完成时限

建设责任单位

征迁责任单位

1

梨乡大街南延工程

道路北起天安大道南至天河路,全长约650米,建设内容包括实施道路、雨污水分流、亮化、绿化等工程

2021.12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魏城镇、街道办

2

东源街北延工程

南起科教路北至邯大北路新建道路约89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分流、路灯、绿化工程等

2022.12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魏城镇、德政镇

3

礼贤大街南延工程

北起洹水大道南至天河路道路全长约160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分流、路灯、绿化、交安、桥梁等

2022.12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魏城镇、街道办

魏县主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政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县城体检,在县城开展“四改两清一通工作要求,就主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重点围绕貌整治提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对主城区203条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改造提升,以彻底消除主城区背街小巷及城中村“黄土路、砖铺路、坑洼路”为整体目标,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标准

(一)县容县貌整治提升标准。沿街两侧建筑红线以内无私搭乱建棚、房、亭等违法行为,无违章堆放物料,无私设围挡或广告,无乱贴乱画;沿街两侧便道无占道经营摊点,经批准的临时早餐摊点按时撤点,不堵路、不扰民;沿街两侧的门店招牌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做到无破损、污浊、缺字少划和一门多牌现象;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车辆停放有序。

(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标准。将小街巷纳入道路冲洗范围,每周对小街巷全覆盖清洗一次,每日洗扫一次;气温低于5度时,停止清洗、洗扫和洒水作业。每日早、午组织人工对小街巷进行清扫,清理垃圾、落叶及废弃物。实行“六无六净”作业标准,即道路作业范围内无白色废

 

弃物、无砖石瓦块、无人畜粪便、无树枝落叶、无积水积冰、无油污污染,道沿净、树穴净、

墙根净、桥梁净、垃圾箱净、收水口净。

(三)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标准。道路保持路面平整美观、结构安全耐久、设施干净整洁、功能运行正常。车行道路面平整完好,无坑槽、沉陷、车辙,人行道铺装平整、缘石牢固顺直,无明显沉陷、坑槽、积水,盲道设置规范,无障碍物影响通行;收水口、各类井盖无损坏、缺失,井路平顺。

(四)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标准。依据国家、省、市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做好我小街巷的树木、花草、绿地、园林小品及绿化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工作。按照“因地制宜、乔灌结合,增绿补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的原则,着力提高小街巷绿量和绿化质量,主要完成小街巷及游园小品行道树、绿篱、灌木、花卉、地被的新植、补植、修剪、树穴美化等工作,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加强绿化设施养护管理,确保苗木成活率,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创造良好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任务

2021年具体改造提升内容如下:

(一)县容县貌整治提升。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对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之外的店外经营,流动摊点,按照“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的原则予以清理;结合街路特点,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便于群众出行;按照“突出特色、整洁美观”的原则,全面清理乱贴乱画、上下多牌、一门多牌等有碍观瞻的违规广告牌匾;对影响城区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沿街破墙建店行为逐步予以取缔,并逐步通过加装通透护栏、墙体粉刷、增设公益广告以及砌墙修整,实现街路旧貌换新颜;对沿街门店进行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接社区、物业等部门,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落实街路两侧门店“门前五包”责任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

(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加密小街巷道路的保洁频次,釆取人机结合方式,对小街巷实现全覆盖冲洗,彻底消除油污污染、积尘积土等污染问题;加强对绿化带、墙根、树坑、公交站牌等部位的清扫保洁,着重消灭烟头、痰渍、竹签、瓜子皮、砖头瓦块等污物,消除卫生死角,确保道路洁净;盯死流水口、收水口等细节部位,加强清扫力度,加强对沿街门店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严禁倾倒餐厨垃圾,防止小街巷沿街门店出现污水横流的现象;组织开展小街巷垃圾清运、收集、处理专项行动,提升道路两侧各类垃圾明点清理效率,做到垃圾不见阳光;垃圾箱每日擦洗3次,清掏至少两次、随满随清,严禁出现垃圾外漏或外溢、果皮箱门敞开现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

(三)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在摸清底账、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完成城区小街巷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做好道路、便道、绿化带、路灯、雨污管线设计建设,通过管网的提前预埋,自行车专用道试点建设等措施,使道路整体设施建设水平实现质的飞跃;高标准修整小街巷的道路、便道、路灯、井周、道牙等市政设施,定期清洗、粉刷、修补桥梁外立面、路灯灯杆、限高架、广告宣传等设施,提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水平;开展网格化巡查,全面依法清理小街巷私设地锁、私搭乱建和圈占公共场地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综合执法局

(四)园林绿化增量提质。按照城市规划和背街小巷路况特点,将园林绿化工程和改造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及时补种花草,消除黄土裸露,及时对行道树、绿地缺株进行绿化提升,对绿地池沿进行完善、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小街巷增加健身、亮化等设施,提升路面、廊亭、甬路等基础设施,提升背街小巷游园的综合功能;适时对行道树下垂枝、内膛枝、干枯枝以及靠近居民楼、遮挡红绿灯的枝条等进行修剪,清理树木上的灯线、挂饰和条幅等,保持树冠美观;继续在小街巷沿街种植鲜花作物,开展鲜花扮城专项活动,实现“三季有花、四时有景、花香四溢、色彩斑斓”的目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2月15日)。

健全机构,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发动,营造氛围。要结合改造提升任务,对所有小街巷进行梳理排查,建立改造提升工作台账,摸清街路特点、规划方案,并根据街路特点,将背街小巷分级分类,突出特色街区地段,制定改造计划和预算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2月16日至11月15日)。

县住建局是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改造提升标准和要求、限定完成时限,集中开展攻坚改造提升。要以道路改造为核心,以绿化美化为重点,突出特色街路建设,强化工程质量验收,逐条街道推进改造提升工作。改造提升中要建立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台账,保留数据统计、工程图册、影像资料等,要创新举措,抓住重点,攻破难点,做出亮点。同时,加大对改造后背街小巷市容环境的管理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改造建设过程,共建共治共享。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全面完成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作,巩固取得成果,完善责任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回头看”,对照改造提升工作目标要求查漏补缺,实现背街小巷管理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领导小组,政府分管副长任组长,政府对口主任县住建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和县街道办、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参加的工作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改造提升过程中的困难和难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借助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介,运用户外广告、车载广告等多种外部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加强内部宣传培训和交流研讨的方式,深度宣传造势,营造良好氛围,使背街小巷改造提升为众人熟知,广泛动员相关责任部门、街道办及广大居民共同参与治理。

(三)强化督导评估。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领导小组釆取定期督导与随机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向责任单位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对重视不够、作风不实、行动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四)强化经费保障。要积极摸底排查,摸清背街小巷改造提升所需经费,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同步。在此基础上,要坚持“政策先行、统筹设计、分步实施”原则,积极探索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推动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21年魏县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清单


 

附件

2021年魏县城区背街小巷改造清单


砼面层

序号

街道或村

背街小巷名称或地点

长度(m

宽度(m

面积(㎡)

1

冯辛寨

和善胡同

70

5

350

2

40

4

160

3

60

6

360

4

东壁路

老川府对过

120

7

840

5

龙乡大街

魏县驾校南侧

150

6

900

6

小北关村

安瑞东西路

600

5

3000

7

瑞平胡同

80

4

320

8

双元胡同

100

4

400

9

宝堂胡同

80

4

320

10

志军胡同

60

5

300

11

志佳路

200

5

1000

12

兰有胡同

140

4

560

13

保平胡同

80

4

320

14

青海胡同

120

4

480

15

辛记胡同

100

5

500

16

宝山胡同

100

5

500

17

海敏胡同

80

4

320

18

换堂胡同

100

5

500

19

安宝胡同

150

5

750

20

町上村

李合岭至韩刚强

260

6

1560

21

侯玉文至侯俊岭

60

6

360

22

朱玉怀至刘宝平

120

6

720

23

张付英胡同

300

5

1500

24

房振廷房后主街

200

6

1200

25

张成群门口

150

6

900

26

刘亚丽门口

55

6

330

27

刘志清胡同

120

4

480

28

刘云平胡同

60

5

300

29

九队主街

110

5

550

30

大北关村

明场巷

275

4.3

1182.5

31

关常胡同

140

4.5

630

32

平稳巷

58

4

232

33

玉关巷

50

4

200

34

郭新田胡同

70

4

280

35

刘学民胡同

62

5

310

36

郭伟民胡同

17

4.7

79.9

37

郭晓雷胡同

60

4.7

282

38

礼贤街

淮南牛肉汤北

50

4

200

39

至尊宝贝

50

4

200

40

马承教育

60

4

240

41

礼贤街119

15

4

60

42

礼仪里三角公园对面

10

4

40

43

礼贤街91

15

4

60

44

梨乡大街

网红街烧烤北

30

4

120

45

中福天然气北

20

4

80

46

合利汽车美容中心

30

4

120

47

万福隆电器

20

4

80

48

极光汽车工作室

30

4

120

49

梨乡健身公园对面

30

4

120

50

建宇汽车维修中心南

30

4

120

51

繁水装修行南

40

4

160

52

北边厕所

80

4

320

53

兴源街

检车站对面

300

4

1200

54

魏州东路

久久秘制

50

4

200

55

柏二庄

幸太巷

35

4

140

56

幸兰巷

40

4

160

57

清印胡同

150

4

600

58

玉广胡同

50

4

200

59

郭喜胡同

30

4

120

60

爱堂胡同

100

4

400

61

福祥胡同

120

5

600

62

开元路

大门口

10

7

70

63

赵寨村

清源胡同

180

4

720

64

洹勤巷

洹勤巷中断

50

6

300

65

科教路

二中公共厕所旁

200

6

1200

66

邮政储蓄银行西

500

4

2000

67

冯小庄村

清华胡同

250

6

1500

68

清源胡同

130

7

910

69

180

4

720

70

清风胡同

50

4

200

71

源泉巷

95

4

380

72

华丽巷

130

4

520

73

华彩巷

135

4

540

74

吴辛寨

槽旺街

250

5

1250

75

复兴街

150

5

750

76

南旺街

600

4

2400

77

常小庄

常怀种胡同

47

4

188

78

常福义胡同

14

9

126

79

常振平胡同

28

4

112

80

常银豹胡同

20

5

100

81

常华平胡同

35

4

140

82

常海军胡同

25

5

125

83

村北头主路

80

5

400

84

东关

闫全喜胡同

85

4

340

85

刘学印胡同

30

6

180

86

刘贵山胡同南头

56

4

224

87

李墨林胡同

16

4.1

65.6

88

州裕巷南段

40

4.2

168

89

张付保胡同

22

4

88

90

刘凤恩胡同

42

7

294

91

季明胡同

405

4

1620

92

111胡同

85

4.5

382.5

93

李清堂胡同

35

5.3

185.5

94

房怀民胡同

13

4

52

95

花清巷北段

24

4

96

96

范文平胡同

102

4

408

97

房海龙胡同

55

6.3

346.5

98

丰泰巷房志申胡同

15

5

75

99

孔令学胡同

21

7.6

159.6

100

孔祥军胡同

112

4

448

101

王臣胡同

81

6

486

102

州兴巷

380

4.5

1710

103

梨花胡同

585

6.5

3802.5

104

房军海胡同

60

4.1

246

105

梨明胡同

320

4.5

1440

106

梨丰胡同

590

4.5

2655

107

梨园胡同

590

4.6

2714

108

丰昌巷胡同

180

4

720

109

房金明胡同

120

4.3

516

110

东小门

建安路南头

200

7

1400

111

生活小区

大街

220

6

1320

112

180

5

900

113

180

5

900

114

南关村

刘运景胡同

120

4

480

115

大路

80

4

320

116

刘改生胡同

25

6

150

117

刘艳峰胡同

15

4

60

118

郭兰柱胡同

25

4

100

119

郭兰军胡同

17

7

119

120

丹阳巷

120

4.5

540

121

郭庆林胡同

90

4.5

405

122

郭东元胡同

70

4

280

123

申振海胡同

80

4

320

124

申保印胡同

75

5

375

125

申同明胡同

60

4

240

126

郭洪魁胡同

48

4

192

127

郭如秀胡同

30

4

120

128

郭园印胡同

50

4

200

129

郭庆国胡同

180

4

720

130

张玉林胡同

30

5

150

131

郭保印胡同

100

4

400

132

四队南北大街

485

4

1940

133

四队东西大街

380

4

1520

134

郭元胡同

800

4

3200

135

祥安巷

240

4

960

136

张海胡同

150

4

600

137

王书臣胡同

100

5

500

138

张红军胡同

20

4

80

139

冯书忠胡同

80

4

320

140

郭印胡同

70

6

420

141

郭新军胡同

50

4

200

142

李建平胡同

60

4.5

270

143

申章艮胡同

40

5

200

144

申国贞南北路

200

4

800

145

李现平胡同

30

5

150

146

郭付臣胡同

30

5

150

147

郭艳勇胡同

260

4

1040

148

郭利彬胡同

20

6

120

149

张华胡同

35

5

175

150

三田村

60

4

240

151

西小门

赵军家门口

100

4

400

152

岗井村

爱晨西边

30

4.5

135

153

潘付新胡同

40

4

160

154

美康最高楼后东西路

45

4

180

155

美康最高楼后南北路

98

4

392

沥青面层

156

东关村

房振忠胡同

200

6

1200

157

冯小庄村

一清巷

295

7

2065

158

吴辛寨村

石兴街

1300

5

6500

159

复兴路

300

4

1200

160

三田村

魏富胡同

900

5

4500

161

魏贵胡同

900

5

4500

162

冯辛寨村

天辛胡同

700

5

3500

163

冯辛寨小区西

500

4

2000

164

西关村

建安巷

480

6

2880

165

石辛寨

玉石胡同

1200

5

6000

166

大北关

明场巷

275

4.5

1237.5

167

关常胡同

140

4.5

630

168

刘学民胡同

62

5

310

169

关复巷

80

5

400

170

皇小庄村

新开巷

80

5.5

440

171

平顺巷

104

4.5

468

172

边峰胡同

40

4

160

173

平等巷

122

7

854

174

宋君生胡同

42

5

210

175

平等巷

170

6

1020

176

平开巷

101

4

404

177

观光路

700

6

4200

178

保民胡同

60

4.5

270

179

清合胡同

40

4

160

180

东小门村

二完小北胡同

100

4

400

181

常小庄村

一清巷

430

5

2150

182

一帆巷

240

4.5

1080

183

一品巷

220

4

880

184

清发巷

150

4

600

185

清平胡同

250

4

1000

186

生活小区

南北街

210

6.2

1302

187

东西街

200

6

1200

188

南路

180

4.2

756

189

南关村

凤荷园西南北路

600

4

2400

190

678大队部东西大街

1000

4

4000

191

加油站西大路

436

4

1744

192

魏集村

魏芳胡同

120

4

480

193

谢町村

天霞胡同

1065

5

5325

194

光彩胡同

600

4

2400

195

霞云巷

360

5

1800

196

霞飞巷

560

4

2240

197

彩虹巷

300

4

1200

198

霞辉巷

390

4

1560

199

霞友巷

470

5

2350

200

村口

80

6

480

201

80

4

320

202

岗井村

安平巷

700

4

2800

203

天顺胡同

400

4

1600

 

魏县商业街、风情街和城综合体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政府实施县城更新行动,开展县城体检,在县城开展“四改两清一通”工作要求,就造提升商业街、风情街和县城综合体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提升县城品质,增强县城聚集效应,利用1至2年时间, 打造2条特色街区,建成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完备、建筑风格鲜明、集聚效应显著、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商业街、风情街和县城综合体,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冀东南次中心城市聚人气、集商气。

工作要求

(一)合理规划,精准定位按照“提升既有、创建特色”的原则,结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商业街的布局、风貌特色、业态规模和发展目标,做到理念创新、规划先行。商业街、风情街和县城综合体的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县城商业网点规划。

(二)挖掘内涵,强化特色。充分挖掘商业街、风情街与县城综合体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传统风貌的商业建筑。发挥商业街在产业特色、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优势,着力塑造商业独特性和差异性。

(三)引导帮扶,各方配合。商业街、风情街与县城综合体的建设和发展,要坚持“政府引导、各方配合、场为主”的原则。政府充分发挥规划布局、政策引导、建设管理、优化环境、 提供服务等方面作用。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投资促进、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三、任务安排

2021年—2022年打造商业街、风情街2个。

责任分工

(一)住建局:牵总商业街、风情街建设与发展,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导。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并负责完善周边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负责对占道经营、橱窗乱贴等乱象进行整治,打造良好县城环境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依据城规划指导谋划商业街、风情街县城商业网点的规划布局、选址、规划方案审查等

(三)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商业街、风情街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负责指导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及商贸服务业发展。列入项目要体现区域优势,符合区域产业定位。

(四)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负责对在建和已建成的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指导项目招商工作,结合区域优势、产业定位等实际情况,引入商业项目。

(五)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已投入使用的商业街、风情街和县城综合体的商户管理,规范场经营秩序,对商户资质、 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六)行政审批局:负责对项目手续办理、审批等提供保障,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完工。

(七)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结合我历史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指导打造符合城文化特色的商业街、风情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全商业街、风情街和县城综合体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长任组 长,政府对口主任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招商促进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主管副职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兼任。

(二)强化督导,跟踪盯办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实行台账式管理,工程式推进,跟踪督办要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

(三)扩大宣传,塑造品牌形象。组织制定商业街、风情街和县城综合体宣传推广计划,加大对商业街、风情街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打造商业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附件:风情街、商业街新建任务表


 

附件

风情街、商业街新建任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位置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一、2021年新建任务(1个)

1

滨河东步行街

商业街

魏县东南新区

2022. 12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城区育才商业街

商业街

魏县城区

2021.12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的公告

魏政公告〔2021〕2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发挥资金补贴引导作用,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魏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特此公告:

一、 补贴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县注册登记,并在2020年4月28日(含)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文件印发后,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并开具回收证明的,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给予适当补贴。

二、 补贴申领条件

(一)申请淘汰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县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不包含“五类车”即:查封、扣押、盗抢、抵押、质押);

2.具备提前淘汰条件,且非灭失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3.车辆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

4.经发改商务部门认可取得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5.取得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6.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交回《道路运输证》原件,《道路运输证》丢失的,由核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1.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3〕第12号);

2.机动车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

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主或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三、补贴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站式”淘汰工作联合服务窗口设在县经济开发区和兆益祥报废回收厂二楼。补贴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17时,联系电话:3507403。

四、补贴资金标准


魏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序号

车型

注册年限

2007年及以前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补贴标准(万元)

1

中型柴油货车

0.6

0.65

0.7

0.8

0.9

1.0

1.05

2

重型柴油货车

0.7

0.85

1.05

1.1

1.15

1.2

1.45

3

中型柴油牵引车

0.6

0.65

0.7

0.8

0.9

1.0

1.05

4

重型柴油牵引车

0.7

0.85

1.05

1.1

1.15

1.2

1.45

备注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的

    

魏政办文〔202113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已经2021310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7

 

魏县县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县乡两级行政执法效率,根据省、市、县机构改革精神,以“县乡联合执法、完善机制、全面推进”为思路,初步实现全县行政执法网格化、全覆盖管理,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一支队伍,联合执法。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人员到各乡镇进行联合执法、共同监管,具体承担属地辖区内执法工作。执法时,需双方共同公开透明,依法处置。

第三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县各乡镇派驻执法人员并设立联合执法办公室,配备办公用品及相关执法设备,上墙执法规范和相关纪律要求,打造标准化执法办公室。

第四条 根据《魏县推进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魏办文〔2020〕48号)“对发生的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主动接入、组织查处”的文件精神,在开展重大执法行动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主动组织查处,相关乡镇执法队要全面配合,呈现“集中力量办大案,集中职权破难题,集中治理出合力”的改革态势,产生“执法指头”变“执法拳头”的效应。

第五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负责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培训、执法规范,实现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证件“三个统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各乡镇派驻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指导乡镇执法案件初审、报批、卷宗整理等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并全程指导。

第六条 建立健全县乡镇执法工作分工协作机制。在具体执法时涉及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职能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乡镇执法队配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对结果负责;涉及到乡镇执法清单职能的,由乡镇立案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程指导,乡镇对结果负责。

第七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罚没款统一上缴县财政。坚决杜绝收款不开票、公款私存、截留罚没款等违规现象。

第八条 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对所罚款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要实行公开透明,及时核对双方罚没款项;需公务支出的,双方共同向县财政申请工作经费,经费共同使用。

第九条 对辖区内应发现而未发现、应制止而未制止、应处置而未处置的违法建设行为,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新增违法行为管控不力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部门及司法机关。

第十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乡镇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把这一机制运行好,打造“县乡联动,上下衔接”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政办字〔2021〕12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魏县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季度(4月份、5月份、6月份)是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基础工作全力推进的重要时段,也是PM2.5PM10O3为首要污染物占比突出、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季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向深向细发展,有效遏制3月份以来全县空气质量不降反升态势,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确保完成年度“退后十”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持续攻坚,实施扬尘管控、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攻坚战役,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有针对性的开展综合整治,确保2021年第二季度PM2.5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PM10控制在81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退后十”阶段性预期任务目标。

二、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

(一)城区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1.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大幅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推广主次干道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提高支路小巷(含城中村道路)机扫和冲洗率。县城区主次干道实行“两天一冲刷、每天三洗扫两洒水”作业模式;支路小巷(含城中村道路)全部硬化绿化,实行“每周两冲刷、每天两洗扫、人工辅助”作业模式,做到及时清扫养护,保持路面整洁干净。实施城市道路扬尘监测制度,构建指标量化考核机制,实行“以克论净”和尘负荷考核,强化城区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严格落实“双五双十”和“六无六净”标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配合县住建局做好城中村道路清扫工作)

2.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严格房屋建筑、拆迁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统称建筑)施工扬尘和城中村自建房监管,继续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全县建筑工地实现“八项标准”,即: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两个全覆盖”、扬尘达标排放、土石方湿法作业、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尘高度小于0.5米、设立专职扬尘管理员、工程主体作业层防尘网全封闭、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敞开堆放垃圾。城中村自建房实现“边界100%围挡、物料100%苫盖、易扬尘作业100%洒水、物料100%密闭运输”4个100%。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系统施工扬尘治理)、县水利局(负责水利系统施工扬尘治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达标排放监管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城中村自建房扬尘管理)

3.裸土裸地扬尘治理。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建设用地、城区道路及两侧、城区外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城区河道两侧及工业企业内部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实现主城区地面“非硬即绿”,加强城区春白地治理,逐步消除主城区季节性裸露农田。对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实行高标准覆盖。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建设用地、城区道路及两侧裸地治理、牵头负责城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治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外国省干线公路两侧裸地治理)、县水利局(负责城区河道两侧裸地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工业企业裸地治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城乡结合部季节性裸露农田治理),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裸土裸地治理)

4.运输车辆扬尘治理。加强运输车辆管控,相关部门合理规划车辆行驶区域和路线,规范管理车辆运输要求。一是加强运输易遗洒、飘散物的运输车辆管控,对未按要求采取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措施的,依法处理处罚。二是加强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管控,防止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三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渣土运输车全部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号牌清晰。渣土运输车辆要按照规定的运输时间及路线开展运输作业。对存在密闭装置已损坏、遗撒严重、GPS不能正常使用、不及时清洗等车辆,由县住建局责令停运整改,屡查屡犯的暂扣渣土车运营资质。严厉打击未取得渣土运输证而从事渣土运输的“黑车”。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上述工作由乔新光同志牵头实施。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1.入城柴油车专项管控。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驶入主城区。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且运送用于保障主城区生产、生活、民生工程等正常活动必需品的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确需驶入主城区的,需经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凡是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入城、国Ⅴ及以上未办理通行证车辆入城者,由交警利用抓拍系统进行核实处罚。对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车辆入城且已办理通行证的,由交警抓拍并移交县住建局进行倒查溯源,问责相关人员。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

2.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专项管控。建筑工地、市政施工严禁四不像、拖拉机、三马车等拉运渣土、建筑材料车辆。督查室、空保中心及专家组发现工地使用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时,由所属单位前往工地处置,并处罚相关工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管控。主城区内禁止使用未登记编码和国Ⅱ及以下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健全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排放检测、超标撤场等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责任制度,对违规使用、售卖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格予以处罚。确保我县在售和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负责本系统及施工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本系统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我县在售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监管工作)

4.长安大道高排车辆专项管控。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在长安大道每周至少开展3次流动式路检路查工作。其中: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尾气检测;县交警大队负责高排车辆、黑烟车、三马车、拖拉机拦截及现场执法;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县交通局负责检查营运资质并督促维修;县城管局负责检查是否覆盖严密。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5.高排车辆集中区域专项管控。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联合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定期对用车大户、大型停车场、物流中心、机动车监测中心等货运车辆集中停放地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车辆现场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6.加强成品油监管。持续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罐车,确保“动态清零”。加强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确保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达标。所有加油站供应国Ⅵ标准汽柴油。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油品和车用尿素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成品油监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配合做好本乡镇油品管控工作)

上述工作由陈国军同志牵头实施。

(三)农村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

1.做好主城区农田整治工作。对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农田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鼓励、引导农业生产者采用留茬免耕等措施,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适当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通过综合治理,确保全年不出现裸露农田。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已明确责任单位的,属地配合;未明确责任单位的,由属地负责

2.推进农村扬尘治理。做好农村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农村地区道路扬尘开展全面治理,积极推进农村村庄道路及主要乡村公路硬化绿化,减少裸露土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负责建立完善保洁队伍,加大对村庄道路及乡村公路清扫洒水范围和频次,做到应扫尽扫。原则上村庄道路清扫频次不得低于“每天两洗扫一洒水”,乡村公路不得低于“每天一洗扫”标准。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负责村庄道路及主要乡村公路硬化绿化工作,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本辖区村庄道路及乡村公路洗扫工作)

3.提高秸秆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燃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发电及工业原料化利用和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上述工作由刘忠良同志牵头实施。

(四)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1.做好主城区周边重要干线公路治理。切实做好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保洁,采用“三机一体”模式,按要求依次对各路段采用吸扫车、洒水车、洗扫车作业。各相关公路管养部门每日分别于上午、下午、晚上进行3次“三机一体”作业,配合人工清扫,做到清扫作业无扬尘,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路面严重破损的,应当采取限制载重车辆通行或者限制机动车辆通行速度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及时进行修复。

2.推进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制定公路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对本辖区内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路段。增购清扫车、洒水车等专用设备,全面提高普通干线公路机扫率,保证扬尘治理工作实效。要做好日常养护清洁管理工作,禁止使用二次扬尘设备,防止二次扬尘污染。要及时清除路界内白色垃圾,及时修补损坏路面,加大绿化补植种植,减少土地裸露面积。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两侧从事餐饮、住宿、修理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在其卫生承包范围内采取洒水、清扫等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连接主城区及周边主要干道的平交道口、道路、县乡公路全部进行硬化。

3.强化国省干线两侧停车场修理厂整治。对国省干道两侧周边停车场和修理厂摸底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发现非法停车场、修理厂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合法但存在场地未硬化、环境污染严重的要限期整改、提升到位,确保停车场有连续围墙(围挡)、场地全面硬化、进出口设有洗车装置并有专人现场负责。

4.注重道路交口及场地治理。交通运输局对城区外道路周边裸露地块或平交道口,以及停车场牵头开展扬尘整治,货场、料场等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工作由该企业审批设立的单位或相关乡镇进行依法管理,均采取硬化、绿化相结合措施,保持路面、场地清洁。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上述工作由李燕同志牵头实施。

五)工业、臭氧、禁烧和示范区管控工作

1.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治理。砖瓦窑行业严格落实市县二季度生产调控要求,商砼、水泥制品等涉粉状物料企业要严格对照《魏县涉粉状物料企业扬尘(PM10)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魏气领办〔2020〕10号)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深入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行动,实施锅炉达标排放治理,建成区不再新建生物质锅炉。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2.全面强化臭氧污染管控。积极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全过程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餐饮单位、露天烧烤、干洗店等生活源管控执法力度,加大对汽修喷漆单位和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工业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加油站装卸油等按要求执行夏季错时管控,强化对垃圾发电、砖瓦窑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燃油燃气工业锅炉NOx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力度。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推进工业企业、餐饮管控)、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推进加油站、干洗店管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汽修喷涂单位管控)、县住建局(牵头推进露天烧烤取缔和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溶剂型涂料户外作业措施管控)

3.开展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攻坚行动。强化各级政府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禁烧高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等手段,加强对村边地头等重点区域和夏收季节等重点时段露天焚烧管控,减少露天焚烧对我县空气质量的影响。对露天焚烧管控不到位的,严格按照《魏县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魏办字2019〕21号)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4.加强示范区管控工作。以两个省控站点周边3公里区域为重点管控范围,对区域内扬尘、机动车、工业企业和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污染源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放清单,为精准管控奠定基础;对清单内污染源,要逐一对标最新治理要求,明确整改标准、时限和责任人;实施精准管控,加强对我县空气质量研判,及时发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和管控建议;落实常态巡查,严格追责问责,倒逼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上述工作由何晨同志牵头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发挥牵总作用,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安排部署后续工作、协调解决疑难问题,要层层实行分包责任制,做到每个区域、村庄、企业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力执法。县生态环境、公安、住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执法监管,要突出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砖瓦、建材、施工工地和工业涂装(含汽修喷涂)等重点行业(企业),确保执法检查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要强化公安、住建、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严厉打击。

(三)全面跟进、强力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大气办要对砖瓦窑、工地和工业涂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属地政府和责任部门也要对照本区域、本行业攻坚任务,建立专门队伍,下沉到乡镇、村庄、企业,逐项开展核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四)从严从快,强力问责。凡是被部、省、市、县督查发现问题的,严格追责问责;严格执行量化问责规定,每日汇总突出发现问题,每周量化问责到位,严惩违规违纪、失职失责行为。全面落实市县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和量化问责规定,严格工作考核、严肃问责到位。对被部、省、市、县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突出关联问责、严格执行“双罚”制度,即在问责企业的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也要严肃问责,倒逼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强化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县融媒体中心、魏州时报和微信公众号要建立大气环境问题曝光台,及时发布执法案件和问责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全面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赢打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

    

  魏政办文202114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

 

魏县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工程是2021年省、市、县民生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确保我县文化惠民工程落实落地,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卡券)办理工作,更好惠及全县群众,特制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的基本原则,以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创新投入方式,推动文化供给侧改革,激发文艺创造活力,努力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于参与的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年度目标

(一)惠民卡(券)发放数量。按照市文化惠民工程整体安排,2021年我县办理“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发放任务为31685张以上。其中,主城区发放“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16000张以上;乡镇发放“阳光娱乐”文化惠民电子券14495张以上(以“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的形式使用),纸质文化惠民券1190张以上。

(二)惠民卡(券)发放时限。2021年6月底前发放任务完成量不低于40%,9月底前发放任务完成量不低于70%,11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

(三)惠民卡(券)服务内容。人民群众持文化惠民卡(券)和纸质文化惠民券到全市指定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图书门市、影院、文创企业、非遗、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惠民服务单位可享受特惠文化旅游服务

三、任务安排

文化惠民卡(券)发放分两个区域开展:主城区和乡镇村。

(一)主城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魏城镇、街道办、有关单位负责,发动主城区居民群众及有关单位职工办理“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办理数量不得少于16000张,(有关单位具体任务见附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魏城镇、街道办)

(二)乡镇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负责,以乡镇为单位,发动辖区内居民群众、乡镇村干部办理“阳光娱乐”文化惠民电子券和纸质,办理数量不得少于14495张(电子券)、1190张(纸质),(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1年4月29日前)。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对全县文化惠民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制定“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发放任务时间表及台账,征集2021年文化惠民服务单位优惠服务内容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实施阶段(2021年4月30日—11月底)。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对照2021年县文化惠民卡办理任务分解表,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集中力量强化推进措施,加快惠民卡(券)办理发放进度,6月底前发放任务完成量不低于40%,9月底前发放任务完成量不低于70%,11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

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具体负责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29日下午5时报送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lhsksqbgs@163.com邮箱,联系电话:4755636。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办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文化惠民卡。居民群众可直接到中国工商银行魏县支行营业室(魏州路中段)、魏都支行(康达小区楼下)、东壁支行(明珠小区对面)直接办理文化惠民卡,或拨打工行魏县支行办卡热线3521425、3521423、3521421进行预约登记,由工行魏县支行定期安排预约人员线下集中办理。

(二)线上办理文化惠民电子券。居民群众扫描带有“魏县文旅局”字样的二维码或带有各乡镇、单位字样的二维码,直接线上操作办理文化惠民电子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等部门具体负责,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强化推进措施,集中力量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车、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文化惠民工程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办理“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券),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文化实惠。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动员引导各文旅经营单位积极参加“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试点工作,严格执行约定的优惠服务承诺,执行文化惠民工作政策规定,确保文化惠民畅通无阻。

(三)加强督导协调。5月开始,办理文化惠民卡(券)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工作进展和办理情况要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公章后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单位文化惠民工程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馈。同时,要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的使用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管,指导协调文化惠民服务单位履行文化旅游产品或服务优惠项目约定,维护持卡群众合法权益,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文化惠民真正“惠民”。

 

附件:1. 2021年魏县文化惠民卡办理任务分解表

2. 2021年魏县文化惠民卡发放情况月统计表


 

 

附件1

2021年魏县文化惠民卡办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发放“阳光娱乐”文化
惠民券(卡)任务(张)

发放“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券(纸质)任务(张)

1

魏州街道办

1044

85

2

魏城镇

819

67

3

东代固镇

536

44

4

棘针寨镇

411

33

5

德政镇

376

30

6

野胡拐乡

355

29

7

沙口集乡

767

62

8

仕望集镇

359

29

9

北皋镇

1190

100

10

前大磨乡

503

43

11

院堡镇

371

30

12

双井镇

711

58

13

南双庙镇

715

58

14

大辛庄乡

506

41

15

大马村乡

306

25

16

边马镇

829

68

17

牙里镇

954

78

18

张二庄镇

987

84

19

泊口镇

764

62

20

车往镇

694

56

21

北台头乡

434

35

22

回隆镇

864

73

合计

14495

1190

 

序号

县直单位

发放“阳光娱乐”文化惠民卡任务(张)

发放“阳光娱乐”文化惠民电子券(卡)任务(张)

合计

1

人社局

50

300

350

2

水利局

50

150

200

3

民政局

50

50

100

4

财政局

20

50

70

5

经济开发区

20

40

40

6

工商银行

40

62

102

7

应急管理局

5

10

15

8

党校

5

10

15

9

信访局

5

5

10

10

后勤服务中心

5

10

15

11

残联

5

10

15

12

农业农村局

30

100

130

13

融媒体中心

10

23

33

14

统计局

3

5

8

15

审计局

5

10

15

16

公安局

30

90

120

17

检察院

15

10

25

18

法院

10

20

30

19

司法局

10

15

25

20

交警队

15

20

35

21

教育体育局

100

9352

9452

22

发展和改革局

30

100

130

23

住建和城乡建设局

50

400

450

24

医疗保障局

20

30

50

25

卫健局

50

2950

3000

26

交运局

50

300

350

27

生态环境局

15

100

115

28

退役军人事务局

10

20

30

29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

380

430

30

市监局

20

180

200

31

审批局

5

10

15

32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0

15

25

33

综合行政执法局

50

260

310

34

林果服务中心

10

20

30

35

县社

10

20

30

36

扶贫开发办

5

5

10

868

15132

16000

2021年魏县文化惠民卡办理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21年县文化惠民卡发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                    报送日期:                 报送人:                

序号

文化惠民卡

名称

发放地点

发放日期

发放数量

总面值(元)

个人出资(元)

服务内容

1

文化惠民卡

享受文化惠民单位服务

2

文化惠民卡

享受文化惠民单位服务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

紧急通知

魏政办文〔202118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令人十分痛心。省、市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源头预防,严肃督导问责,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政

办传2021〕13号)精神及县领导批示意见,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溺水历来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势必会对涉事家庭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是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底线意识,从建设平安魏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联防联控,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构筑严密安全网络,有效遏制溺水事件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学生平安、健康。

二、全面加强管理防控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采取多种切实有效形式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将《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名家长手中,做好签字回执和留档保存,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要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及警示教育力度,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及相关救护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加强水域管理。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河湖、水系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因建筑工程形成的水池、水坑及公园内水系、城市内河的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采沙、取土场所的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景区内涉水区域的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有关涉水生产企业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委员会)要对所辖区域内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湖、水渠、水塘、采土坑等危险水域和地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公共活动水域周边设置防护围栏。防护设施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因建筑施工、采沙、取土等人为挖掘形成的水池、水塘的管理,做到施工期间有人看护,工程结束及时回填。

(三)全面加强精准防控。绝大部分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在法定节假日、周六日、放学后、午休等时段,主要集中在村庄附近的河湖、水渠、坑塘等水域。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是预防学生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看护和监管,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和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规律,举一反三,精准施治,通过安排专职队伍、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参与、邻里互助等方式,成立专职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员队伍,坚持关口前移、早做防范,在易发溺水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特别是道路桥梁、闸口、涵洞等易玩耍处,设置防护网等,加强防护措施,加大巡逻力量和巡查频次,坚决制止少年儿童私自下水。要充分发挥学校、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突出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留守儿童及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健全关爱措施。村委会要每天通过“大喇叭”提醒村民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对孩子行踪“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切实防止监管空白。

(四)全面加强应急处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序开展救援和处置。完善学生溺水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件信息,畅通报送渠道,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信息。公安部门要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水事件调查工作,及时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并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防止炒作。

三、全力压实各方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各级领导要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一线督导,通过巡回督查、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形式,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对组织领导不力、履职尽责不实、日常管理不善造成学生溺水事件多发、甚至引发不稳定事件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安全教育和必要提醒,共同担负起防溺水责任,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河长、警长、检察长”要对包联责任区域内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防溺水履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于6月25日前向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法制安全股,北楼207房间)书面报送防溺水工作方案和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附电子版),于9月30日前报送防溺水工作总结(附电子版)。

 

附件:1. 魏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魏县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魏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高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    县政府党组成员

 员:郭常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军有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廷保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永河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宇涛  住房和城乡建设党组书记

贾晓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陈安民  县交警大队队长

闫凤臣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志强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张军学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赵国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蒿静超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气象局副局长

曹志刚  县信访局局长

刘战平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宋章勇  中国移动魏县分公司经理

张雁杰  中国联通魏县分公司经理

崔洪剑  中国电信魏县分公司经理

22个乡镇(街道办)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体育局局长周军有同志兼任,负责全县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附件2

魏县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水域名称

具体位置

主体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水情描述

备注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魏政办文〔202121

 

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7

 

 

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021年魏县被确定为河北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试点之一,为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作用,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冀市监函2020〕905号)要求,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重在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基本思路,遵循“市场主导、突出特点、精准施策、试点先行、广泛推广”的工作原则,复制推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先进试点区域经验成果,推动全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根据县域特色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对全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培训提升工作,力争2021年12月份前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50家。

二、工作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1年6月)

结合魏县行业特点,确定农业种植、制造业、食品为重点提升行业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确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指导第三方认证机构;策划部署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宣传培训、推广工作,召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部署会。(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二)组织培训阶段:(2021年7月)

对接认证机构,对已获证企业分行业、分批进行培训;对新认证企业制定培训计划,按期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三)指导帮扶阶段(2021年8月)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以下称《指南》),组织对小微企业进行现场诊断咨询,评估企业优劣势和关键质量环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为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方案,使企业最终达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升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四)认证提升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对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开展认证提升工作,对新认证企业进行认证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关认证证书;对已获证企业按照《指南》进行质量认证管理提升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月)

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效果进行评估,编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优秀案例。选树2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的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负责人任组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宣传部、经济开展区、农业开发区、财政局等单位及各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联系认证机构、推动工作落实等。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将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有效开展,明确专人负责质量管理提升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员、手机号发送到邮箱wxbzk302@163.com。(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小微企业不少于30家,农业开发区负责辖区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小微企业不少于10家,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分别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不少于3家。各乡镇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不少于2家。对质量认证管理运行卓越的企业,确定2家为标杆,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三)明确责任分工。县市监局负责统筹推进落实质量认证提升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与认证公司对接开展认证工作,指导企业建立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优秀实践案例、总结实施经验和技术成果等工作。县宣传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宣传工作,对认证提升、培训指导、实施经验等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和各乡镇负责推荐企业,配合县市监局与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小微企业负责开展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或完善)、运行、自我评价、体系改进提升和经验总结等工作。各相关单位、相关认证机构和企业要积极沟通,协同推进,共同保证提升行动的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展区、县农业开发区、各乡镇)

(四)加强宣传力度。通过融媒体、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质量月”“世界认可”等时间节点,深入宣传小微企业应用《指南》。积极组织小微企业参加免费的线上培训,宣传省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平台”“质量专家答疑”栏目,向资深的ISO9001 认证专家线上提问。(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各乡镇)

 (五)加大支持力度。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参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聘请认证公司为小微企业开展咨询诊断、服务指导、质量管理培训等活动,并在审核认证、建立体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帮扶新认证企业部分资金,保障活动开展。按照《指南》评选,对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标杆企业的奖励3000元,对新认证并达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杆企业标准的奖励5000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各乡镇)

(六)强化工作实效。要认真做好参与此项工作认证机构的筛选筛查,并督促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小微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确保认证过程和结论完整、客观、真实、有效。相关认证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小微企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精准帮扶,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具有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开发区、各乡镇)

 

附件: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魏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杨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晓景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岳运东  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农业园区办主任

 员:杜廷保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庆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彦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陈海林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王俊河  县财政局局长

石书庆  工业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扶持政策,推进全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实施,统筹协调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郭庆军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