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6634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8-02-16

魏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魏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魏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魏县教育局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概况信息(部门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2)计划总结;(3)规范性文件;(4)工作动态(领导活动、会议讲话、工作部署、公告公示);(5)财务信息;(6)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监管);(7)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指南)。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公开平台为:魏县党政网和本机关微信公众平台(魏县教育)。本机关当面受理机构为魏县教育局办公室。

本机关还将采用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二)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魏县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魁星街69号教育局机关2楼,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10—5201633。传真号码:0310—5201644。通信地址:魁星街69号魏县教育局,邮政编码:056800。电子邮箱:jyjbgs5201645@126.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推荐填写《魏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以在魏县党政网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魏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魏县教育局办公室当面申请受理点,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魏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