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24999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5〕10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5-06-04
县水利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5〕41号)和省水利厅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现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水利”。
一、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水资源刚性约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幸福河湖建设等方面。你市(县)应结合任务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
二、有关设区市收到文件后,要按照规定下达至所辖非省财政直管县(区),并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请于2025年 6月 17日前抄送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三、请按照《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请按规定备案。
四、水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请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魏县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