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759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3〕51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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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执行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资环〔2023〕107号)现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方向、具体金额、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等详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自标(详见附件2)。 收入请列入“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加 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对于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资金,要按照地方政府债券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应当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
于经常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时要严格按照发行的项目执行,并且要形成对应的公益性资产。
三、请你单位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1.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表
魏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