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399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2〕51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2-12-18

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水利局 :

为支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2〕152)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318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水利”。

一、请按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此次下达的额度,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工作。 

二、根据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要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不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

三、要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魏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