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396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2〕48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2-12-14

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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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资环〔2022〕91号),结合省林业和草原局所提资金安排意见,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164.22万元(支持方向、具体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上述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加快资金拨付使用。

二、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此项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对于此项资金中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的相关支出方向,市县筹措安排的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范围,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要优先使用本年度资金,在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23年年底前支出完毕。

四、我县为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各市(县、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六、资金绩效目标待省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分解后另行下达。请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附件:河北省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情况表

 

 

魏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河北省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20521302362130209213023421302062130205
市县名称预算代码合 计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造林补助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含张承坝上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补助(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草良种培育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补助备  注
小计天然林(集体和个人)公益林(集体和个人)
魏县130434164.22
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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