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395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2〕47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2-12-14

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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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资环〔2022〕90号),结合省林业和草原局所提资金安排意见,现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110万元(支持方向为生态护林员补助)。收入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上述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加快拨付使用。

二、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此项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有关市在收到资金文件后,应及时将资金下达相关市辖县区。

三、此项资金中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市县筹措安排的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范围,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要优先使用本年度资金,在确保资金合规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23年年底前支出完毕。

四、我县为脱贫摘帽县(原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资金绩效目标待省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分解后另行下达。请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魏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