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711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名称: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第四季度申请保障性住房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的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2021-12-15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第四季度申请保障性住房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的公示

魏县住建局

关于对2021年第季度申请保障性住房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的公示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本县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魏县城区内常住户口;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含)以下;

三、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

四、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五、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医务工作者及乡镇教师;

各单位于20211130日前对各单位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情况进行了公示,经对举报情况进行审查后,下列15户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如对公示的家庭情况认为不符合保障条件,请于20211230日前书面反映或面谈、电话等形式举报。

联系地址: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3396001      3399118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