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597310/2017-00098

发布机构: 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名称:魏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假日旅游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公共文化体育

发布日期:2017-10-02

魏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假日旅游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

魏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

假日旅游安全消防工作的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旅行社:

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将至,各地群众出游热情高涨。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根据《邯郸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假日旅游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有序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旅行社要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强化隐患排查意识,牢记预防预警意识,抓好假日旅游安全,确保旅游市场运行平稳。

1、各景区要加强安全监管。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画舫游船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画舫游船、汽艇、摩托艇等游乐设施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危险地点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针对黄金周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自驾游暴涨的情况做好预案,周密部署,对景区停车场加强管理,做好疏通。特别强调,要针对“双节”期间游客激增的情形,要提前制定并学习演练应急预案,应进一步加强游客流量的监控,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数量,各景区需按公式测算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并在景区售票口公示。黄金周期间,若景区客流量超过“瞬时承载量”上限,景区要采取暂停售票等限流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合理引导游客文明健康游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2、各旅行社要做好旅游用车安全工作。在运送游客时,坚决杜绝使用无旅游营运证的车辆和无相应证件的驾驶员,并在每次出车前要求驾驶员做好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要认真做好旅游安全注意事项的告知,导游人员要恪守职业行为规范,出团前全面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安全状况,同时加强对驾驶员、游客的安全温馨提示和应对道路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安全宣传教育。要做好出游踩线工作,了解路况,对拥堵线路应急调整,加强安全用车管理。特别强调,要针对黄金周道路交通拥堵,热点景区游客过多等情形,要在与游客签署旅游合同时,注明带团导游可根据当时状况,经与游客沟通,可及时调整线路,尽量避免耽误行程,减少游客投诉。

 

魏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