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093

发布机构: 魏县医疗保障局

名称:关于调整邯郸市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卫生计生服务

发布日期:2025-06-11

关于调整邯郸市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的通知


根据邯郸市医疗保障局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如下:

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现将我市参保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调整如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仍为100元,支付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人员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