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640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0-06-09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相关各股室(队):

    现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

 

为全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市场监管系统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巩固2019年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继续深入排查发现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风险隐患,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显著改善、社会公众满意度稳定在80%以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任务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和关键部位,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一)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以关注学生健康、保障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及食品安全问题”,聚焦重点单位,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一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制度监管。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具有较为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监管。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售卖或贮存、使用的食品是否为“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以及不得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提供的食品品种等,禁止学校、幼儿园门口100米范围内小摊点经营,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

2.推进措施:一是督导学校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不同形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公开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多渠道查找、发现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三是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幼儿园、发生过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学校的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食品安全。

3.责任单位:各分局、食安办、经检三队、315投诉中心。

(二)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原则,结合新《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和宣贯,深入排查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用药安全有效。一是强化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监管。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假劣中药材、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投料生产,是否建立健全中药材供应商审计制度,选择稳定的药材供应商;检查是否具备与生产品种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能力,是否按规定对所生产的饮片逐批全项检验,是否存在审计追踪功能形同虚设、选择性使用数据等情况;检查是否擅自委托或受托生产中药饮片,是否存在挂靠走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外购中药饮片炮制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的情况;检查是否伪造、编造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直接口服饮片洁净区管理是否符合GMP要求。二是强化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监管。重点检查是否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检查是否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包括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等)及符合法定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该批次产品检验报告书;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使用相关规定,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并按要求做好记录,中药饮片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药斗;检查是否存在设立“库外库”储存饮片或挂靠经营中药饮片等行为;检查是否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包装材料及标签擅自分装、销售饮片。

2.推进措施:一是加大抽检力度。提高对市场上中药饮片抽检针对性,重点抽检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等项目。结合监管实际情况对抽检计划予以补充完善,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严格依法处理,对其来源坚决一查到底。三是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查处的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在省局官网公开曝光。对已被实施资格罚的自然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责任单位:药保股、经检三队、315投诉中心、各分局。

(三)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工作思路不清,不愿为、不想为、不敢为,懒政怠政问题;整治玩忽职守,推诿扯皮,造成监管缺失问题;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二是重点整治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问题;整治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借机敛财,利用职权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搭配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整治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故意曲解或变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等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

2.推进措施:一是联合法制机构,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中查办的案件进行审核,准确把握其严格执法情况。二是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受理事关专项整治的各类举报线索。三是对发现的问题和受理的线索进行认真调查,采取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严肃作风纪律。

3.责任单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股室(队)、各分局。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 2020年5月开始至11月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各阶段有序衔接、压茬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5月19日-5月31日)。各分局、相关股室(队)要围绕县局确定的整治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针对群众反映集中、媒体多次曝光的顽症痼疾,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1日-10 月31日)。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排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效果;要切实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置到位;要加强工作调度,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措施落实、问题整改、案件查办等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专项约谈,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汇总整治情况、典型案例、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纪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分局、相关股室(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县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相关股室(队)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依据分工开展工作。各分局、相关股室(队)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有序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强化举措,统筹推进。各分局、相关股室(队)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局工作,强化措施,统筹推进;要加大检查巡察力度和密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厉整治各类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把专项整治与“三创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持续开展;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点督办、排名通报、台账管理等制度,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及时总结,浓厚氛围。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分局、相关股室(队)要明确专门人员,及时汇总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于每月15日和30日上报食安办;要认真总结和上报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和显著成效,食安办将以专项工作简报印发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不断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感。

(四)加强督导,从严问责。县局食安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了解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动不力的,开展重点督导督查,限期整改;对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问题集中多发的,县局党组将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群众反映强烈、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督导督办力度,定期会同领导小组深入各分局和各环节,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将函告当地纪检监察机关。

联 系 人:袁耀辉、范丽君

办公电话:3520180   电子邮箱:wxsab3520181@163.com

 

附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附件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组  长:郭庆军   

副组长:栗  刚 陈昱宏 杨志刚 燕志向 蒋爱华 王军景 

成  员:法制股、办公室、食安办、食品办、药保股、315投诉举报中心、各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依据工作职责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一、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栗刚

副组长:袁耀辉  

成  员:法制股全体成员

负责组织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督导检查、收集报送整治信息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监督工作。

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王军景

副组长:范丽君 任建章

成  员:食安办、经检三队、各分局负责人员。

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督导检查、收集报送整治信息等工作。

三、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陈昱宏

副组长:郭洪峰   

成  员:药保股、经检三队、各分局负责人员

负责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督导检查、收集报送整治信息等工作。

四、食品药品重大案件查办组

组  长:王军景

副组长:范丽君 郭洪峰  

成  员:相关股室(队)和各分局负责人员。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线索的分派工作,负责食品药品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王军景

副组长:范丽君

成  员:食安办、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调度推进、情况汇总、宣传报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