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145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名称: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文号

主题分类:扶贫脱贫

发布日期:2018-04-27

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的

实 施 意 见

(2018年4月26日)


“扶贫微工厂”是我县为解决农村半劳力就业,带动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增收,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而采取的一项创新举措。为更好地发挥“扶贫微工厂”的作用,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帮助更多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增收,现就进一步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立足劳务输出大县、农村留守妇女等半劳力多的实际,围绕“产业全覆盖,就业全保障”目标,坚持创新、高效、协作、共赢的发展理念,把建设“扶贫微工厂”作为重要抓手,以规范化管理为重要手段,更好地发挥“扶贫微工厂”带动就业、促进增收作用,为全县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促进乡村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不断完善“扶贫微工厂”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样板示范作用,确保全县“扶贫微工厂”都能最大限度提升带动能力,实现创业者、贫困户和村集体的互惠共赢。

(二)主要任务

1. 严格规范使用标准。按照《魏县“扶贫微工厂”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每个入驻“扶贫微工厂”的企业,带动贫困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且贫困人员占用工总人数的30%以上。原则上建设面积400㎡的“扶贫微工厂”,要求缝纫机等加工设备不少于40台,用工人数不少于50人;建设面积600㎡的“扶贫微工厂”,要求缝纫机等加工设备不少于60台,用工人数不少于70人;建设面积800㎡的“扶贫微工厂”,要求缝纫机等加工设备不少于80台,用工人数不少于95人;建设面积1200㎡的“扶贫微工厂”,要求缝纫机等加工设备不少于120台,用工人数不少于140人;建设面积1600㎡的“扶贫微工厂”,要求缝纫机等加工设备不少于160台,用工人数不少于180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2. 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全县“扶贫微工厂”实行带动就业人员“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对本乡镇所辖“扶贫微工厂”就业人员进行登记,填报《“扶贫微工厂”带动就业人员登记月报表》和《各乡镇“扶贫微工厂”带动就业人员汇总表》,按时报送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根据建档立卡户在微工厂就业情况,原则上务工满一年的人员,发放就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3. 严格规范建设时限。拟建“扶贫微工厂”经县级审批后,由村委会严格按照《魏县“扶贫微工厂”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建设,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村委会保质保量,科学推进,确保所建“扶贫微工厂”在县级审批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竣工后1个月内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4. 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所有新建“扶贫微工厂”所形成的资产属于村集体固定资产,各乡镇(街道)、村要在已建成微工厂村内的显要位置进行资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为避免资产闲置和流失,各乡镇(街道)、村要按照《魏县“扶贫微工厂”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财物登记制度,将新建“扶贫微工厂”计入村集体资产账目,并进行司法公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司法局)

5. 统一规范规章制度。全县所有“扶贫微工厂”都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制定《“扶贫微工厂”管理制度》《“扶贫微工厂”消防安全制度》《“扶贫微工厂”卫生制度》《“扶贫微工厂”员工守则》《“扶贫微工厂”党小组工作职责》《“扶贫微工厂”共青团工作职责》《“扶贫微工厂”妇委会工作职责》《“扶贫微工厂”工会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并按照统一格式悬挂上墙。(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扶贫办、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

6.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扶贫微工厂”涉及乡镇、村,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及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其主体责任,实现“五落实五到位”,确保企业安全运行。县安监和消防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全县所有正常生产的“扶贫微工厂”进行安全隐患联查,对存在安全问题的,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新建“扶贫微工厂”准备投入使用的,要进行安全消防设施验收检查,符合标准的即可投入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各“扶贫微工厂”要结合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每厂安排1名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并成立2—3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并建立台账。全员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培训,并留存影像和文字资料。(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7. 规范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督促各村“扶贫微工厂”,抓好各类档案建设和资料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台账资料,所建台账资料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尤其是《土地租赁合同》《微工厂租赁合同》《扶贫微工厂用工合同》等,要在乡村留存,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8. 加强微工厂党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扶贫微工厂”,要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按照程序审批建立党支部,并由所在乡镇党委统一管理;党员达到3人以上,暂不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可由所在村党支部通过优化党小组设置,将微工厂党员划分为一个党小组;党员数不足3人或由于其他原因不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由所在村(居委会)党支部通过优化党小组设置,明确一个党小组将党的工作覆盖到微工厂。“扶贫微工厂”党支部成立或设置党小组后,按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并结合实际开展“党员示范岗”、“岗位竞赛”、“生产标兵”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扶贫微工厂”优秀青年的教育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要将“扶贫微工厂”党建标识、建立的组织机构、党员名单及有关党建制度等图板统一格式悬挂上墙,浓厚党建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党建办)

9.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已建的“扶贫微工厂”要结合团县委、县妇联和县总工会等部门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团县委要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帮扶、青年能手、青年先锋岗、技能比赛等活动,激发工作热情;县妇联要发挥党和政府与“扶贫微工厂”妇女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妇女参与脱贫攻坚,带头干事创业,脱贫致富。通过开展“巾帼巧手创富绣花人”、举办“好婆婆好媳妇”“和美家庭”等活动,选出优秀员工,展现妇女风采。县总工会通过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帮助职工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为职工提供普惠化服务等。(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

10. 丰富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扶贫微工厂”员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道德实践活动,让员工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和教育。组织员工开展“身边好人”、“最美员工”、“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每季度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证书,并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各“扶贫微工厂”要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德四做”和20字基本道德规范图版,有条件的要建立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和道德讲堂,组织员工在茶余饭后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创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扶贫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建办、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司法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22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担任。负责建立推进规范化建设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长,制定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 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确保“扶贫微工厂”规范化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严格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22个督导组将不定期对全县“扶贫微工厂”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搞形式、走过场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全县通报;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 魏县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扶贫微工厂”管理制度

3.“扶贫微工厂”员工守则

4.“扶贫微工厂”卫生制度

5.“扶贫微工厂”消防安全制度

6.“扶贫微工厂”党小组工作职责

7.“扶贫微工厂”共青团工作职责

8.“扶贫微工厂”妇委会工作职责

9.“扶贫微工厂”工会工作职责

1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11. 公民20字基本道德规范内容

12.“扶贫微工厂”带动就业人员一览表

13.“扶贫微工厂”带动就业人员登记月报表

14. 各乡镇(街道)“扶贫微工厂”带动就业人员汇总表


附件1

魏县加强“扶贫微工厂”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陶俊强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赵金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新平  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王冀罡  县法制办副主任

          陈瑞学  县扶贫办主任

               茜秀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翟军锋  县卫生局局长

                贾晓春  县安监局局长

               陈达飞  团县委书记

               郭红英  县妇联主席

               张新国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少民  县司法局局长

                陈志斌  县委党建办主任

                胡树彬  县消防大队队长

               22个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陈瑞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武靖、闫文杰担任。


附件2


“扶贫微工厂”管理制度


1.“扶贫微工厂”为村集体所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私分、损坏、挥霍浪费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以及非法进行担保。

2. 村委会应当建立“扶贫微工厂”资产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如实填报资产统计报表,报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

3. 对贪污、挪用、私分、无偿占用及挥霍浪费扶贫微工厂资产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或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4. 村委会在对“扶贫微工厂”实行出租租赁过程中,必须认真做好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兑现工作。

5.“扶贫微工厂”租赁业主要按照与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按时交纳租金。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使用集体资产的业主,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扶贫微工厂”租赁业主要爱护扶贫微工厂,不得改变“扶贫微工厂”现有结构,保证资产安全。


附件3


“扶贫微工厂”员工守则


1. 凡本厂员工必须遵守本守则。

2.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向厂长、组长请假。

3. 服从厂里安排,听从调动。

4.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做好每一件事。

5. 加强团结,发挥团体合作精神。

6. 不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7. 相互帮助,提高技能。

8. 相互尊重,体现企业文化。

9. 诚实、守信、进取。

10. 防火防盗,人人有责。

11. 开放思想,与工厂发展保持一致。


附件4


“扶贫微工厂”卫生制度


1. 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严禁进入车间。

2. 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可随意捆绑,不能落地,次品隔离并加以标识,对不同扎号的半成品或裁片分开,以免造成色差。

3. 保证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督促有关人员每天打扫微工厂内的生产现场,督促员工保持环境卫生。

4. 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擦洗门窗、现场地面及各生产备用工具。

5. 做到裁片不落地,衣框不乱放;衣角不掉地,成品不乱堆;散线不乱抛,断针不乱丢,补片一换一,辅料次换优;食物不进车间,杂物不放衣框;机台保持清洁,场地整洁卫生。平车、凳子、框子及有关工具、设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准随意摆放、挪动或调换。


附件5


“扶贫微工厂”消防安全制度


1. 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2. 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3. 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及火种进入生产车间,车间内严禁吸烟。

4. 负责人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关人员检查车间每个角落,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5. 下班后督促有关人员清退车间所有人员,关闭车间所有电路,关闭好大门。

6. 督促每位员工养成人离机关的习惯,并提醒有关人员定期安检。


附件6


“扶贫微工厂”党小组工作职责


1. 组织党员学习,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2. 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究贯彻执党支部决议和扶贫脱贫各项任务;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听取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微工厂发展等方面汇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研究评选优秀党员有关事项。

3.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学习宣传党的政策、贯彻执行组织决定、身体力行服务群众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 组织党员做好微工厂职工群众工作,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 组织开展岗位奉献活动,督促党员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二是带头遵守微工厂制度,维护微工厂生产秩序;三是带头帮助弱势职工群众;四是带头提出微工厂经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五是带头参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6. 协助支部做好在微工厂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7. 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附件7


“扶贫微工厂”共青团工作职责


1. 团的干部要做到政治方向坚定正确,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熟悉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 发展团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⑴凡志愿加入团组织的青年,必须向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⑵团支部要按照团员标准认真考察,严格把关。⑶必须要有两名正式团员作为入团介绍人。⑷申请人如实、认真填好入团志愿书。⑸支部大会议程:①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②介绍人全面介绍申请人情况;③采取举手表决方式;④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赞同;⑤报系团总支批准;⑥报团委备案。

3. 推荐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对那些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勤奋,工作努力,严于律己,在学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4.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工资收入为基础,按比例交纳团费。


附件8


“扶贫微工厂”妇委会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 搞好妇女管理工作,制定妇女学习培训计划,每年每人至少参加技能培训1-2次。

3. 每年至少开展2次“技能大比拼“,评选“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和美家庭”等活动,积极推动扶贫微工厂文化建设。

4. 扶贫微工厂妇委会成员每人至少联系1-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接帮扶解决思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使其充分感受到妇联组织温暖。

5. 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上级提出关于妇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6. 挖掘选树扶贫微工厂中涌现的优秀妇女创业就业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

7. 完成上级妇联部署的其他工作。



附件9


“扶贫微工厂”工会工作职责


1. 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员工努力工作,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2.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了解职工的政治工作及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职工,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3. 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助微工厂做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

4. 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建立健全民主制度,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5. 引导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


附件1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富强、民主

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

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


附件11


公民20字基本道德规范内容


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