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59729x/2018-00215

发布机构: 魏县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2018年4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审批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环保监管

发布日期:2018-04-26

2018年4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审批公示

魏环审〔2018〕025号
魏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魏县方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魏县方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所报《魏县方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魏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20'0.81",东经:114°59'53.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租赁河北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办公用房,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相关部门出具意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魏县方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
三、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规定进行建设和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营运期:⑴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间破碎机废气、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车间无组织粉尘。车间破碎机废气采取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车间无组织粉尘经采取措施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地面和道路泼洒抑尘。废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龙门剪、破碎机、风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磁选过程产生的非金属杂物、有色金属,生活垃圾、除尘灰。本项目生活垃圾、除尘灰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磁选过程产生的非金属杂物、有色金属收集后定期外售。固体废物不外排。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魏县方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治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魏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