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59729x/2018-00162

发布机构: 魏县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2018年1月2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环保监管

发布日期:2018-01-29

2018年1月24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北农昌肥业有限公司有机肥混合分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0310-3523126
通讯地址:魏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1、项目名称:河北农昌肥业有限公司有机肥混合分装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农昌肥业有限公司3、环评单位: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建设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营期:(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直接用于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防渗旱厕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2)废气: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是搅拌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搅拌废气经采取措施后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粉尘经采取措施后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物料传输、搅拌机、挤压造粒机、筛分机、风机等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废包装袋、筛分过程产生的粉状肥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状肥料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收用于生产利用;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废不外排。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治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魏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