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59729x/2018-00155

发布机构: 魏县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2018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文号

主题分类:环保监管

发布日期:2018-01-29

2018年1月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魏县天龙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彩钢瓦H型钢复合板等建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0310-3523126
通讯地址:魏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1、项目名称:魏县天龙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彩钢瓦H型钢复合板等建材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1、 魏县天龙钢构工程有限公司。3、环评单位2、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建设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营期: 大气:1、切割烟尘,钢板切割过程中产生烟尘经采取措施后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2、焊接烟尘,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尘,经采取措施后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3、粘合废气、项目复合板粘合工序涂刷聚氨酯发泡剂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处理后应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水:本项目钻床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及绿化,不外排;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瓦楞压型机、复合板自动切割机、折弯机、单板分条机、自动埋弧焊焊机、数控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灰、废焊材焊渣、废发泡剂桶、废泡沫板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废焊材焊渣、除尘灰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发泡剂桶由发泡剂厂家定期回收利用;废泡沫板由厂家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治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魏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