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47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名称:魏县交通运输局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1-07-01

魏县交通运输局对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闫振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硬化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根据《魏县农村公路管理实施细则》和《魏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养护主体原则: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分级负责。所属乡镇负责本区域内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考核范围,乡镇政府可依据相关文件制定本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制度,将考核工作纳入乡镇考核目标,县交通运输局提供技术指导。

二、成立乡镇环境卫生站:根据《魏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县、乡两级均成立了路长制办公室,其中县级总路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副总路长由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下设分路长,分路长分别由县交通运输局副职和途径乡(镇)的乡(镇)长担任村道路长由各村委会主任担任。

全县农村公路按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明确了责任路段和具体的管养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同时,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按要求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督促和抽查,其中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乡道、村道由乡镇路长制办公室负责。

三、资金保障:根据《魏县农村公路管理实施细则》、《魏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和《魏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用于县乡村道路、桥梁的日常养护、抢险救灾等工作3.县政府委托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成立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并每半年、年终对乡镇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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