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520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司法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魏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23

魏县司法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魏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制定目的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制定依据

根据《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54号)政府需编制重大行政决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的责任。

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并完成其他决策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四、适用范围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的单位严格执行未列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单位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先向县政府请示,适时对本目录进行增补,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魏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