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440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19-06-18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

魏政办字〔201928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6


魏县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49)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原则,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工业立县、人才兴魏”战略,着力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和技能型人才队伍,为加快建成新时代魏州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通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1.统筹产教融合发展布局。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结合实施“工业立县、人才兴魏”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城新区拉动战略,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的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明确产教融合的政策措施和支持方式。支持中职发展,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打造一批“河北工匠”培养基地。建立和完善省级示范职业学校定点帮扶中等职业学校制度。

2.推动产教融合学科建设。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办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和专业群。以新兴产业培育为方向,大力发展机电技术应用、现代农艺、计算机应用和汽车运用与维修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支持文化、健康、旅游、养老、家政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加强智慧县城、智能建筑等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关专业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

3.强化人才培训需求导向。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用。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技能培训服务,鼓励引导职教中心服务我县产业转型升级,适应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加大创新型人才尤其是产业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比重。完善产业创新人才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职教中心和县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本县就业创业。

(二)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1.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坚持职业教育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有序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县属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2.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名师工作坊(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探索建立高等学校与企业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县内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采取订单培养,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对定向培养费用给予补助。职业学校新设专业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参与。

3.加强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校企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岗位。推动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厂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支持职教中心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更多接收学生实习。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4.加快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职教中心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和技术研发平台。对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相关企业和职教中心给予奖补。支持设立县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

5.打造信息服务平台。继续深化校企合作,进一步搞好技能教育,弥补学校短板,同时立足职业技术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县内先进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木材优化深加工三大支柱产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着力打造技能实训平台和校企合作平台。为企业服务,坚持订单培训,着力提高员工队伍的职业技能和个人素质。面向“三农”,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专业技术培训,以生态人文景观、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乡村旅游专业人才。

6.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 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7.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由教体、人社、工信部门牵头,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

(三)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

1.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积极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术技能人才兼职授课。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

2.开展校企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大力支持县内相关学校联盟建设,强化产业需求导向,完善以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培养体系。

3.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在有条件允许情况下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职教中心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开辟公办职业学校重点专业“一体化”教师引进绿色通道。提升高等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允许职教中心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建立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机制、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

4.推进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扩大一线教学科研机构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

5.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统筹各职能部门职业培训项目,发挥各职业院校资源优势,面向一线劳动者,广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各类培训。打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行“互联网+培训”。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班。推动探索高等学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

(四)推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1.加强行业协调指导。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县级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推进本行业产教融合。支持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指导校企一体化育人。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2.打造共享信息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平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强化职业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设,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

3.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行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

4.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政策支持。一是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持职教中心面向产业需求,重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二是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建设用地依法依规享受政策优惠。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四是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多方交流合作参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推动我县职业学校和企业实现参与联合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发展目标。

(三)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对在产教融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链接:《魏县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