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391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19-06-13
魏政办文〔2019〕29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2019〕—37号)要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经研究县政府决定成立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樊中青(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金刚(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云(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连福举(县水利局局长)
张俊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路金锋(县财政局局长)
翟军锋(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路耀斌(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局长)
张建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于晓峰(县税务局局长)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督查督办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科学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指导项目的建设及监督运行管理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水利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年度计划申报及投资计划下达,并牵头组织水利、财政、卫健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县财政局:负责上级资金的拨付,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负责落实本级财政资金。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负责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范围,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做好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连福举同志兼任,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