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9022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财[2020]25号

主题分类: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2020-09-16

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根据《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财监202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魏县财政局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9月7日


 

魏县财政局

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财监2020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会计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时间

2020年我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县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部署和市财政局要求,统一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2020年10月16日结束。

二、会计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选取1家同级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或根据当地实际选择1个重点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三、会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安排

为确保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检查任务,按照《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财监20205号)要求,2020年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预算中安排检查经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力量,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会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县财政局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财政监督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监督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会计股、国资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中心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局(联系电话:5206128)。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审理,并做出处理处罚决定。

(二)依法监督,提高实效。要按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检查,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充分考虑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适当压缩检查规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三)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检查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五、会计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5、《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