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729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1-01-15
关于印发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及县直各学校,局各股室:
按照市、县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通过征求局相关股室意见,对我局《魏县教育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完善修订,制定了《 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牵头组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股室本着对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严格限制抽查比例的要求,确保实现内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按照《计划》抽查完结后,于每月15日前将总结报法制安全股,由法制安全股汇总后报县双随办。
附:1.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牵头组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15日
附1
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 年教育部令第 23 号)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2.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 8 号《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应急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等情况。 | |
2 |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 年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 号)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学校食堂设备环境、采购储存、从业人员情况;日常管理情况。 | |
3 |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和预案、设备设施配备和维护情况。 | |
4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体育工作条例》(1990 年 3 月 12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 会令第 8 号)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 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对体育课开设、教师配备、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活动开展等情况。 | |
5 | 民办学校督导 | 民办学校督导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 校实行督导”《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日常监督”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学校规范管理;学校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 |
附2
魏县教育体育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 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日期 |
2021001 | 2021年县教体局随机抽查01 | 001号 | 学校安全督导检查 | 定向 | 10% | 学校消防、食堂食品等安全管理检查 | 各学校 | 2021 年 3月-9月 |
2021002 | 2021年县教体局随机抽查04 | 003号 | 对经营游泳馆监管 | 定向 | 100% | 对我县游泳馆办理许可检查;对我县游泳馆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仍然经营游泳馆检查 | 游泳馆经营者 | 2021年 7月-8月 |
2021003 | 2021年县教体局随机抽查05 | 007号 | 民办学校督导 | 定向 | 100% | 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办学条件、财务管理等 | 各民办学校 | 2021年3月-10月 |
附3
魏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牵头组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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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 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 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联2021001 | 2021年魏县部门联合抽查001 | 联001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 定向 | 10% | 索证、索票、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 | 乡镇中心校、局属及县直学校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1年3月至12月 |
联2021002 | 2021年魏县部门联合抽查002 | 联002 | 学校消 防安全 | 定向 | 6% | 消防栓、消防池、消防器材、设施等 | 乡镇中心校、局属及县直学校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消防救援队 | 2021年9月至12月 |
联2021003 | 2021年魏县部门联合抽查003 | 联003 | 学校校车安全 | 定向 | 5% | 校车标牌、车辆运营、司机资格等 | 乡镇中心校、局属及县直学校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交警队 | 2021年3月至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