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6824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名称: 魏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20

魏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邯郸市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各执法单位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各级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做到年度全覆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落实跨部门联合抽查在全市的全覆盖。

(四)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构建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各执法单位要依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要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要于3月中旬前完成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加强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信用监管作用和抽查效能。各站要加大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我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步提高各部门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的统一归集与互认共享,充分发挥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中的威慑力。

(三)广泛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全力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2018年,计划我局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提高我县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各执法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制度机制。注重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具体操作规程。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名单的抽取和检查过程,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或社会第三方等进行现场监督,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明确检查工作规范。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或统一制定检查表格,明确检查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处理意见等,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检查应依法进行,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会商研判、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规范的工作程序。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各站要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规范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强化结果公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双告知系统,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门户网站、信息公示平台、报刊、广播电视、服务大厅(窗口)、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依法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注重结果分析。探索建立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重视抽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整理,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比对分析,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六)做好与其他监管制度衔接。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相关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做好与信用监管衔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做好与常规监管方式衔接。将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风险监测、属地化监管等常规监管方式进行有机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采取普查等检查方式的,可探索实行检查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的随机抽取。做好与联合检查衔接。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联合检查机制,注重发挥基层单位属地监管的积极作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对涉及同一部门的多项随机抽查事项,原则上均应实行联合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关注的改革举措,是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各站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各站要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的社会监督氛围。将培训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各部门要在今年本级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以适应随机抽查工作需要,确保抽查工作质量、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我局“双随机”领导小组要将建立长效考核奖惩机制,适时对全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切实加强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

(五)及时对“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一单”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站要根据本系统上级清单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本部门清单,并及时调整“两库”,保证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

(六)落实好信息联络员制度。局双随办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确保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上报市双随办。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