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746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字〔2023〕68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2023-06-12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 

魏政字〔202368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

202367


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省残联《关于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20235号)精神,我县被列为全国创建无障碍建设县之一。为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县)工作作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功能,提高我县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成员的生活提供安全和便利,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到202412月底前达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的各项标准,确保2024年底前顺利通过住建部、中残联的考核验收。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1.县新建、扩建和改建背街小巷的人行道,交叉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坡化率达到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率(含新建)不低于60%。

2.新建、扩建、改建的背街小巷及商业街、步行街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街头游园、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上述设置均需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3.背街小巷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设置。

(二)公共建筑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进

1.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建筑、商业服务、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室外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2.对已建成各类公共建筑的服务设施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其中,政府办公建筑、医院、街头游园、大中型商场、加油站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50%,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等公共服务建筑和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中小学、托幼机构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20%。

以上建筑无障碍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置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医院、公园、邮政、电信、银行等公共服务建筑设置低位服务台、窗口、电话,宾馆、饭店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文化观演建筑、体育建筑设置轮椅席位。

(三)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改建的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技术要求,实现无障碍化。

2.已建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进行无障碍改造。

3.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设置乘客出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满足残疾人的需要。

(四)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改建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2.对建成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达到80%以上。

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3.选择1-2户残疾人或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与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等,以方便出入和使用。

(五)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的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技术要求。

2.已建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主要改造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

3.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60%,主要改造内容为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有电梯的更换为无障碍电梯等。

(六)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1.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信息屏幕。

2.在商业、医疗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3.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三、责任分工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县管道路、游园、公厕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采取措施确保新建道路和建筑物达到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协助做好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的日常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我县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列入我县年度城建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商业建筑、商业设施产权单位开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三)县财政局: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金,并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做好对无障碍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县县城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管理和推进工作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开展舆论监督等工作。

(五)县民政局:组织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协助做好县创建办的日常工作;参与开展全县无障碍设施现状调查;对我县的无障碍建设的标准提出指导意见;成立无障碍建设的监督员队伍,监督检查无障碍建设情况;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工作。

(六)县残联:参与全县无障碍设施现状调查、建设规划、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制订和无障碍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我县无障碍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成立无障碍建设的监督员队伍,监督检查无障碍建设的情况;参与残疾人、老年人求助信息系统的建设,积极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提出意见;做好无障碍建设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等工作。

(七)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教育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推进残疾人的教育工作。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路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检查督促我县道路运输企业在客运站和车辆上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

(九)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已建县管道路服务残障人士通行的各种引导指示、安全警示的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建设、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等工作;配合对已建成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全县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配合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发动市民支持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落实全县卫生系统医疗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十二)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机构,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资金;全面负责辖区内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建设与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全面负责对辖区内的居住小区、居住建筑、道路、公共建筑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特殊设施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负责辖区内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示范项目落实和实施;督促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创建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迎检工作和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凡未列入上述部门分工负责检查落实的部分,由县创建办负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检查,落实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管负责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残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工作计划和职责。县创建办负责指导、协调、服务、督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二)保证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要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确保该项经费的落实,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措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费用。

(三)严格把握标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设计的规范指导,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强制性标准;组织各实施单位开展《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技术讲座、培训,编印有关资料等;加强对已建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的指导和审查,确保无障碍设施改造达到规范要求。

(四)突出工作重点。县创建办在组织全县调研的基础上,选择若干重要的背街小巷、商业步行街、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城市广场、景区公园等进行重点改造,形成一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小区、示范街、示范点,以带动全县的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202412月前完成1个以上的示范项目,包括公共建筑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特殊设施、居住小区等,同时要考虑各示范项目之间的连接性。

(五)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好本辖区、本部门内无障碍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县创建办对落实无障碍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建立工作旬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每旬末向县创建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县创建办汇总后分别报送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创建办。

(六)坚持建管并重。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完善、配置统一格式的引导标志牌。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由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城管等有关部门对损害、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现象,应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良好。

(七)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络、横幅、标语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无障碍建设的政策规定,反映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群体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反映我县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发展成就及薄弱环节,提高广大市民的无障碍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保证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的顺利推进。

(八)建立考核机制。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期限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特别是关键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魏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魏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乔新光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王冀罡  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宇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蔡晓春  县残联理事长

成        员:姬海波  县司法局局长

                      任舜理  县科协主席

                      苗永军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贾晓红  县妇联主席

韩  琳  县工商联会长、主席

段献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彦琛  县人社局局长

郭福林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俊河  县财政局局长

张大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贾晓春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  锋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段  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长

曹志刚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蒿要领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社海  县委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闫振宇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领义  县委巡察办主任

武海林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郭红英  县委县直工委书记

李  刚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张军学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闫文杰  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谢  旺  县委联络协调中心主任

段卫华  县档案馆馆长

杨文强  县委网信办主任

孙宝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郑战东  县民政局局长

周剑飞  县审计局局长

朱永河  县水利局局长

张延涛  县农民合作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段文学  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段晓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庞现锋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郭庆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振刚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陈海林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志强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振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合民  县统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边春兴  县城投集团董事长

路耀斌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局长

申    敏  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赵院刚  县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    忠  县二轻公司经理

刘延国  县招待所所长

冯    刚  国家统计局魏县调查队队长

王腊梅  中国人民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韩建军  中国工商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周文慧  中国农业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陈彦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杨增林  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刘仲彦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李竞翔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杜广华  邯郸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王金磊  中国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司慧明  河北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岳玉杰  中国建设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刘庆周  张家口银行魏县支行行长

赵    琳  县气象局局长

郭振峰  县财险公司经理

魏艳艳  县人险公司经理

尹雁冰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魏县支公司机构经理

王胜海  县烟草局局长

李    毅  国网魏县供电公司经理

付鑫荣  县联通公司经理

宋章勇  县移动公司经理

崔鸿剑  县电信公司经理

耿鸿亮  县税务局局长

李晋生  县网络公司经理

荣保军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人

周华明  县武警中队队长

房合军  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主任

李铭海  县法院副院长

万龙飞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志杰  县梨乡水城管委会主任

王本勇  魏城镇党委书记

高俊梅  东代固镇党委书记

张    鹤  棘针寨镇党委书记

徐占祥  德政镇党委书记

任乃忠  沙口集镇党委书记

韩振涛  野胡拐乡党委书记

申万民  仕望集镇党委书记

靳雪战  北皋镇党委书记

肖  宇  前大磨乡党委书记

张向明  院堡镇党委书记

吕纪强  双井镇党委书记

樊永锋  南双庙镇党委书记

张永利  大兴庄镇党委书记

李  彬  大马村乡党委书记

崔  鹏  边马镇党委书记

郭洪海  牙里镇党委书记

杨    磊  张二庄镇党委书记

申海山  北台头乡党委书记

翟现勇  回隆镇党委书记

李泳烨  车往镇镇长

刘亚伟  泊口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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