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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魏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2-07-12 11:00:33点击次数:3663次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魏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经县政府同意,印发了《魏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魏政办字[2022]35号),现就该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邯郸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了《魏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做到不贰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对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和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属地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长效机制

   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乡镇政府(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应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须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明确部门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022年7月12日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