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政策解读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正文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魏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魏县 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1-09-14 09:35:15点击次数:4674次

魏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魏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魏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魏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目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预防和纠正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深入开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邯郸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邯郸市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邯郸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魏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等做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其中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内容包括组织保障、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

《魏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分别对社会评议的对象、原则、社会评议的内容、遵循的程序、评议方式及对社会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被评议单位的整改要求等作出规定。

《魏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及时,有错必究、错责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责任追究范围、对象、方式、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及从重处理的情形。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程序、申诉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魏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魏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