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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1-05-21 17:02:39点击次数:9207次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发挥资金补贴引导作用,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为目的。

二、出台依据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商务厅、公安厅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的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冀交运〔2020〕190号)、《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冀交运〔2020〕364号)、《邯郸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邯交公〔2020〕79号)和《邯郸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实施方案》(邯交运〔2020〕98号)要求,制定本奖补方案。

三、主要内容

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县注册登记,并在2020年4月28日(含)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文件印发后,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并开具回收证明的,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给予适当补贴。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的公告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