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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1-04-19 14:32:03点击次数:24827次

 

 第二季度(4月份、5月份、6月份)是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基础工作全力推进的重要时段,也是PM2.5、PM10、O3为首要污染物占比突出、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季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向深向细发展,有效遏制3月份以来全县空气质量不降反升态势,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确保完成年度“退后十”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工作持续攻坚,实施扬尘管控、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综合治理、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攻坚战役,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有针对性的开展综合整治,确保2021年第二季度PM2.5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PM10控制在81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退后十”阶段性预期任务目标。

二、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

按照城区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农村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业、臭氧、禁烧和示范区管控工作五大方面内容对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攻坚措施和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发挥牵总作用,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安排部署后续工作、协调解决疑难问题,要层层实行分包责任制,做到每个区域、村庄、企业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强力执法。县生态环境、公安、住建、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执法监管,要突出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砖瓦、建材、施工工地和工业涂装(含汽修喷涂)等重点行业(企业),确保执法检查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要强化公安、住建、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严厉打击。

(三)全面跟进、强力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大气办要对砖瓦窑、工地和工业涂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属地政府和责任部门也要对照本区域、本行业攻坚任务,建立专门队伍,下沉到乡镇、村庄、企业,逐项开展核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四)从严从快,强力问责。凡是被部、省、市、县督查发现问题的,严格追责问责;严格执行量化问责规定,每日汇总突出发现问题,每周量化问责到位,严惩违规违纪、失职失责行为。全面落实市县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和量化问责规定,严格工作考核、严肃问责到位。对被部、省、市、县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突出关联问责、严格执行“双罚”制度,即在问责企业的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也要严肃问责,倒逼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强化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县融媒体中心、魏州时报和微信公众号要建立大气环境问题曝光台,及时发布执法案件和问责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全面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赢打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