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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加快发展县区域内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0-03-20 16:07:03点击次数:7864次

一、出台背景

为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加快提高我县小康社会建设水平建设,使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重要指标达到小康社会标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管理要求,按照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社会组织又称民间组织,主要是由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成。按照小康社会重要参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必须≥4。2020年,魏县拥有人口84万人,按照要求,社会组织需达到336家。目前,我县社会组织共173家,对照目标任务,还需发展社会组织163家以上。

通过正面宣传、引导,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扶持本区域内社会组织的发展,引导社会组织为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加快发展县区域内社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