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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9-09-17 09:26:55点击次数:16334次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9〕43号),我县起草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问题清单,压实各单位责任。现就《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今年5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向我市进行了反馈。为切实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下简称“整改落实”),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9〕43号)和县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理清各单位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真正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在开展专项行动基础上,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开展“地毯式”拉网排查,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效果清单,实行台账管理,落实一项整改任务、一名牵头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整改方案、一本整改台账“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挂账督办、台账推进、逐一销号、公开公示,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二)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全面梳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分门别类汇总分析,抓住问题要害,追根溯源剖析,强化系统治理措施,全面整治污染源头,力争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加强改革创新,完善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着力堵漏洞、补短板,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拓展提升。主动对标检查组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对标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对标全国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对标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坚持属地负责、部门推进、人大监督,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拓展融资渠道,多方面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碧水保卫战。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编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