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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物资物流运输车辆 电子通行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5-05 14:50:17点击次数:11204次

 

广大城乡居民:

为统筹做好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有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持续稳定,现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发范围。通行证核发工作着眼于“重点物资”,包括疫情防控医用物资、能源物资、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含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农产品加工原料及加工品等物资、工业企业及其关键配套企业的生产物资、邮政快递类物资。

    二、办理程序。本着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方便收发货单位申领和驾驶员使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服务企业、服务车主,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原则,通行证实行线上无接触办理。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的收发货单位,下载并注册“运证通”APP后,利用APP按照用户操作指南根据物资类别向县发改、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健、邮政管理等具有核发职责的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通过APP线上获取通行证。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按照“谁签发、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申请登记和使用管理工作。驾驶员下载并实名注册APP后,APP会根据收发货单位填报的驾驶人员信息,为驾驶员自动匹配对应运输任务的通行证。如有疑问可根据APP提示信息向属地县具有核发职责的相应部门咨询。

    三、使用规范。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证采用人、车、货、行程绑定的方式,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所有的收发货单位、驾驶员、随车司乘人员均应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用户一旦查明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再次申领通行证,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部门职责及咨询电话。

县发改局负责核发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物资通行证。咨询电话:0310-3522891(煤炭)  0310-3512772(天然气)

工业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核发工业企业及其关键配套企业的生产物资通行证。 咨询电话:0310-3516091

县公安局负责核发公安领域的物资通行证。咨询电话:3517575转25202 

县交运局负责核发交通运输领域的物资通行证。 咨询电话:0310-3507403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发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农产品加工原料及加工品等物资通行证。 咨询电话:曹剑锋(畜牧)13730080001  张少坤(蔬菜)13932008805  武智涛(农药、化肥)13722680936  蒋晓杰(面粉、农产)13784257008  栗庆华(种子)13930043704  李云峰(水果)13784256733

县商务局负责核发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含日用品)等物资通行证。咨询电话:0310-3518805

县卫健局负责核发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等物资通行证

咨询电话:0310-3516818 15031034222

邮政快递类等物资通行证由上级邮政部门负责核发。


                                                                        2022年5月5日


用户操作指南.pdf


(编辑:魏县党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