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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在2020年市对县河长制考核中获第四名

更新时间:2021-01-18 10:12:10点击次数:1790次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度全面建立河湖长制考核验收结果的通报》。通报结果显示:魏县取得全市第四名,位列优秀等次。

2020年是推动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的关键一年。魏县以河渠“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道综合治理、生态补水等为重点,认真落实市级总河长1号、2号、3号令,全县河长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年来,魏县大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坚持把河长制基础工作、河渠“四乱”清理、县级总河长1号令(关于开展漳河违建拆除专项行动的令)落实、保障白洋淀生态补水、贯彻全省河湖清理整治会议精神、全域水网工程建设、强化公众参与、建立长效机制等八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有效推动了全县河渠水生态环境改善。

下步工作中,魏县将进一步坚持把河长制工作开展与建设美丽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县城等结合起来。注重综合施策,实行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充分发挥河渠综合功能。同时督促各级河长在巡河前做足功课,列出问题清单;巡河时现场办公,发现“四乱”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做好跟踪督办,确保巡河不走形式,发挥实效,县、乡、村三级河长共同努力把全县河长制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编辑: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