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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更新时间:2022-08-08 10:58:06点击次数:1001次


 

魏县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学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现将2022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措施

1、加强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闫振宇同志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法治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执法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执法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发挥了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魏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对《纲要》的学习力度,把握《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定期清理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开展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半年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4、坚持执法与普法向结合。坚持以以会代训的方式宣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法律水平。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教公民、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5、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民宗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有效履行职责,我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制定和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音像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强事前和事后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事中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到位。在开展行政执法前,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确保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

6、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公示。根据省行政执法三项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权责清单、执法对象、执法依据、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结果等信息均已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

  7、理顺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体制,规范民族宗教工作执法行为。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民族宗教执法工作。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定期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审核和再培训,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工作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依法健全和完善告知、听证、回避、公开等执法程序制度,明确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违法案件的立案管辖,处罚标准,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执法程序。 

8、加强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民族宗教部门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采取以自学为主与集中培训、法制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

  9、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合县关于开展“扫黄打非”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分前往各场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全县的涉宗教活动场所“双暂停”、“双创四进”、摄像头安装和私搭乱建庙宇治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10、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和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系统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的认领和监管事项、执法人员等相关事项的录入。

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

1、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政策指南+案例引导”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定期发布。

2、行政执法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各级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全部聘用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3、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日益健全深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制度,优化案件审理模式,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项联络机制,加大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力促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4、行政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持续深化

5、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通过理论与实例相结合,党员干部就身边发生的实例进行讨论和思考,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宗教事务条例》、《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全面贯彻执行尚需加强。二是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是乡镇宗教统战委员和宗教专干的宗教法律法规和宗教业务知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局领导班子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安排工作不漏,检查总结不忘,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和执法行为。

  2、严格依法行政。在民族宗教领域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公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3、抓协调指导,做好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对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协调指导。加强宗教工作人员《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促进民族宗教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4、强化监督责任,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严格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安排部署,开展好各个阶段工作,在开展本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指导督促各乡镇贯彻执行好宗教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并及时进行督导抽查,加大对民族宗教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辑: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