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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4〕第17号)
时间:2024-03-25 14:54:49

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补公字〔2024〕第17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土地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证书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范保秀

土地坐落:魏城镇北市场9栋28、29号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

土地性质:划拨

土地面积:46.2平方米

土地证号:魏国用(2004)第012号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5